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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算起来,创作“不准忘了我”这灵感远自两年前洪欣的一时随想;记得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一觉醒来,想起昨夜在梦中被追杀的可怕梦境,不禁感叹──这做人也未免做得太辛苦了吧,除了每天要面对现实社会千奇百怪的状况外,连闷起头来睡个觉都不得安宁,还得像个猎物般莫名其妙的被人追赶。唉!其实洪欣要求的不多,不用美酒佳肴、华宫巨室,只要舒舒服服的徜徉在白云间,一觉到天亮,那就是人生最大享受了。想着想着,于是有了创作的雏形,随手记下,也不知哪年哪月才会有具体的成果出来。

  果然,洪欣实在太有自知之明了,因为这一等,足足等了快两年的时间,才真正将当时的想法付诸行动,化点为面写成小说,而且还不是水到渠成的一气呵成喔;其间不知有多少次写了又删,内容修改了大半,总算看起来比较像样子。写这本小说,除了想和各位分享一个爱情故事外,心里小小的希望,就是人人都能美梦成真。

  各位或许要问:可能吗?答案当然是:可能…很难!但偶尔作作白日梦又何妨呢?



  也许,哪天真的实现梦想呢。

  第一章

  如果人有前世今生的话,那她─贝妤芩,上辈子肯定是只被列为世界级保护动物──熊猫。之所以如此肯定,原因非常简单,只要往她的脸瞧上一眼、任谁都会深有同感的表示赞同:因为她那白皙俏脸上竟然十分不协调的挂着对黑眼眶,活脱像只熊猫立在眼前,看了就教人忍不住唇角颤动,只想大笑、显然她今生虽投胎转世为人,不过仍难脱前世特征。

  只是这特征可爱虽可爱,但“可爱”得过头可就一点也不好玩了。尤其是,即使她使劲的按摩,一时间虽让眼睛四周略有血色,但这副人样维持不到半分钟,马上又恢复暗沉的黑眶,让她长叹不已,只能眼睁睁接受这残酷的事实。而这一切全拜她那令人痛恨的隐疾──多梦症之赐。这二十几年来与她如影随形、专扰她清幽的连番恶梦,总是只要她一闭上眼,就迫不及待的找上门来,害得她连想看看周公长什么样子的机会都没有,反而造就了自己那已成注册商标似的熊猫眼。

  算算她这“多梦”的老毛病,历史悠久到大概得从她呱呱坠地、两眼睁开的那一刻开始说起;虽然她对幼儿时期并无特别记忆,但她相信绝对错不了的,因为有哪个新生儿从出生的第二天开始,就每天张着嘴巴极度缺氧似的猛打呵欠?同时眼睛还带着两个大黑轮?每次听母亲说起她当时的惨状──白嫩嫩胖嘟嘟的小脸上,明亮的双眸四周竟然是衬着暗黑的眼影,时髦得想来就觉得自己可怜到极点。所以自幼,每次的生日,她许的愿都一样:但求有一天能让她一觉到天亮,舒舒服服的睡上个三天三夜,那就是上天给她的最大恩典。只是,她年年许愿,但还是日日如故,看来许愿这事纯属无稽。

  据说,梦是人类内心世界的表现,除了忠实的表现出一个人内心的渴望外,还暗示着隐藏在记忆深处,连自己都未曾察觉的秘密。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么她那总是带着她爬山的梦究竟代表着什么意义呢?是在提醒她运动有益健康?唉,谁来告诉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年纪不大,毛病却不小?



  在浴室里蘑菇了半天,她懒洋洋的躺着,直到若再泡下去就要像只皱巴巴的老火鸡,这才起身穿衣。随着浴室门打开,随即涌出阵烟雾般的热气,并伴随着淡淡花香味,双手抓着毛巾擦拭犹滴着水的及肩长发,脚趿拖鞋一路走向客厅。

  “我的公主妹妹洗完贵妃浴啦!”贝哲伦瞄眼墙上的钟打趣的笑道。因为打贝妤芩进入浴室到再度出现,已足足过了一个小时。老实说,他挺佩服她还能从浴缸里爬出来。

  斜睨他一眼后,贝妤芩一屁股在他身边大剌刺坐下,懒懒的目视前方,压根当作没瞧见他这个人,只是不客气的用臀部朝他推了又挤,直到他一让再让的挪出个能坐得下个超大吨位的相扑选手的空间后她才满意的安静坐着,却又昂扬的高抬起头学做向日葵,让贝哲伦不禁为她细长的颈子担心。

  “唉,男人果真是最没有生活情趣的动物,连泡澡这种唾手可得的乐趣都不懂得享受,真不懂生活还有什么快乐可言,不会觉得无聊得想拿块砖头朝那颗硬梆梆的脑袋狠狠砸它两下吗?”她说,双手夸张的比画着,并且大为叹息的连连摇头。对她的挖苦,贝哲伦笑而不答,很习惯这个妹妹的仗势欺人,反正他也让她惯了。倒是一旁的贝父──贝丞浩,闻言颇为委屈的从报纸中抬起头来,那目瞪口呆的模样看起来果真像个不懂生活情趣的动物。

  “这…可是女儿,在你心中,爸爸也是那种没有生活情趣的“动物”之一?

  这太不公平了,我可是为了让妻小过无忧无虑、富足的生活,才辛勤工作到连享受都不懂得,否则,我也挺想试试何谓生活情趣。”贝丞浩道,委屈的双目圆睁,直看着贝妤芩诉苦。

  “爸,你不一样,你是劳苦功高的男人,不属于哥“那一类”的。”她偷说坏话似的撇嘴点了点身边的贝哲伦,不知她所谓的“那一类”究竟有多惨不忍睹,竟教她五官全皱成一团的鄙夷,让她身边的两个向来最疼她的男人看了不禁笑不可抑。

  “好啦!你们兄妹俩别光顾着聊天,瞧你,头发还湿着呢,快吹干了,等会儿感冒有你受的。”换掉贝妤芩手上的湿毛巾,贝家的女主人潘玉涵像照顾小孩般拿起吹风机呼噜噜的帮贝妤芩吹整,对这个做事糊里糊涂的女儿疼爱的轻笑起来。依贝妤芩这个性,只怕就是到七老八十,仍像个小孩般迷糊。

  “妈,从小到大你几时见我感冒流鼻水了?不是我吹牛,其实我身体好得比无敌女超人还像超人。”她自豪道,这股自信并非全无根据。

  自小,若不是照规定得打预防针的话,她根本连挨针的机会都没有,身体健康得实在“不像个人”;不过碍于以往每说一次就被全家群起围攻一次,加上此起彼落的“童言无忌”、“岁岁平安”之声,她可不敢再宣称自己不像个人,但心里还是觉得自己虽无过人长处,但围绕在周遭的事还挺神奇的。

  “女超人?是吗?我还没看过整天戴着墨镜的女超人。”贝哲伦看她一眼,有点无奈。

  “戴墨镜?哥,你几时看我戴过墨镜?”舒服的靠在沙发椅背上让母亲为她梳发,她想不透的呆看着他。

  “对,不是墨镜,而是黑眼圈,一时眼花看错了。”贝哲伦默默的暗叹口气。

  愣了愣,贝妤芩恍然大悟的红着脸:

  “你管我!这样就不必画眼影了,多省事!”哼了声,她双手抱胸的不理他。

  这个哥哥,好虽好,不过就是偶尔喜欢糗她。

  “别逗妹妹了,哥哥,你去把厨房餐桌上的人参茶端来,差不多可以喝了。”

  瞧贝妤芩的头发也吹干了,潘玉涵收起吹风机边吩咐道。

  只见贝哲伦起身,转了圈再回来,手上端着的磁杯传来人参香味,那补精养神的参茶却端到了贝妤芩面前,而不是递给那“劳苦功高”的一家之主贝丞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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