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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所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那集上天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江南苏、杭两州,除了得天独厚的温暖气候及秀丽明媚的风光外,远离纷扰边陲的地理位置,更让当地民生安定富足。在这么个弥漫着欢乐的地方,只听说有人吃饱了撑死着,还没听过有饿死人的事儿哩,可见这苏、杭两州的繁荣富庶了。其经济文化发达的程度比起当朝大宋的首都“汴京”,更是不遑多让。

  就拿苏州城来说,其富足的民生、繁华的社会,吸引了多如过江之鲫的经商队伍,自然造就了满街的“大爷”,让那些个平凡老百姓对“大爷们”早不觉有什么新鲜感,有时连正眼都懒得瞧上一瞧呢;但对那种“大大大……爷”,那可就又不一样了。

  像这种用“大爷”两个字尚不足以形容的巨贾,是足教人望而生畏的,连听到他们的名讳也都会不自觉的肃然起敬,只因在整个苏州城内有钱人是不少,但称得上富可敌国的豪商,却是寥寥可数。



  而在这少数几个富甲一方的殷商中,最最有势力、也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有两位,一位是城南余家,另一位则是城北的高家;可有趣的是,这余、高两家除了在财势上足以匹敌外,他们的发迹过程及种种境况,则像是各自雄据苏州城一方的宅第遥遥对望般的南辕北辙。

  首先,这高家世居苏州城,历代以来一直是苏州城里有头有脸的大户人物,算是当地出了名的世家。

  除了经商之外,高家也称得上是书香门第,因其每一代子孙中总会出那么一两个秀才、举人的,让高家在铜臭味外还沾点斯文气质,增添点高尚的光彩。究其原因,倒也不是高家人天纵英才,主要还是高家历代以来皆为“多产”,光眼前这代老当家的高正阳膝下就有五子三女;既有五个儿子可供挑选磨练,要想培育出个秀才当然非难事了。

  而说起城南余家的主儿,可就是历尽千辛万苦,真正的白手起家了。

  想那当家作主的余大老爷余翰林,早年乃是游走于宋辽边境的游牧商人,在当时宋、辽两国纷争不断之际,他有此胆识闯荡两国之间,赚取那种刀口上的血汗钱,可不光“勇气可嘉”四个字就可形容。当初他为了运那些个茶、绢、香料到辽国,再从辽国带回牛、羊、毛皮、人参等物运回中原,一路上“豺狼虎豹”环伺,随时有遭劫遇害的可能,不知教他心情紧绷得急白了多少头发,因此虽然每一趟他都获利丰厚,但可都是他的“滴滴血汗”换来的,以至于到现在逢人说起,他还耿耿于怀地认为自己怎么只赚了点蝇头小利呢!

  在余翰林这么舍命拼了十来年,自然使他攒下了如山的财富,也终于决定“衣锦还乡”,大张旗鼓地回到他苏州老家。日后举凡布庄、茶庄、当铺、银号、粮行,他无一不涉足,因此不过又过十来年的经营,已奠定其苏州首屈一指的大商家地位。



  可惜啊!也许是余翰林的福分不够,让他年过四十却膝下犹虚,急得他四处求神拜佛的。

  终于,他的元配有孕了!这个天大的喜事,自然是让他乐得三天三夜睡不着觉。可是呢,正如那句“老蚌生珠”形容的,余夫人产下的果真是颗“明珠”,他自然又大失所望了。不过,只要想起算命先生早说过,他此生本是“无儿无女之命”,有个女儿已算是老天感动于他“生平无大恶,不过爱赚钱”,加上他平日铺路造桥赈灾济贫亦不落人后,勉强违背天命送他个女儿,他该要知足了,这才弥补他那股失落之心。

  这么两相比较之下,高、余两家的发迹、际遇确实截然不同,但也就是因为这点,这两大户人家才会互别苗头得厉害,谁也不服谁!一个嫌对方是暴发户,没半点文墨气质;一个笑他靠祖先庇荫,没啥好神气。

  但若要说苏州的百姓在茶余饭后最常讨论的是哪位?那毫无疑问的自是非余翰林莫属了。一来,他靠一己之力成就大业,其间的传奇色彩,早成为一般人茶余饭后间嗑牙的题材;再者,那余翰林膝下只有一女,将来无论谁成为他的乘龙快婿,不就意味着晋升为余家的二当家,坐拥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吗?想到那如金山、银山般的财富,对一辈子也赚不到那座金山小小一角的老百姓来说,哪个人不想得口水直流、两眼发直的?更何况还有个娇滴滴的美娇娘呢。

  只是,或许是余翰林的生平充满惊奇与不凡,以至于与他沾上边的事、物常常也染上了那股不寻常,其中当然也包括他的宝贝女儿了。话说这位余大小姐……那可算得上是世间少有了!即使是对什么古怪事儿都已见怪不怪的余翰林,见了自个儿的女儿也都只有摇头叹息的分;也只得安慰自己,天底下的怪事一箩筐,在一个不嫌多,少一个不觉少,在繁华似锦的苏州城,想开点日子会开心得多。

  就好比这会儿——

  在城郊的赌场里,满室热闹的景象,抬眼望去就只见一颗颗垂首晃动的脑袋瓜子,以及此起彼落的吆喝声……

  “动作快点!下好离手喽。”拢过耳鬓飞发,无视那飘散在空气中的汗臭味,余芊瑛兴致高昂地全神贯注在赌桌上。

  那娇小的身材,混在一班粗壮的贩夫走卒中似乎显得相当渺小,但那身公子哥儿打扮,衬着一张清秀丽致的脸蛋,有如处在顽石中的珍珠般,又教人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都下好了吧?好,看我的——四五六……六!哈!我赢了,庄家通吃!”随着滚动的骰子定住不动后,她那对明亮黑眸似乎显得更加有光彩,因为这把她又赢了。

  嘻!赢钱的感觉……真好!难怪这世人那么喜欢银子了。余芊瑛眉开眼笑地看着堆在她面前的小银山。

  “唉!怎么又输了!余少爷,这天底下的骰子难不成都是你养的吗?还是你每天早晚三柱香膜拜它,还称爹叫娘的,否则怎么不论什么样的骰子到了你手上,个个都像是如意金箍棒般随你变化自如?你要个三,它绝不会在跑出个四来;要六,它更是不敢只出个五,想想真不甘心耶!”那连最后的翻本赌金都输了的挑夫,一脸懊恼地盯着余芊瑛道。

  “其实也没什么,我不过是运气好,再加上玩了一整天了,总会让我赢个几把吧。别丧气,风水轮流转,也许下一把就教你赢了也不一定。”对这夸赞,她显得豪气得不当回事道。但心中早自认赌遍天下无敌手的仍挡不住那张俏脸上的得意。所以不敢太“嚣张”,不过就怕人家瞧出她的厉害,往后便不同她玩罢了。那么在世俗礼节束缚下早已觉得生活无趣的她,岂不又少了个余兴消遣。

  “再下一把?”颇不甘心的挑夫掏着那空荡荡的裤袋长吁道:“身上连半个子儿都没了,哪儿还能再赌一把。”

  “是啊!我的钱袋也空了。”身旁又增一哀声。

  这一说,众人皆有同感地揣着自个儿又瘦又扁的荷包惋叹,只因他们袋中的银两大都搬了家,跑到余芊瑛那儿去了。

  那围在余芊瑛桌前的赌客也明白规矩,眼前这位余少爷看似笑容可掬、很好讲话,可有一点却十分坚持,那就是请求银货两讫,绝不赊贷。所以若没准备好银两可别上他的赌桌,否则一个失神没张大眼,难保不会被他毫不留情的一脚踢给到墙边去。别瞧这余少爷人长得瘦弱,那力道可不小,被他踢上一脚,非哭天喊地痛得像只快挂了的老狗般弯着腰吁吁喘气、老半天说不出话来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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