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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无所觉的烙威还在彼端焦头烂额。“你在第几个三岔路口往哪里转弯?”

  “我……”想了想,她连命运之神给的指示都忘光了。“我记不太清楚……”

  “算了。”他吐了口气。“照着原路,把车子连你自己一起送到主要干道来。”

  人哪有完美的?烙威自嘲地撇撇唇。他都几乎是个如假包换的浪子了,却还是会为了欢欢尽弃形象,又怎么能怪罪临事沉稳的她,有这微不足道的小缺点?



  “我叫阿忠过去接你。”他说着,心底掠过了如释重负的情绪。

  树木奇多、草丛比人高的山区,有自然的掩蔽物,再加上陡坡不断,在此从事非法交易自然是再方便不过的了。

  另座山区,一处坡度较小的空地,矗立了两组人马,一方西装革履黑墨镜,以黑色Benz代步,就算站在华尔街也会让人误以为是股票金童,另一方则是落魄十足的亡命之徒打扮,神色慌张不定,身后杵着的是破破烂烂的吉普车。

  “老大,那边山腰有反光。”黑西装阵容中,一个男子突然回头向头子报告。

  “关爷,你们通知条子?”落魄客们个个都抱着看来笨重的大皮箱,手脚却抖得几乎撑不住,歇斯底里地问着。“你们想黑吃黑,是不是?怪不得约在这种荒山僻野交易,想要咱们兄弟栽给你,门都没有……”

  “闭嘴!”黑西装头子两鬓微白,体格雄健。他严厉地喝了一声,镇住这些打算拿枪狠干一场的白痴。“货你拿了,钱我收了,银货两讫,啰嗦什么?怕条子抓,不会快点滚?”他眼明嘴快地制止蠢动的对方。“最好别拿我卖的货对付我!我还有更强的货,干起架来,你们会死得比我更难看。滚!”



  更强的货,是什么?连发式乌兹冲锋枪还是导航定向火箭筒?落魄客们连滚带爬地上了吉普车,火速逃离。

  “阿南,用望远镜看清楚,是谁要坏老子的好事?”头子下令。

  阿南照办,从口袋中掏出轻薄短小却倍数极高的望远镜。“那是个女人,手里拿着相机,刚才造成反光的,应该是镜头。”

  “女人!”头子哼了一声。“最近女记者太猖狂,抢新闻抢得凶,不给她们一点教训不行了。”

  阿南尽职地继续报告。“她回车边接手机……啊,她要开车走了。”

  “去查出那个女人是谁!”头子冷酷地说道。“我的生意动辄千万,别让黄毛丫头给破坏了!”

  “是,老大。”阿南衔命而去。

  听从烙威的指示,欢晨把车开到主要干道旁;等了约莫一刻钟,终于看到阿忠在路的那头出现了。

  他是个二十二岁的大男孩,一头染过的金发,随时歪着嘴巴嚼口香糖,瘦不拉矶的排骨身材套着花衬衫和海滩裤,站出来就像专混街头的春风少年兄。

  半年前,他抢了欢晨的皮夹,烙威教训他一顿之后,反而将他收为门下弟子;而他本性也不坏,很肯学习;被收服后,对欢晨尤其尊重。

  他冲过来,双手高举像抵达终点的马拉松选手。“欢姊!”

  “阿忠,你怎么用跑的过来?”她惊讶极了,山路跑起来可不轻松啊。

  “安啦,我曾经是长跑选手,这点路难不倒我!”

  “上车吧!”欢晨嫣然一笑,抽了几张面纸让他擦汗。

  两人上车后,阿忠指点方向。“看不出来像欢姊这么伶俐的人,居然会迷路。”摄影工作室的事务由她一手包办,都能面面俱到,偏偏她却搞不定方向感,看来人要十全十美果然只是神话。

  欢晨干笑了两声。

  “好像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会略胜欢姊一筹。”春风少年兄得意地说着。

  “别再糗我了。我是路痴,这早就不是新闻了,好吗?”欢晨痛苦地呻吟。

  “只是每一次发生,都更加让人难以置信啊。”阿忠指挥若定,因为“天生我材必有用”而喜形于色。

  她赶紧转个话题。“对了,你过来找我,就没有人当烙威的助手喽?”

  “怎么没有?”阿忠不屑地撇撇嘴角。““悠悠软膏”正缠着威少呢。”

  原来阮悠悠也跟来了,她早该联想到的。欢晨扬了扬眉。连阿忠都知道“悠悠软膏”,可见这玩意儿真的很有名。

  “她姓阮,你应该称呼她为“阮小姐”。”她温和地纠正浑身草莽气的阿忠。

  “我不喜欢这女人!”阿忠直言不讳。妈的,大家都是江湖人,说话何必拐弯抹角?“她是不会太讨人厌,比起其他靠威少撑腰、给脸色看的女人是好很多,不过我还是觉得她怪怪的。”

  欢晨微微一笑。“她只是漂亮了一点,那不叫作“怪”。”

  阿忠像是没听到她说话似的,迳自一击掌。“对了,我知道是哪里怪了。”他得意地公布答案。“只要不是欢姊,任何女人站在威少身边都很怪!”

  听到这话时,欢晨闪神地纤手一滑。

  “啊──啊──小心山沟啊!”阿忠抓住手把狂叫,差点吓得屁滚尿流。

  欢晨连忙回神,扶稳方向盘,阿忠用力拍打胸膛。“好里家在!欢姊,在我成为全台湾最屌的摄影师之前,我不想死啊!”他大口喘气。

  欢晨也吓着了。她在做什么?“我……我也不想死。”

  “那就好好开车嘛。”看来,他应该自愿当欢姊的司机。佛家不是说,救人一命,胜造好几间庙吗?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喔,好。”欢晨轻喘,继续启动,慎重地警告。“别再说那种话了。”

  “什么话?”

  “我和烙威只是好朋友,是要当一辈子的好哥儿们;站在他身边的女人,永远不会是我。”她愉悦地说着,语气过分轻快,以掩饰凄然的心情。

  阿忠这才想起本来在谈些什么。“不能更进一步的话,那多可惜啊!”

  欢晨努力微笑。“在烙威面前,你别说这些,否则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

  阿忠翻了翻白眼,就是要他们做不成朋友,才有机会进阶为情侣啊。

  他突然想起,自从欢姊帮他报名电脑班后,他便迷上网路。在BBS站上,看到一篇“等得久就是你的吗?”的讨论文章,真叫人心酸。他灵机一动。“欢姊,你该不会是一直都在等威少,只是他不知道吧?”

  手指轻震了一下,但她已经控制得镇定若常,阿忠也没发觉。

  他滔滔不绝。“现在时代不同了,女追男也很常见啊。爱情不等人,你不出马,别人就捷足先登了。欢姊,你要跟得上时代,喜欢的话不妨先告白嘛。”

  就在这时,目的地到了,欢晨忙不迭地熄火跳下车,躲避阿忠好心的说教。

  呵,她何必“跟得上时代”?早在十年前,她就已经“超越时代”向烙威表白过了。只是他不领情,又有什么办法?

  “谢天谢地、阿弥陀佛,欢欢,你可终于来了。”烙威一听到车声,马上大步走来。“要是把你弄丢了,看大姊、二哥、琤儿、荣伯怎么扁我!”

  “现在护身符出现,你不必担心挨揍了。”她开自己玩笑。

  “那当然。”烙威动手拉拉她身上的衣服试探厚度。“今天寒流来袭,你怎么穿这么少?”

  阮悠悠亦步亦趋,娇媚笑着。“我身上这件夹克给你穿好了。”她开口把注意力引到身上,让纪欢晨知道,她正穿着烙威的衣服,他们可是很亲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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