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及太多就会像你一样,做什么事都绑手绑脚,很麻烦。」
「完全不顾别人想法的人是自私。」
「我宁可自私。」
「别说孩子气的话。」她如果自私就不会为洁玉那女孩的事情找上王仁拓。「妳不是自私的人。」
「我是。」
「你若是,就会放着我不管,哪还会替我扣扣子。」
闻言,凌云紧忙松手退开。
「我……」这家伙什么时候口才变得那么好?「你是因为我才受伤,照理说我该帮你。」
「别嘴硬。」
「唉。」怎么回事?他突然变得很了解她!凌云心里直纳闷。
有人了解自己的滋味对她而言很陌生,处于被人看做是特别存在、总是被特别的目光注视的她,很少遇到了解她的人。本以为他又是一个把她当成特别的女孩子在看的人,却没想到随着认识的时间愈长,他愈来愈了解她,也愈来愈不一样。
原本是只顾虑别人感受宁可委屈自己的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会在自己与别人的感受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在不委屈自己的范围内考虑别人的感受,逐渐成熟起来。
相较之下,她是不是很不长进?
「不饿吗?」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的骆仲齐递给她一份三明治和可可。
凌云接过,目光迷惘,表情像个天真无知的小孩子,瞅着他眨也不眨的。
「怎么了?」
「你什么时候开始变的?」
「遇上你之后。」明白她指的是什么,骆仲齐据实以告。「也许你自己不知道,但你具有让人改变自己的特质,在你身边的人都喜欢你几乎是狂放不羁的生活方式、喜欢接近你,感受你身上的气息,在这同时,也会被你傅染到一点──我行我素。」
「你说这种话好象我是病毒,传染一种名叫『我行我素』的疾病。」
病毒?只有她想得到。「你要这么说我不反对。」
「哼。」
两个人就这么静了下来,各自咀嚼自己的晚餐。
最后,凌云先开口:「我还是会去找雷克。」
「我不认为你会听我的话。」
「我喜欢他们。」凌云坐在习惯的窗口,晃动双脚,眼眸闪过晶亮的兴奋。「拥有理想的人很伟大。」
「理想?」
「他们立志成为扬名国际的摇滚乐团。」她兴致勃勃的样子好象在说自己的事一样。「雷克的唱腔有更多发展的空间,吉他手莱恩简直就是吉他之神,贝斯手班最擅长调和,鼓手莫凡斯强烈的节奏感会让人的血液沸腾,他们一定会成名,可惜少了个键盘手,我想杨凯应该可以胜任。」
「你打算设计杨凯加入?」还想从他这里挖人!
她点头。「杨凯自己也老说没人了解他的音乐,虽然他看来玩世不恭,可是私底下对音乐他可是认真的。」
「你──雷克并不喜欢你。」他介意地说。
「我知道,但是他讨厌我并不表示我就不能喜欢他。」第一次在Sky Pub听到他的歌声就迷得不得了,希望更多人听见这样的音乐,哪管得了他讨不讨厌她。「遇见一个讨厌我的人也满有趣的。」
「我的名字里有个『云』字。我喜欢四处旅游、喜欢飘泊、向往流浪,随心所欲到世界各地──我上辈子一定是吉普赛人,嫌旅行的地方不够多,所以这辈子继续未完的行程。我渴望遇见不同的人,看与自己不同的人生,各国景色倒是其次,我喜欢遇见不同的人,知道他们背后的故事,这些让我觉得精采,不管是喜欢我还是讨厌我的人,我都很有兴趣认识他们。」
「一旦你觉得没有兴趣的时候──」
「我就会离开。」
「不会舍不得?」骆仲齐闻言不由得心慌。
凌云垂下头,直到一只手来到眼前托起她的脸,看见他凝视自己的严肃表情。
没有人问过她这种问题,只是每当她离开一个地方就有人怪她冷漠、怪她没有感情,从没有人问她会不会舍不得,他这么问让她不知道该怎么答。
迟疑之间,温暖的唇缓缓靠近,她回神,身子向后倾的速度赶不上唇瓣接近的速度,瞬间被含进带有热可可甜味的嘴里。
只是轻轻一吻,就让人意犹未尽。
※ ※ ※
骆仲齐退开,等待她的反应,见她没有抗拒的意思,忍不住又迎上前吻住她。
这回,他再也不客气,以湿润的舌舔开她唇瓣,探入同样有热可可甜味的芳香里深吻,吸吮共有的甜腻气息。
一吻结束,两人气息都不平稳。
「为什么吻我?」
长指将她颊边的细发勾拢到耳后,凝视让他愈来愈难以移开的容貌,骆仲齐的声音带着压抑的激动:「我喜欢你。」
才刚理解自己喜欢她的事实还分不出是何种喜欢的当头,就听见她决然说出「离开」两字,那么习惯和自然的口吻,让他有种她随时可能一声不响、决然离开纽约的错觉,这场错觉卷起的狂风将这层迷惘的烟雾狠狠吹开,看清藏在迷雾底下的真心。
他喜欢她,以男人对女人的立场喜欢她。
「我第一次被人吻。」只有吻人没有被吻的经验,凌云不知道应该作何反应才算正常。
骆仲齐回过神。「我第一次主动想吻女孩子。」
「难道你平常想吻的是男孩子?」
「凌云!」现在是什么时候还有心情调侃他!
「你是第一个能吻到我的男孩子。」平常要是有人敢动歪脑筋,都会落得凄惨下场,没人能在她没有允许之下碰她。但是她没有拒绝他,这一点她自己也觉得很意外。
骆仲齐倾身向前舔过她的唇,然后退后。「为什么不拒绝?」
「你,要我拒绝?」她迟疑问。
「我不要,或者该说我不希望你拒绝我。」将坐在窗口的凌云搂进怀里,骆仲齐情不自禁低喃:「我希望妳接受我的感情。」
「你受不了我的。我不是一般温柔可人的女孩子,我学不来体贴,也不会为了爱情改变自己什么,正确的说──我不习惯付出,谈恋爱不适合我。」
「不试,怎么知道?」知道她不是拒绝而是害怕事后的结果,他尽力说服:「我不要求你为我改变,我喜欢的是现在的你,在看清你的性格才喜欢上你,因为认识你才产生的感情,又怎会希望你变成温柔可人又体贴的女孩?」
「我不会付出。」她知道爱情不是单方面的付出就可以圆满,更清楚自己惯于接受、吝于付出的性格。「别跟我谈感情,那会比当苦行僧还苦。」
「不试,怎么知道?」还是那句老话。「你讨厌我?」
她摇头。「我喜欢你。」感情必须坦白,但是坦白归坦白,谈感情是另一回事。「虽然喜欢你,但我不是适合谈感情的人,你会很辛苦。」
「只要我知道你喜欢我就够了。」骆仲齐难掩兴奋吻过她的唇。「我不要你对我付出什么,只要接受我给你的就好。光是你喜欢我这点就足够让我对你付出。」
「你到底还是个滥好人。」不要求她付出,只要她接受他付出的一切!他知不知道这样的恋爱谈起来有多辛苦?「别闹了。亏你年纪比我大,还说这么天真的话,傻子都知道感情不是一方付出、一方接受就可以成就的。」
「你是害怕谈恋爱,还是自知不适合谈恋爱?」
「什么意思?」一向惯于剖析别人的凌云突然变成被剖析的对象,说不惊慌是骗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