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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要我替你祈祷,叫老天爷帮忙,让那书呆子兼呆头鹅,早日知道你的心意?」沈雪子眯眼一笑。

  「你误会了,我和沈公子真的没有什么,我们之间……就像……就像我和他妹妹的感情一样。」一谈起这码事,吕宁儿便羞红脸慌忙解释。

  「唉!最苦的感情,就是让爱情无奈地变成兄妹之情,这是最残酷的结局。」

  沈雪子故作唉叹,好管闲事的她,可不愿见到这样的结局。尤其,如果沈祖先真是她的祖先的话,更不可以放弃吕宁儿这「优良品种」 。



  「其实,沈公子心里早有意中人了。」吕宁儿黯然。

  「不会吧!?是哪家的姑娘?」沈雪子讶然。

  「是丁府的千金丁素素,丁府在咱们益州郡城里是有财有势的富商。」

  丁素素?是她梦里在华丽闺房里,由丫鬟服侍,打扮梳妆的那名高贵、端庄的闺秀吗?

  那就可真麻烦了!吕宁儿虽美丽,但毕竟与丁素素比起来,亦不过是深山幽兰,不似温室芙蓉那般引人著迷;难道,这段三角关系的结果,就是改变她是否存在未来世界的命运!?

  「那个叫丁素素的千金,不可能喜欢上一个穷书生吧!?」沈雪子紧张的问。



  「她很关心他,她知道沈公子很有骨气,不愿人家用金钱救济,所以,常用高价买下他的画。」吕宁儿戚然的说。

  「那我看你真的没指望了。」沈雪子悲观地说,猛然想了又问:「宁儿姊,你身上可有水晶制品的镯子!」

  吕宁儿疑惑不解,说:「我们不是有钱人家,戴不起那种贵重饰品。」

  如果这是有钱人家才能拥有的贵重饰品,这么说,那个丁素素会是她祖先的机率将会比较高罗?有机会得会会那千金。

  只是,见吕宁儿明知是份难以获得的感情,却依然无怨无悔的付出,默默守著希望渺茫的期待,不求任何回报,教沈雪子动容,不忍与同情。

  守著这样的一份感情值得吗?也许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一份不奢望回报的感情!

  ***************

  清淡的生意,使吕逢雨闲著打盹,见雷震与沈雪子不在店里,吕宁儿蹑手蹑脚地提了竹篮想走出客栈。

  「丫头。」吕逢雨眼不张,撑著下巴,一副依然打盹状。

  「爹——」吕宁儿心头一惊。

  「又想去找沈祖先那穷书生?」

  「爹,我……」

  「唉!」吕逢雨睁开眼睛,感叹说:「爹也不是不明事理的人,只是,你明知道他心里早有意中人,又何必傻得……唉!」

  吕宁儿黯然不语,她清楚自己不是沈祖先心仪的姑娘,但她就是勉强不了自己不去关心沈祖先,甚至她所要求的回报,只是沈祖先偶尔的关心与注意,那就足够了。

  如果这样的爱傻得可怜,她也不怨,这是她愿为爱付出的。

  「伶秀不舒服,我想过去看看。」吕宁儿踟蹰的脚步,在等著父亲的批准。

  「去吧!留得住人,留不住心有什么用。」吕逢雨无奈的挥手,叹说:「最好那个书呆能有良心,发现我这傻丫头默默为他付出的一切。」

  吕宁儿一阵酸楚,谢过父亲,飞身离去。

  这几天,沈雪子玩累了,在房里休息;雷震则偷闲到街上遛达,见吕宁儿匆忙离去,而吕逢雨独自在店里发愁,他就提了壶酒,想陪他喝酒解闷。

  「唉!女大不中留哦!」雷震问起吕宁儿因何慌忙离去,吕逢雨唉叹。

  「宁儿也有二十,该找个婆家了。怎么?吕老爹怕以后孤独过日子?」雷震为他斟酒。

  「怕啥!?无聊的时候,还有街坊陪我喝酒解闷,宁儿乖巧听话,就算不能常回来探望我这糟老头,还不愁没人替我收尸。」

  「那吕老爹还感叹什么?」

  吕逢雨连喝了两盅酒,叹说:「我只可怜那傻丫头,明知道不可能,还爱的死心塌地的。」

  「吕老爹说的可是那位书生沈公子?」雷震感到意外,他还以为他们情投意合呢!

  「可不,也不晓得宁儿这傻丫头看上他哪一点,店里多少青年才俊的常客,多的是托人来上门提亲事,偏那丫头就看不上眼,独对那穷书生一往情深,咱们虽然是规规矩矩的生意人,也算不上什么好人家:而那穷书生很有才气,也很肯上进,所以,我也不计较他穷困潦倒,但偏偏就对咱家丫头没意思,我这糟老头想帮都帮不上忙,看她这样默默付出,有时又痛苦,我这做父亲的看了……看了都跟著难过。」吕逢雨老泪和酒吞进肚里。

  「感情有时就是这么磨人,付出未必就能得到应有的收获回报。」雷震同情的感叹。

  「这丫头从小就没了娘,我总希望能给她最好的,为她找个好婆家;哪里晓得她现在痴迷得连魂儿都没了,全怪我这做爹的无能,一点忙都帮不上。」吕逢雨自责地道。

  「感情这种事,是没人能帮得上忙的,就像作茧自缚,除非她自己有勇气破茧而出,不然,谁也救不了她。」雷震安慰地敬他一杯酒,问:「难道你没想过去问问沈公子的意思吗?」

  「丫头不许我去问。她虽然在客栈也帮了些时候,但还是很害羞。」他苦笑说:「有一回,我真想去找沈祖先谈个清楚,却没想到那丫头居然气急败坏地说不认我这个老爹!没有她,那我还活著有什么意义。」

  雷震也跟著一笑,说:「姑娘家总是羞于主动的。」尤其是在保守封建的古代社会。他想著又问:「难道连那书生喜欢哪家姑娘都不知道吗?」

  「是丁府千金。丁府是富商,在益州有财有势;说沈公子是书呆子,再呆也会选择丁府千金,至少比较有希望考取功名,我们这间小客栈,只够糊口罢了!」

  「虽然我未曾见过那书生,但老爹说他有志气、肯上进,丁府的财势肯定不是主要因素,而且,会让宁儿如此无怨付出的,必定是个有为青年。」方才雷震上街就想会会沈祖先,只是他今天没出来卖画。

  「虽然功名未就,但我看得出来,将来他必定有番作为。可是,那又有何用?

  它日飞黄腾达时,会记得我那个可怜的傻丫头吗?」吕逢雨感伤的喝杯酒,由衷的说:「你是少数几个我看得顺眼,又和我谈得来的年轻人,要是你早些出现,我就要定你这个女婿了。」

  雷震感激而笑,但他无法答话。

  「是因为房里的那个小丫头?」吕逢雨探问:「她是你的……」

  「可以说……应该算是我的未婚妻。」

  吕逢雨有些失望,却也欣赏的说:「她是个好姑娘,年轻、美丽、充满朝气,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好姑娘。」

  雷震赞同地含笑点头,又说:「其实,若没有雪子,我也做不了你的女婿,因为我不可能永远留在益州郡,再说,宁儿已心有所属,不管他们结局如何,拆散他们总是一种残酷。」在雷震想来,爱情并非一定要有完美的结局,只要过程美丽、无悔,便也值得了。坦白说,若与沈雪子无这段注定姻缘,若他理所当然地活在这东汉年代,他会付出所有一切疼爱像吕宁儿这般的女子;在台北现实社会里,这般无怨无悔,甘心为爱默默付出的痴情女子,毕竟太少了。

  沈祖先又是如何的一名男子?竟能掳获如此纤细、柔弱,楚楚动人的痴情女子的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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