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伯伯,我们见过,上礼拜六我跟嘉露——”华重规脸皮赛城墙厚。
“我记得,你请嘉露拍电影。”孙国玺风度好极了。我相信嘉露一定也没给他介绍过华重规,是这个大导演毛遂自荐。
“这部戏可以说是完全为嘉露写的——”华重规抓到机会,滔滔不绝吹起牛来了。
“小孩拍什么电影!”孙国玺兜头给他一盆冷水,然后离开。
我应该为他鼓掌、喝采。
“奇怪,你刚才不是说这部戏是为了林青霞、钟楚红、吕锈菱的二度搭档所写的,怎么又变成嘉露的了?”海伦诧异地问。
“她们演配角。”华重规大言不惭。
海伦笑得特大声:“华导演,我发现你真是有趣。”
华重规也笑。牛皮被人戮破,却无半点惭意。
我笑不出来,因为我发现了一件事。
海伦也发现了。
“嘿!我看见你继父跟一个年轻女孩在一起。”她用指戮我。
没有人是聋子,她犯不着这祥呱噪。
深米色的台布上,点着雪白的蜡烛,优雅的气氛最适合谈情说爱。
“咦!那不是倪莲莲吗?”她又嚷。
倪莲莲是当今一把罩的歌星,十岁便出道,唱了九年,也还比嘉露大一点。
跟女儿一般大的女朋友在一道,真是羞耻。
“太好了!”华重规说,“只要你老头肯,我们可以为倪莲莲加戏。”
他满脑子做梦,满肚子是屎。嘉露年纪轻不懂事,被他哄骗金钱去糟蹋,已经够了,他居然还想攀倪莲莲的关系。
这叫做无耻之尤。
孙国玺何必又作贼心虚地跟我打招呼?他以为我才三岁,一见他来到便会扑翅飞去,让他下不了台?
“越红,帮我游说你老头,只要他肯拿出钱来——”华重规亲昵地靠过来,完全当我是自己人。
我一把推开他,拂袖而去。
海伦追了出来,急急跟在我后面。
“你干嘛走?何不吃他一顿?”我问。
“得了!我们点了五千多块钱的菜。那小子也不象吃法国大餐的人,我留下来付帐吗?”
“别忘了他在法国留学。”
“哈!”她笑,“法国留学顺道餐馆打工,看别人吃大餐吧!”
“闲话少说,我们去哪里?”
“都两点了,还能去哪里?”她泄气地说,“我们在雅客转一圈,买生鱼片回办公室吃。”
她的主意不错,我们到雅客,不但买了生鱼片、天妇罗,还买了一大堆稀奇古怪的日本小菜,回到办公室,跷起腿来吃个痛快。
海伦最喜欢吃章鱼,她说生章鱼沾上芥末,吃起来口感颇似人肉。
我听了大为恶心。
可是吃得一点也不比她少。
我们是同类。
吃完了,海伦抱着肚子打了个噎:“啊!好饱。”
“如果有人看到这等丑态,永远别想嫁出去。”
“谁要结婚?”她脱鞋躺上了沙发,“啊!吃饱了真幸福,谁要嫁人,白吃苦活受罪!”
“是呀!你是有福气的人。”
我收拾残局。我天生痛恨脏乱,但凡有一丝不整齐,我都恨不得大力整顿。我跟母亲是完全不一样的典型:她向来不爱动手,再脏再乱也只是看一眼就算;我五岁便会做家事。在某些关系上,我们的位置是颠倒的。
但或许是这种视若无睹的天性,使得她做了夫人后也甚有风仪。想想看,有哪位夫人会自己拿着拖把拖地?
“我帮你洗。”海伦在沙发上打着呵欠说。
“不敢劳动你。”我丢了个椅垫子给她靠。反正不过两双筷子几个碗。
“那我就不客气了。”她闭起了眼睛,等我洗过碗,她老先生已沉入了梦乡。
她不知是以何种名义溜出来的?敢在此做李伯大梦。
她一睡睡到了三点多,突然像受到电击般跳下她的临时行宫,大叫着:“几点了?”
“你猜!”
“不得了,都要四点了,你好黑的心肝,怎么不喊我,完了!我要被记旷职。”她揉着眼睛发出半哭泣的声音,站起身就往外走。
“回来!”我又好气又好笑地指着地上的一双鞋,“赤脚出去,警察不抓你,你也会得破伤风。”
我不喊她回来,她会真的光着双大脚回纺拓会。她是有名的迷糊鬼,中学时有次校外写生,她躺在稻草堆上睡着了,回学校时,不但书包不见了,鞋也没有了,大画架里,只装着一个空便当盒。
这样的大迷糊鬼,居然也能摇身一变,成为专家。
不过也难怪,她甚有才气,又肯努力,我看过她的秀,的确一流。
黄百成老板到了五点才回来上班,他满脸春风得意,步履轻快。
“几点了?还来做什么?”我看他一眼。南茜张没说错,巫美花的确是个巫婆,这么难伺候的黄老先生,已不再怨天尤人,愤世嫉俗。
他是快乐王子。
“我宁愿做空间的歌者,不做时间的石人。”他以歌唱来代替回答。
他进工作室晃了十分钟,又晃了出去。
“南茜张找你。”
“啊!”他做梦游状,一点也没听见我在说啥。
“她侮辱你,说得很难听。”我煽了一把火。
“哦!”
他变了,从前听到有人贬损他,他会去拚命。
“他骂你是猪,是狗,是猪狗不如的东西。”
“噢!”
此计不通,我得另觅良策。
“她也骂我,骂得很难听。老板,我食你区区俸禄,不能受人折辱。”
“你也可以骂她。”
听听!他叫我骂回去。我的风度与名声都会因他而大受损伤。
他头也不回地出去了,我拉不住他,也管不到他,毕竟我不是他妈。
他是孤儿,我不是。
下班前,我接到孙国玺先生的电话。
我运气好,他是我的第二个爸爸。
“中午的事我必须向你解释。”他说。
“中午的什么事?”
“在金巴黎——”他很含蓄地暗示。
“哦!”
他一定是恋爱了,只有爱情使人迷失、慌乱,继而不知所措。
“中午我很忙,哪里都没有去。”我挂掉电话,他以为我是谁?长舌妇?还是小人?
不!我自己的事都麻烦了,怎么管得着别人呢?
锁好门下楼,我的脚踏车不见了。虽然古董,但在我订购的劳斯莱斯没送到之前,仍是我唯一的名贵香车。
“阿伯!”我大声叫。
“来了!来了!”他正在抹玻璃,一头一脸的汗水,隐隐发亮。他是我认识的少数几个好人之一,上帝却这般厚待他。
“我的脚踏车不见了。”我哭诉。
“安啦!安啦!有谁会要那辆破车?”他安慰我,“卖去做废铁都嫌费事。”
连这个老好人都看不起我,真是伤心已极。
“再找找看,找不到骑我的欧多拜回去。”
我有斗大的胆子也不敢骑那辆老爷摩托车,跟我的脚踏车比,不过五十步笑百步,可怕的是随时会环。每回我见到阿伯推着它在街上飞奔,好不容易发动了才骑上去,都不寒而栗。
我多谢他的好意,只有搭11路公车回家。才过了两条街,忽然看见我的爱车在公园里,一个妙龄女郎骑在上面,黄百成老板跟在后头亦步亦趋。突然,女郎重心不稳,倒了下来,黄百成扶之不及,车子滑了出去,自己也摔个狗吃屎。
这叫做报应。
“喂!你们做什么?”我前去指责。爱车可受不了这等折腾,平日我待它十分温柔。
“嗨!美花,这是越红,我跟你提过的,我的助手。越红,跟美花打个招呼。”
巫美花高兴得很。她当然高兴,黄百成先生糟蹋我的车,陪她演“爱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