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长大,我们全家上街购物,立刻就壁垒分明了。先是审视货物,大家同意彼此心照不宣,然后立刻两派集团出现,鹰派的老妈和老妹在店里和老板砍砍杀杀,无能的鸽派集团如老爸和我,多半只能站在门口抽烟、吹牛、看看风景,数一数过往的车辆。
后来又更大了。有一次和一个女孩首度约会。名义是半公半私地帮公家去买铁柜、桌椅。向来我对买东西有种根深柢固的“购物恐惧症”。那次却是愉快的经验。原因是我除了老妈之外,又在另一个人身上发现杀价的天才。不但如此,这个女孩跑到美国去玩,为了一件皮衣和墨西哥人杀价,两方英文都不熟练,却杀得唏哩哗啦。墨西哥人节节败退,不甘心,还要了一个颊吻,才肯卖那个价钱,说是只赚了一个吻。我原本不以为然,觉得不过是买卖的噱头,后来许多人都在同样的地方买过皮衣,也杀过价,相较之下,都啧啧称奇,我才算信了邪。
当然那女孩还有许多优点并不是杀价的光芒所能掩盖的。现在她已经成了我亲爱的老婆,是我崇拜,也是誓死效忠的对象。她和老妈两人联手去买嫁妆,一搭一唱,真可谓虎虎生威,如日中天。不但如此,婆媳还英雄识英雄,彼此惺惺相惜。
这回老妈特地由南部北上。我带她去兴隆超市去买菜。不知怎地,老妈和那些一板一眼的不二价,快速而冷酷的柜台计价似乎格格不入,大呼没有人情味。我亲爱的老婆眼明手快,带到传统市集去磨磨蹭蹭、折折腾腾,这才又皆大欢喜。
于是两代巨匠大会师,在厨房里炒作起来,又是烟雾、又是声响。几十年过去了,可是历史在某些方面没有任何改变。忙乱中,我又听到了那句熟悉又惊心动魄的话:
“你们谁有空,到菜摊子要把葱。刚刚老板娘答应过,我却忘了拿……”
老爸和我讪讪相望,如针芒在背。然后几乎是同一时间,我们迸出会心的笑容……
“你妈和我刚结婚的时候,只有两双筷子、两只汤匙、两个碗。”历史回忆起来总是源远流长,“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这么一点一滴来的。”
我们两个人走到菜摊,看老板娘半天,终于老爸开口了:“老板娘,秤十块钱葱给我。”说完顽皮的转身,用一种男人对男人的表情告诉我,“千万别告诉你妈。”
尾声
最喜欢和文咏没事手牵手闲荡,看电影及吃消夜。这是我们唯一的休闲方式。平常白天晚上各忙自己的事业,到了晚上十点以后,才是我们的自由时光。我们可以为了看电影赶午夜场,隔天一大早又得起来辛勤地工作。然后当夜再去赶电影,毫无惧色。“Work Hard,Play Hard”是我们的格言。
文咏爱书,也酷爱看书。结婚之初他就与我约法三章,将来无论我们怎么吵架都可以商量,唯独不可以丢他的书,或者是撕他的书。这些我都答应了。到目前为止也还没有破戒。这几年来我唯一没有被他同化的就是逛书店。我实在没有办法把这个活动当成休闲娱乐。他是一个礼拜不上书店就浑身不舒服。每次到了书店,不买个五六本以上是不会甘心的,像饥荒很久了一样。有时候提醒他,根本看不完,分批买。他居然说,这次不买,下次就买不到了,大有生死契阔的架势。每次逛书店,得站好几个钟头,我都累惨了,他还兴致昂然。他算是有点绅士风度的人,可是一旦逛书店就全忘了什么怜香惜玉,还笑嘻嘻地跑来说像是女人逛街一样。到了这个地步,算是我服了他。
搬了那么多书回来,他自有他消化的方法。他的兴趣很杂,什么文学,医学,历史,社会,政治,经济,理财,传记,电影,国际关系……,什么杂七杂八的书,包括谈判必胜,烹饪手册,高球入门都有。他一次看很多书。随看随丢。下次捡起来还可以接下去。弄得到处都有书,餐桌上一本,床上一本,沙发上一本,书桌上一堆,连厕所,厨房,也都有书。你别看书乱七八糟,在他脑中却有一种你搞不懂的秩序。把书本好好地收回架子上,他跑来抱怨你弄乱了他的秩序……还是生命层次的。
他什么都不怕,怕别人说他肥或胖。有一阵子,朋友碰到了都异口同声说他变胖了。那些日子里,一有人说他,他回来就照镜子好久,然后问我,是不是真的很胖?有一次,他喃喃地问我,知不知道尼克森为什么会下台?我才不关心尼克森为什么下台。他幽幽地说,因为他胖,在电视上的样子看起来像在说谎。他本来就在说谎。我提醒文咏。他却摇摇头,自以为是地告诉我,说谎并不是重点。里根也在说谎。可是他的样子看起来不像,所以人们相信他。
于是他开始减肥。我平时吃得少,从我怀孕开始他怕我们的小乖乖将来太瘦,就鼓励我多吃。为了以身示范,他自己也加入吃的行列。到了怀孕第八个月,我重了整整八公斤,他却重了九公斤。然后他就开始计算,一个月以后我们的小乖乖生出来,是三公斤。胎盘算是二公斤。产后二个月内我再减掉三公斤,恢复标准身材。那么他就必须在三个月内减掉九公斤。为了做自己的减肥计划成功,文咏诱拐他的弟弟一起和他减肥。从此这二个兄弟每天一大早起床第一件大事就是过磅秤。三个月过去了,他们兄弟几乎合力减掉二十公斤。我们的小乖乖也顺利平安生下来,一切似乎都没什么改变。这件事我算又服气了。他平时讲话爱夸张,现在又给他多了一件功迹。每次看到报纸的减肥广告,要收多少钱,多少钱,你就知道他又要开始得意地替自己吹起牛来了。
文咏的花样永远没完没了。好比他有一阵子爱吃牛排。慢慢自己去学煎牛排,学会之后就邀我一道去买平底锅,刀,叉……,等等。等所有道具及食物齐备之后就自己下厨煮将起来。他当大厨,我充任二厨。我最怕他下厨房。他一下厨房像是大师开始要画山水泼墨画了,随兴所致,任意发挥。菜都还没有洗,他已经开火,倒油了。一下子大爷要菜下锅,一下子大爷要肉……,急如星火,当场弄得二厨以上,人仰马翻,苦苦哀求。
别以为这种老公可取。一道菜他顶多下厨三次。第四次以后必定是我的工作。因为他已经没有兴趣了。牛排吃腻了,他又会开始寻找新的食物。有一阵子,我们迷上了花枝羹,蚵仔煎。我们到通化街夜市小吃摊前,先看老板的招式,一一记下来之后,再进去品尝一番。过几天,花枝羹,蚵仔煎必定在我家餐桌上出现。味道不对时,再杀到小摊报到。直到口味完全正确为止。有一阵子,为了配合减肥计划,菜单又全改变了。餐桌上变成了蒸鱼,蚌蛤。酒也由啤酒改成量少质高的浓酒。最近,他又迷了生鱼片,天晓得,下一次又是什么东西?
再让我跌破眼镜的一件事是他的懒。我有点怀疑聪明人多半懒,或者是借着懒来虚张他们的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