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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一个客人取出一只猎人用的喇叭,开始吹起“狐狸出现”和“走开”的乐曲。”

  那对新人来说显然是一个信号,因为这时荷丝由座位上站起来。轻轻拍拍新郎的肩膀,告诉他该上楼换衣服了。

  他们即将启程赴伦敦,孟黎莎猜想父亲到了那里一定会加入一些新的社团,再涉足一些他年轻时到过的场所中重温繁华旧梦。

  孟黎莎相信荷丝对于料理自己的事情一定没问题,而且她似乎是“买得”了一个丈夫,不过看来她会以别的方式找到报偿的。



  荷丝向大厅门口走去,因为她吩咐过孟黎莎要和她谈话,于是孟黎莎跟在后面,走过大理石地板,来到布置华丽的楼梯间。

  进入荷丝宽敞的卧室中,两个女仆正在静候着,卧室本身是够漂亮,却布置得令人不敢恭维,尤其窗帘和床幔都采用深黄色的天鹅绒,非常刺眼。

  荷丝取下面纱上的头饰,带几分得意地说:“婚礼进行得很理想,在雷德尔堡一切都照预定计划进行。”

  她站在那里让女仆为她脱衣服,突然尖叫起来:“快点啊!你这笨货,我总不能整晚都站在这儿哪!”

  “对不起,小姐……”女仆慌慌张张地说。

  “现在是夫人了——你可别忘了这点!”荷丝驳斥着。



  她脱下礼服,由另一个女仆为她穿上一件有花边的缎质长礼服。

  “你们两个可以出去了!我要和孟黎莎小姐谈一谈,如果要你们的话我会按铃的。”

  两个女仆匆匆告退,孟黎莎担忧地望着继母那张兴奋得泛红光的脸。

  “昨天我告诉过你要你来我这一趟,孟黎莎,”荷丝开口说道:“但你一直没来。”

  “家里还有很多情事要做。”孟黎莎含糊不清地说着。

  她一直有意避免到堡中来。她不愿看到荷丝接到大批结婚礼物时的兴奋神色,不想听父亲和她所不喜欢的女人谈到度蜜月……等等,这些都令她难以忍受。

  “那里不会有什么要你操心的,”荷丝咄咄逼人。“我不希望那里还有什么事要处理。”

  “这是什么意思?”孟黎莎问。

  “你父亲已经同意先把那边封闭起来,以后再找个合适的房客出租。”

  “哦,不!”孟黎莎惊讶地叫起来,怪不得父亲这两天见到她的时候,脸上总露着愧疚的神色。他以前肯定地答应过她,让她住在威尔登府,至少住到夏天为止。

  然而。一旦荷丝提出要特别为她开放两个房间太浪费时,即使他答应过也没有用了。

  其实,只不过多花几十磅,何况花费在父亲度过二十年快乐生活的地方,对荷丝的大笔财产而言实在毫无损失,又有什么关系呢?

  “关于封闭房子的事我交待过仆人了,”荷丝口气严厉,声调刺耳。

  “什么时候封闭?”孟黎莎问。

  “明天或是后天,我想该够你收拾东西了。”

  “那么,你们要我住到这里来?”

  孟黎莎的语气象在叙述一件事实,不大象在询问什么,因此荷丝转过头来看着她,脸上一副很不以为然的神色。

  她的眼中闪着冷冷的光芒,但对这问话并不觉得特别惊奇。

  孟黎莎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苗条优雅,超凡逸俗,在附近猎区中的确是个佼佼者——鹅蛋形脸上一对明澈动人的大眼睛在阳光之下灿然生辉,睫毛长长的,鼻子小巧而挺直。嘴唇柔软而纤巧。

  这是一张很有吸引力的脸,能引得男人驻足凝视,但对其他女人而言,却不是一张讨人喜欢的脸,尤其对荷丝来说,她的纤美更衬出自己的丑陋,这才是最令她难以忍受的痛苦!

  “你当然可以到这里住上一阵子,”荷丝苛刻地说:“不过我知道丹恩·史诺比想要娶你。”

  “他的确想娶我,”孟黎莎回答:“不过我可不打算嫁给他。”

  “这可是你父亲为你做的决定呢!”荷丝反唇相讥。

  “爸爸?”孟黎莎吃惊地叫了起来:“但是他一直告诉我,他不会要我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啊。”

  “你父亲说了很多他自己都不知其所以然的话,”荷丝说:“孟黎莎,你和我一样都知道,如果没有钱的话,男人绝不会想娶你为妻的。”

  孟黎莎睁大了眼睛,惊愕地望着继母的脸。

  “你一定想说服爸爸,好强迫我接受丹恩·史诺比是不是?”

  “我不过告诉他,这对你最适合不过了,”荷丝回答:“丹恩又年轻又有钱,而且他显然爱上了你。”

  她又干笑了一声:“以前我从没想到丹恩会这么迷你的!”

  “我并不打算和他结婚!”孟黎莎十分平静地说。

  “到头来你还是会嫁给他的。”荷丝尖刻地说。

  “如果爸爸接受了你的建议,”孟黎莎说:“我会告诉他,我知道他不会强迫我和任何人结婚,特别是我不喜欢的人,象丹恩。”

  “干脆我再说清楚一点好了,”荷丝说着,声音就象她平日鞭马一样尖锐:“我不要你留在这里,孟黎莎,现在我结婚了,我不要任何别的女人留在我屋里,如果你不肯嫁给丹恩的话,你就会一贫如洗,再怎样我也绝不会伸出一根手指头去赈济你!”

  “你认为爸爸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吗?”孟黎莎问。

  “显然一一会的!”荷丝回答:“他已经和我结了婚,他可以得到世上任何他想要的东西——每样东西都可以用钱买得到——不过我不愿他前妻的女儿住在我家里,也不想让她住在别的地方却又要花我的钱。”

  她的嘴唇抽紧了,继续说:“你只有结婚这一条路了,孟黎莎,你最好快点做决定!”

  “我会找出别条路来的,”孟黎莎回答:“我宁愿去洗地板、做厨子,也比嫁给丹恩·史诺比要好!”

  只要想到他,她都会气得发抖。

  丹恩是个长年在马上奔驰的年轻小伙子,块头很大,出生门第很低,靠父亲做投机生意而成了暴发户。

  两年前,他父亲死后他搬到郡里,开始用诈骗得来的钱财挥霍无度。

  他买的华屋成了一些无赖汉和象他一般德性的浪荡子弟聚会之所。

  许多他们如何纵情声色的故事绘影绘声地流传着,还有些从邻近城镇或伦敦带回来的女人成了他的座上贵宾。

  他虽年方二十五,看上去却比实际年龄要大得多,孟黎莎还记得初次和他见面时,只想赶快从他身边逃开,好象他有什么不洁令她避之唯恐不及。

  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父亲带了丹恩回家,他们的靴子和马裤上一片泥泞,垂着流苏的打猎装被雨水浸透了,两个人依然兴致很高。

  “这趟可说是今年冬天跑得最过瘾的一次!”孟黎莎一开门,就听到父亲这么说。

  “我请了丹恩·史诺比喝杯酒庆祝庆祝。”

  两个男人进了书房,在壁炉前的两张靠背椅上坐下来。

  家里只有两个老仆人,因此孟黎莎就自己端了盛酒的托盘,送到父亲身边。

  在她斟酒的时候,她知道丹恩·史诺比一直注视着她。一看到他的脸,她就不禁想到那些有关他的丑闻和恶名。

  看到他本人以后,她确定了那些传闻的可靠性。

  正要离开书房的时候,父亲叫住了她。

  “来和史诺比先生谈谈,孟黎莎,”他说:“今天他还问起你,而且想问问你为什么从来都不出去打猎呢!”

  “我不太会骑,除非你为我准备一个侧坐鞍还差不多,”孟黎莎笑着回答:“而且你知道,我们家的马厩都快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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