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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不知是不是我多心,从前他说这句话,我听得出他是由衷的,今日语气中有许多讽刺成份。象是佩服我的命够烂,我的皮够厚,我的运够大,反正地下都不收留我。

  我发觉我们的友谊到此为止。

  多么可惜,时移势易,本来肝胆相照,现在形同陌路,人不能受环境影响,人不能不变。“你还是要上来复诊。”

  “你说过七千次了。”我很疲惫的答。



  “过来照爱克斯光。”

  “有必要吗,接收辐射性光太多,对身体有不良影响。” 他不再理睬我。

  他们都不再理睬我。

  冰箱中食物吃得光光,没有人买回来放进去,酒瓶都是空的,电话也拆走。

  一切都在恢复正常,包括我的身体在内。

  我去理发,新派剃头师傅亚卡尔见到我吓得发呆,象见鬼一样。



  “平顶头,例牌。”我坐下来。

  “小陈,是你?”

  “可不是我。”

  “你不是罹了绝症?”

  “医好了。”

  他不置信,“哟,这可是万中无一。”

  我不知是笑好还是哭好,一于不出声,事毕返家。

  都嫌我多余。

  我那愤世嫉俗的劲道又回来了,嘿,我偏要活下去。我还要写二十本小说,闷死你们。

  摊开稿纸,我瞪着白纸上的一个一个格子,一点写作的欲望都没有。

  我打个呵欠,有的是时间,明天再写。

  咦,我不是发过誓要把这种坏习惯改过的?不过此一时也彼一时也。现在我浑身骨头痛,唉,大病初愈,懒一懒也是应该的,何必刻薄自己。

  我去躺在沙发上。

  高潮已经过去,这种孤寂更比从前难受,我手足无措,只得睡着不动。

  而且忽然觉得浑身麻麻密密的针孔开始发痛,我真的象一个病人了。

  在呻吟之中,我再也提不起精力构思新故事,算了,不要我写也就罢,我可以胡乱在小报的尾巴上找几个二百字专栏发泄一番,回复老样子,反而好,没有心理负担。

  电话铃响,我不想去听,一定是“天地”打来的,催搞。

  响了又响,响了又响,这个人象是肯定我在家,我不得不投降。

  “小陈。”

  衣莉莎。

  “我听说你没事了。”

  “你在哪里?”

  “布尔格雷德。”

  “几时回来?”

  “我不回来了,你痊愈我还回来干什么?这里不晓得多少事可做。”

  我笑。

  “笑什么?”

  “不应该笑吗?”我悲凉的问。

  “当然应该。”衣莉莎说:“庆祝健康,快去买一瓶香槟,开了贺喜。”

  “祝你快乐,衣莉莎。”

  “你也是,小陈。”

  那夜我没睡着,把这几月的事翻来覆去的思想。我得到许多启示,在冥府兜个圈子又回来,不但惊险,而且刺激,我平白拾回数十年,真要放鞭炮庆祝去邪驱恶。

  也许没有数十年,也许我已经元气大伤,没有剩下三十年,或是二十年,甚至十年。

  但每一日,都是捡回来的时光,白白得来的,还有什么更值得高兴的呢。将来,我们都会去到一个更远更静的乐土,如黑暗地穿过玻璃,现在无法解释,但到底这里是我的出生地,我在此地流过血汗,我在这里成长,作为一个人,我留恋这块千疮百孔土地,我已习惯笨拙的躯壳,以及这里落后的科技,谁晓得那一头是什么世界。即使象传说中的天堂一样,光是奶与蜜也不够,七彩会唱歌的小鸟,鲜花绿茵地,整天穿着白袍,头上照个永恒性发亮的光环,日子久了,想必也很闷。有什么可做呢,不外是听经、散步、弹竖琴。

  还是活着的好。

  而生活下去,就得做事,我所喜欢做与能做的,不还是写作,那就该执笔好好的写。

  谁知道自己的生命还剩下多少天。

  每一日都可以是最后一日,故此打明日起,我仍然应该把每一日当作是最后一日,努力的写,绝不欺场。

  人家是马尔盖斯,我是小陈。不要紧,安天份而写,争取读者。

  我心安理得,合上双眼,安详地睡去。

  第二天,我自然没有与世长辞。

  起床做好早餐,拉开露台的窗帘,天空碧蓝,初夏的海风,何其爽朗,妈的,差一点就享受不到了,险过剃眼眉。

  我的心胸也似天空一般明澄,凡事尽力,不计得失。我不禁洋洋起来,到底是有慧根的人,一夜悟道。喝毕咖啡我做好五千字功课,决定取了它会见国香。

  国香在开会。

  她的男秘书知道我是有特权的人,即时要同我去去通报。

  “不,”我说:“我等她好了。”

  “还要一个小时呢。”

  “不要紧,有的是书报杂志。”

  男秘书很是意外,我却心平气和。

  我捡到一本国家地理杂志,该期特写是格陵兰五百年木乃伊。我读得津津有味。

  唉,几时不必为日奔驰,能够写这等文字就好了。找个富女娶了她,实在是最佳办法。

  “小陈。”语气中有许多诧异。

  国香散会出来。

  “你等了多久?”

  “不要紧。”我放下原稿,“我写了新的小说,你看看。”

  “看管看,不一定用。”

  “我省得。”我微笑。

  国香似乎不相信我有这么理性。

  我说;“既然做不成垂死的天鹅,就得面对现实。”

  国香呆呆的看牢我,仿佛我是陌生人。过半晌她说:“上篇写得实在好。”

  “文必穷而后工,”我补充,“‘穷’作困境解。”

  “我相信这一篇也一定好。”国香指指桌上的稿件。

  “比别人好是没有用的,这年头肯写的人少,博成名的人多,要比自己写得好就难了。”说完我站起来。

  “怎么?”国香问;“你这就走了?”意外过意外。

  “我还有东西要写。”

  “吃午餐没有?”她说:“一起如何?”

  “不做灯泡。”我微笑。

  她拉起我的手,“你生我气?”

  “国香,我永远爱你,我没有见过比你更热情、善良、可爱的女子。”

  “哗,我一边耳朵辣辣的红起来。”

  “再见。”

  “明天我给你答复。”她指指稿子。

  我朝她摆摆手。

  路上行人匆匆,天气回暧,许多年轻的女郎已穿出夏装,今年大概流行水彩色,淡黄浅紫粉红湖水绿,美不胜收,她们的平跟鞋添增自然娇俏,有几个已抢先去晒了太阳回来,鼻尖有几颗雀斑,额角带太阳的蔷薇色彩。

  我又回来了。

  在快餐店我咬着汉堡包留意她们的一颦一笑,十分享受。

  这就是生活,这就是做人,万劫归来,不管身体多么虚弱,挂着多少瓶子罐子,只要能够照到太阳,已是心满意足。

  我吸着巧克力冰淇淋苏打,眼睛忙得透不过气来。

  我是一个新人。

  我要写新的题材,追新的女友,过新的生活。

  那篇新小说,国香说,“天地”是不想用了,不过,她又说,另外一家杂志很渴望刊登,但是搞费就比较差,问我意下如何。

  我意下?我微笑的说:我完全同意。

  只要故事好,有读者拥护,我不怕暂时委屈,价钱迟早会升上去,先把工作做好再说,一切从头开始。

  我向国香道谢。

  她笑,“小陈,你完全成熟了,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你看你的态度多么正大光明,我们做朋友的也容易办事,这样多好。”

  我点点头,“是,我的思想搞通了,经一事长一智。”

  “以前,唉,不要说以前了。”她笑。

  以前她一直敷衍我,及至知道我得病,才产生一点真感情,朝夕相对,也觉得我有点好处,我也乘机作威作福,尽量享受友情,在那个时候,她烦得要打我毒针……我忍不住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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