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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禁苦笑。

  「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怕去找她时,她的身边已经有另一个人。」

  「据调查──没有。」先行到台湾打理的于佑这段时间并没有闲着,聘人探访她的下落,这两年她的确在台湾,但在台湾哪处却是个难题,花了不少时间,终于确定她最近的下落就在台北。召吾茫她目前的住址和电话。你跟凌云会变成这个样子全是我的──」

  「不是,是我的错。」骆仲齐打断他的话。「于佑,就算没有人介入,我跟她也会走到分手的地步,原因出在我身上,是我违背跟她的约定。」



  「在爱情面前──虽然我不懂,但我知道爱一个人会想将对方留在身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你并没有错。」他仍然忠实,偏向好友。

  「如果每个人都一样,这世界不是太无聊?」这种说词,是凌云教会他的。

  没有慧根如于佑,听不懂也不想去深究,他只知道一件事。

  「去找她。」于佑将写着电话住址的短笺放进他西装暗袋。「去找她,不论结果是好是坏,至少都有清楚的答案,人一生能有几个七年可以拖?」

  骆仲齐按着胸口,向来以行事果决著称的他竟然犹豫不决,在去不去找人之间举棋不定。

  他该去找她吗?她又会用什么表情回应他?



  ※ ※ ※

  鱼鳞状的薄云层次递叠在蔚蓝朗空,只可惜路上行人匆匆,少有闲情逸致抬头仰望,她怀疑有多少人知道今天台北难得地有个好天气。

  一身以随性方便考量的毛衣、牛仔裤,很适合秋爽的气温,坐在老早就在宽阔的前庭中相准的位置,她抬头用母亲看着孩子似的得意眼神欣赏自己的作品。

  这是第一栋,她亲手设计,无论是硬体建筑的部份还是软体的空间设计,全由她一手包办,夹带设计奖的光环行事果然方便多了。

  拿出笔与素描本,她兴致勃勃计画着在今天画下自己第一个作品,然后,前往下一站继续她的旅行。

  她看到昨晚的新闻,电视上的于佑依然像个老古板,一本正经地解说来台的初步计画,也听他亲口说公司龙头年底会到台湾的消息。

  年底──她明天就要前往布拉格了。

  再次证明,两个人无缘,所以注定错过。

  停顿的炭笔一会儿再度沙沙振动,在素描本留下一笔又一笔写实准确的线条,烙出建筑物的原型。

  这图她都不知道画过几次、用秃多少枝笔、撕过多少张纸、折断多少把工程尺,恼火自己无法达到理想中的尽善尽美。

  但这些辛苦懊恼都过去了,沙沙的笔声透露始作俑者的得意,哼着小调,那是她偏爱的诗所改编的。

  如诗中所述──也许她只会在旅程中所遇见的人,心里留下一点点仅供凭吊的影子,没办法长久。

  就像每个在旅程中相遇的友人,总带着惋惜的表情叹说她是东方的吉普赛人。啧,有什么好惋惜的,她可是很欣赏四处为家的吉普赛人呢。

  没法改的,她习惯在相遇时作好分离的准备,旅行到一个地方的时候立刻构思下一站的方向,从不回头看被她留在过去的时间里的人们。

  除了──那家伙,怎么都忘不掉!

  站在街上咬三明治的时候想他、躺在公园草地上的时候想他,甚至连到商店买头痛药的时候也想他!

  他仿佛变成她的一部份,想割舍也除不了,毕竟没有人会没事动刀子自残的。

  走到哪,都会想到他,牵牵绊绊、纠纠缠缠的,好麻烦!

  一个人的旅行多了离情,潇洒的味道就减了半,掺进酸中带甜的思念,让她无法再像过去那样豁然自在。

  可她仍然爱这没有拘束、东飘西荡的生活,她没有办法为了一个人放弃自由飞翔的羽翼。

  如果有,早出现在他面前、回到他身边了。

  总之,错过就是错过,人生总有些时候必须面临取舍,在爱情与自由之间,她选择了──

  「凌!」

  天外飞来一记呼唤,声音是难以忘怀的熟悉。

  凌云僵了下,机器式地转头往大楼出入口的旋转门看去。

  他……他不是说年底才来台湾?

  ※ ※ ※

  「为什么要跑!」骆仲齐追逐前方十几公尺远的身影,扯着喉咙逼问。

  「你又为什么要追!」前方把问题丢回给他,脚下步伐加大。

  「你跑我当然追!」该死!

  她会用什么表情面对他,这种怯懦的问题早不知被骆仲齐丢到哪边去,他现在一心一意只想追到她。

  十分钟前的骆仲齐正准备离开公司回到下榻的饭店,怎知台湾媒体消息如此灵通,一下楼便在大门口被逮,在麦克风、摄影机与记者之间推挤难行,苦无对策的懊恼目光忽地瞥见盘腿坐在前庭作画的人影。

  就算再远他都能认出的身影,更何况只距离十几公尺!

  「凌!」骆仲齐忘情喊出声,不单引开媒体目光,也引起作画人的注意。

  然后,他看见她如惊弓之鸟跳起来,搜巡四周发现他后立刻冲离现场,逼得他推开一时间会意不过来的媒体追上去。

  「你追我当然要跑!」前头再丢一句随便的回应,徒惹他恼火。

  「凌云!还记得你当年留下的信吗?」

  好喘……为什么要边跑边回答他,弄得自己那么狼狈?

  「我、呼呼──我忘了!」

  忘了?「你再说一遍!」愤怒的火焰从后方逼近,灼上凌云的背。

  好烫!足以想见后头的人有多火大,这时候停下来让火烧成灰的是笨蛋。

  「不要再追了!」凌云庆幸自己有晨跑的好习惯,如今派上用场。

  「除非你停下来!」骆仲齐已脱下西装勾在手臂,催足马力加速。「难道你恨我恨到连见个面说句话都不愿意?」可恶,她难道不累吗?当年在纽约强迫她陪跑的男人气自己当年干嘛拉她陪跑,让她练出好脚力反而苦了自己。

  恨?「我没有恨过你!」他打哪来这个想法?

  她只是恼,恼自己七年来旅行各地总在不经意的时候想到他。

  「那为什么不肯见我?」跑了四五条街,骆仲齐依然气息平稳。

  凌云却开始觉得累,他离她有多远?「我、我没──吓!」猛一回头,她被骆仲齐身后的盛况吓得倒抽口气,被太过急促的换气动作弄疼了胸口。

  那是什么?她眼花吗?为什么有一群抓麦克风、扛摄影机的记者跟在他后头?

  好荒谬!这是上演哪门子大戏?「阿甘正传」?「落跑新娘」?还是「新郎向后跑」?难不成是「全民公敌」?那一票记者到底追在后头做什么?

  「骆仲齐!你回头看你后面!」丢脸丢到太平洋,好糗!

  骆仲齐依言偏斜目光──豺狼虎豹似的记者群无一不闪亮独家新闻的垂涎凶光,直逼向他。

  独家!独家!秘密来台的青年实业家在台北街头追逐一名神秘女子!天大的独家,先抢先赢!饥渴的凶光透露如是讯息。

  「Damn it!」

  丢弃手臂上的西装,少了负担,骆仲齐很快便追上凌云,一反颓势牵住她的手猛向左转进前方的巷道,再一个左转右转,转进不知名的暗巷。为免被轻易找到,他又拉着凌云拐了几个弯,弯进防火巷,成功甩开为了独家穷追不舍的媒体记者。

  杂沓的脚步声和质疑相询声不断,持续了一会儿才放弃地逐渐离去。

  然纷乱潮热的呼吸却纠缠着在窄小的防火巷内紧紧相贴的男女,暧昧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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