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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我要开始构思,不管是龙是凤还是三毫子小说,总要设法先把它写出来。

  国香来的时候,我同她说:“我要一大叠纸与一打笔。”

  她讶异,“你要写东西?”

  “是,九十天,每日写三千字,我还可以写一本书,我相信可以做得到。”



  国香说:“好,我站在你这边。”

  她眼睛鼻子全红了。

  “看看,”我安慰她,“你只要答应我,把它在‘天地’中连载……”

  “现在替我们写连载的是倪匡,你先给我三万字,我们开会决定。”

  “太好了。”

  国香坐在我旁边,“小陈,”她怜惜的看着我,“其实很多人都很喜欢你,只是你脾气古怪,不易接近,又大情大性,过分散漫,譬如说司徒英,他说他批评你,并不是有意的,只是祸从口出,但你始终没原谅他。”



  我也曾回骂司徒“含血喷人”,早已扯平,恩恩怨怨,还提来作甚。

  我微笑,“我得省下吵嘴相骂的时间来写小说。”

  “好得很,”国香说:“有题材没有?”

  我指指脑袋,“有一点点影子,要把这一点虚无飘渺的情节变为一篇小说,真的痛苦。”

  国香给我鼓励,“又不是第一次,你也出过书。”她下意识看看壁钟。

  “国香,你有事,就别眈在此地。”

  “你真的不想见任何人?”

  我摇摇头,“我想休息。”

  我躺在沙发上构思科幻小说。

  一个主妇(相信到2070年也还有主妇这个身份)。她识闯时光隧道,遇到1985年的年轻男人,他们发生感情,但她开始怀念家人,终于离开了他……

  没有故事不能以三句话说完,从前我很热衷于将三句话变为十多万言的小说,但最近心野,不能好好集中构思,那三句话始终是停在半空的三句话。

  我在国香送来的纸上涂写大纲,现在我非要把它写出来不可。

  主妇……年二十八。年纪或许太大了。有读者问过我:“你的书,都是写给中年人看的吗?”吓得我臭。这样吧,主妇,年二十六……

  “小陈 ”

  我抬起头来,咦,稀客,是司徒英。他怎么来了,过去两年,他一直视我为第一号对头,我吃一块薯片给他知道了,他都会在专栏内影射我骂我。

  “司徒,你这个大忙人,有事找我?”

  “来看你呀。”

  “请坐请坐。”

  “常国香叫我来的,”他爽快坦白的说:“小陈,我想同你道歉。”

  “道歉什么?”

  “我不住噜苏你。”

  “有吗?奇哉怪哉,怎么我不知道?我眼又朦,耳又聋,看不见听不到,我只知道咱们是好兄弟,喂,我这里有个难题,女主角多少岁数至适合?”

  他怔怔的看着我,我知道他心中想什么。他在想,两个成年人怎么会弄得水火不容。

  我笑说:“司徒,我可不需要同情分。”

  “谁同情你?我可怜我自己,以友为敌。”

  “你不还没回答我,女主角多少岁为妙?”

  “十九岁,惹火尤物。”

  “现在不流行这一类型的女人了。”

  “小陈,你简直问道于盲,我从来未曾写过小说。”

  “那你应该坐下来写。”

  “是的,我很惭愧,实不相瞒……”

  我与司徒谈了一个下午。百分之一百开心见诚,互相诉说工作的困难。

  他没有提到我健康上的问题,我也很含蓄的避而不谈。他为我的小说大纲提供很多宝贵的意见,我一一记录下来。

  三小时后他离开,我再涂改一会儿,便上床休息。

  出院那日,我已有丰富的素材。

  来接我的并不是国香。

  我坐在椅子上等她,是她叫我等她的。

  身后一把熟悉的声音温柔的说:“常国香叫我来。”

  我一转头,看到的是一张清丽的鹅蛋脸与一身淡黄色的衣裳,这是我最喜欢的颜色。

  我低呼:“衣莉莎。”

  这是我前任女友,摄影师衣莉莎。

  国香真是伟大,她把他们全叫来了。

  “好吗?”我轻轻问。

  “你瘦了。”她说。

  “没有的事,你们都心理作用,哪里有这么快,咦,今天没带照相机?”

  “没有。”她替我挽起衣物。

  我们落楼。

  衣莉莎说:“国香一会儿来看你。我要先一步到府上去看看搞成怎么样。”

  “没怎么样,象狗窝。”

  “你这个人。”

  “衣莉莎,看到你很高兴。”我是由衷的,“瞧你,多么漂亮,整个人会发光的。”

  “文人多大话。”她同以往一般的娇柔。

  “多久没看见你了?”

  “一年多,你不肯同我做朋友,”她说:“你不睬我。”

  我感喟:“倘能做朋友,又何必分手?”

  她眨眨眼,“今日不谈这个。”她的手臂绕在我的手臂上,“我们回家去。”

  就象从前一样,我曾经爱过这个美丽的艺术家。

  我们起冲突是为着很小的事。

  她爱出锋头,我不准她,每次她接受访问,我都责备她、嘲笑她、讽刺她:“咦,象卖白花油一样,附送玉照。”等等。

  到后期,她很恨我。

  她一口咬定我是妒忌。

  我反骂她幼稚。

  我忍不住说:“衣莉莎,我真是不堪,不配做你的男朋友。”

  “这句话你为什么不早说?”她红了双眼。

  “你原应有个比我好的男朋友。”

  “是我不好,”她说:“我有责任,我令你不快。”

  “各人有各人的兴趣,”我说:“我太固执,我不该干涉你。”

  “小陈,以前从不见你这么开通。”

  “以前我的思想没搞通,蠢如牛。”我指指脑袋。

  “现在我们可以做朋友了?”

  “当然,衣莉莎,当然。”

  “明天我们到海滩 ”

  “不,衣莉莎,我要写东西。”

  “啊?”

  “你一定很忙,你一定有你的节目,以及工作,衣莉莎,不要怕以后见不到我而卖帐,好不好?”

  衣莉莎哗一声哭出来,面孔伏在手臂上,“你几时变得这么通情达理,小陈?”

  眼泪鼻涕全印在我最名贵的衬衫上面,并且要我掉进头来安慰她。

  “好吧好吧,准你星期一三五来看我,为我打扫洗烫,”我笑说:“而国香则二四六来我处做饭,星期天我不见人,我要休息。”

  衣莉莎本来杏眼一睁,要好好捧我一顿,随即想到小陈他只剩下九十日,算了算了,心酸地、叠声应充,“好好好。”

  她告诉我,本来她要往埃及去拍一辑时装照,现在取消。

  “又是为着我?”我假装生气。

  “不不不,我怕得黄热病。”

  “千万不要为我。”我慷慨的说。

  尽管表面装得这样大方,深夜,当她们都离开我回家的时候,我还是偷偷为自己哭了一场。

  国香发动全世界来陪我。没有一个晚上我是一个人度过的。

  她自己每隔一天来一次,她一走便差朋友来接班。

  男男女女一开口总是:“嗨,常国香叫我来。”有的我认识,有些我不认识。

  上午,我写稿,下午,我去接受治疗。

  王聪明任主诊。他对我极友善,真正的关心我,把很苦楚的一个过程化腐朽为神奇。

  我生活变得极有规律,再也不孤苦寂寞怪癖,奇怪,我竟有种因祸得福的感觉。

  本来所有的朋友都大忙人,就算不忙,也不敢乱上门去找人;谁知道对方忙不忙?肯不肯见人?

  但现在不到大半个月,大家已养成“在小陈家见”的习惯,我的公寓几乎没变成沙龙,朋友川流不息,他们不给我有机会静下来,不给我胡思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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