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向喜欢男人干干净净,有礼貌、有风度,而那家伙,可让她讨厌上了!
扁扁嘴,她缩回头,正走回屋内,一阵敲门声就在这时响起。
谁?该不会是房东太太来送租约吧?
只是……有点怪!要是没级错,昨天中午和她电洽时,她该说过若要过来会先打电话知会的。
没什么好预感,郝俊女只踱至门边,等待外面冉有动静,可是等了一下,外面的人似乎敲完门之后就走掉了。
狐疑地把门开了个缝,外面果真没人,但地上却多了一箱东西,上面还压了一本薄薄的簿子。
是房屋租约,而那箱子……
爆裂物?不会吧!她也没和人结怨,除了三楼那个颓废男之外。
颓废男?
走出门,偷偷摸摸地探了下楼梯口,确定没人,于是她又回头什了个蠢动作,她踢了踢那个外皮印着某某牛肉面的纸箱。
“如果会爆早爆了,它将解决你的民生问题,麻烦你别这样对它。”
幽魂似的低音从背后飘了上来,郝俊女回头一看,他人已在楼梯上。
不知道是坏印象仍在,还是那踢箱子的动作让她感到有点难为情,他愈走上来,她就愈往门边退,但是后来意识到这是个“示弱”的动作,她才硬逼自己在躲进屋里之前,停下脚步。
千万别拿屁股对着敌人,这样只会让他认为你是弱者,因而更对你生出攻击的欲望。从动物频道学来的常识,这么告诉她。
镇定地望住他,她发现他身上穿的仍跟昨天晚上一样,嘴边叼着要灭未灭的烟屁股,连腰间的铜扣还是没扣上。
吞吞口水,处于警戒状态。
“我……不需要它。”好久,她挤出一句。
“但是它需要你。”
“……为什么?”这个男人说的话,跟他的外表同样让人捉摸摸不清,神秘得很。
“因为再过几天就要过期了,就剩几碗,帮帮它,也帮帮你自己。”
突然,他伸起手,害她吓了一跳,但就在她心跳加快之际,竟发现他只是想耙耙他有点乱的头发。
发现她的反应,他的唇角耻笑似的牵了牵。
再吞口水。“我可能帮不了‘你’,因为我不吃牛肉。”摆明要借她的胃帮忙消化,却偏说帮她、帮它?
嗯……虽然他说得没错,吃它是帮它,吃它也是帮她这个该要开始节衣缩食的家伙,但是?
“这个你不必担心,里面装的不全是牛肉口味,你挑你要吃的,剩下的还给我,还有——”他的头偏了下,下巴指着箱子上的东西。
她拿起契约,留下泡面。
“我将我的部分签一签,一下子就好,你等我一下。”该谈的,她昨天都在电话和房东太太谈好了,所以她只要再将契约看一看,签完就能安心住下了。
走进屋内,郝俊女顺手将门关起来,她甚至轻轻将门锁锁上……
过了两分钟,她再开门,颓废男手上已多出一只不锈钢壶,壶嘴正冒着烟。
“水是开的,拿去用吧。”他知道四楼未装瓦斯。
将契约递向他后,她考虑要不要接过茶壶。
又诡异地扬了扬唇角,他干脆将茶壶放在地上,跟着下楼。
而看着他背影的郝俊女一直到他开铁门,才反应过来。
“喂!那个……”她喊。
“水没下毒,泡面也没过期,安心泡来吃吧!”关上的铁门后头,传出他的余音,听得郝俊女一愣。
水没毒,泡面没过期?很好!但是……但是她只是想问,他贵姓大名?
还有,为了表示自己是有礼貌的,想跟他说一声……谢谢。
第二章
请问,什么时候,怎么样的情况下,会让一个原本逍遥自在,精力旺盛又魅力十足的男人,变成顾人怨的变态男?
答案是:半夜,下着大雨,天气寒冷,工作赶了三天三夜赶不完,加上又被人以淫威逼迫,非要他等到四楼新住户来报到才能睡觉的时候!
回到屋内,尚美男又坐回他的电脑桌前。
昨天傍晚之后,他原本就不大顺遂的日子,似乎又多了一个搅局的,因为他的大姨妈来袭。
大姨妈,妈妈的姐姐,这栋老公寓的主人,住户口中的房东太太,也就是提供他这层免费住处的人,昨天傍晚打了一通电话,跟他交代了近一小时。
他不知道女人到了可以抱孙的年纪,是不是都一样这么多话?三“姑”六“婆”,姑婆姑婆,大姨妈也属这一辈,就算是吧!
应该是出于关心,一通电话,他那姨妈便将楼上新住户的背景资料,矩细靡遗地交付给他。
她说她很惹人怜,和交往了五年的男友刚分手,因为他双脚踏双船,欺骗了她的感情,所以她要她这个外甥多多帮忙、照顾,以下点点点……
其实,这些只要一分钟就能描述完毕,但是他却得再多花个数十分钟,才能如愿将电话挂上。
为何?
因为他那亲切可爱,热心助人,并且打算竞选下一届民意代表的大姨妈,又趁了这个机会将她“自助者人恒助之,人助者天恒助之”的政见、理念发表了一遍,为了继续在这个住了好几年的窝待下去,所以他忍了!
而她,那个“惹人怜”的女入,现在应该正悠哉地泡着面吧?抬头盯着天花板,他自认倒楣地臆度着。
昨晚,他在她紊乱的呼吸里嗅到淡淡的小麦发酵味,也许是太无助,所以才会将私事毫无防备地对话筒另一方的人倾吐;不过,也幸好她运气好,接收的一方是他善良的大姨妈,和他这个……没安坏心眼的男人。
拿起租赁契约,他再将上头新签上的名字看了一遍。
“郝俊女……”俊女?
好巧,和他的名字交错排列,就成了人人喜欢的形容词。只是,拥有这样美意的名字,感情却都不顺利。
他,更巧地也跟她一样,都曾和交往甚久的对象分手,狭邃的眼盯住面前惨白的电脑萤幕,思绪飞到了以前。
玫瑰,带刺的玫瑰,从高二那一年他一眼瞧中还是新生的她以来,他都是这么形容她的。
她不算极美,但却满带女人特有的魅力,是男人非常难以拒绝的那一类型。
男人是视觉的动物,这句话说得不差。
论外表,她和他的契合度达百分之九十,人人投以钦羡的目光时,他是骄傲、虚荣的,这一点他并不否认,因为这是人性。
再说个性,她的长袖善舞,也和他的内敛相吻相契。他喜欢她带给他的多变化,也喜欢她带给他的新鲜刺激,只是,在这相辅相成的表相下,他却完全忽略了一点——她那日益勃发的野。
高中毕业,他们先后成为同一所大学的学生,而大学毕业后,她选择立即就业。
在大公司的公关部门任职,她似乎如鱼得水,或许是视野渐广,原就处世圆滑的她,更显八面玲珑。
这与继续进入研究所读书的他,不仅生活习惯相悖,就连先前谋合的观念也渐渐远离。
高中两年,大学四年,加上两人选择歧路后的一年半,七年多的感情他又怎能说放就放?
事实上,分手是谁提的,对他而言并不重要,他只希望两人都能为这一段感情担一份责任,毕竟双方都付出了时间、精神。
爱到浓时,可以血乳交融;情到淡时,将两个人紧紧栓锁,却已无意义。在他准备跟她求婚,也是两个人正式告吹的那个晚上,她这么对他说。
字面说来,他无异议,而就两人逐渐胶着的状况,他更不想多说什么,既然她想飞,那他也就放她飞了。
但离了巢的鸟儿都能一切顺利吗?而将鸟儿放飞的人,也能一点也不挂心吗?这个问题,他到现在依旧是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