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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伸手拉我头发,我本能地闪避,但他出手奇快,已经碰到我鬓角,他只轻轻扯扯,不如小时侯,真出力拉得我流眼泪。

  「再见。」

  我用钥匙开门,也说声再见。

  我解下围巾,脱下大衣,走进房间,那里比较暖和,坐床沿呆想。



  徐培南倒是不嫌。

  真好,自小对我那样,现在也是那样,好或坏不要紧,重要的是数十年不变,就不会有人间冷暖这回事。

  张元震就差得多,看得出他坐立不安。有人按铃。

  莫非是徐培南忘记什么东西。我拉上外套去应门。

  幸亏没有打开门。外头站着一个金头发的美少年,牛津口音。

  「蓝志鹃小姐。



  「是。」我在门内应。

  「登门造访,有要事商量,容我介绍自己,我叫伊安史蔑夫。」

  他在等我放他进门,我只是干着眼瞪他,这么容易放陌生人进门?他异想天开。

  他说:「你不让论我进来?」

  「请问你有什么事?」

  「为着张元震。」

  我如堕五里雾中,不得要领。

  「你请等一等。」

  我转身打一个电话线元露,电话按通,他在听音乐,奚菲兹之小提琴,他百听不厌。

  「元震,」我己好久没打电话给他,不过这次师出有名。「有一个叫伊安史蔑蕨夫的英国人在我门外,要求与我商谈同你有关的事,我该不该放他进来?」

  「该死!」

  「你还没回答我。」

  他声音发抖,「志鹃,千万不要给他进屋,叫他走,我立刻来,记住,叫他走。」

  电话已经挂断。

  我呆半晌,走到门前,打开,「请进来。」

  伊安史蔑夫很斯文,完全不似危险人物,当然、女人的第六感觉挺不可靠,否则雨夜杀手不会屡次得手。

  但我急于要把事情弄清楚。

  我问:「要不要喝什么?」

  「热茶,谢谢,三月份真的还可以颇冷,是不是?没想到咱们这殖民地天气倒跟其祖家一样苦涩。」

  「直至一九九七。」

  「什么?」他扬起一条金色的眉毛。

  我心平气和地微笑,「是殖民地至一九九七。」

  他一怔,有点尴尬相。

  我知道有位教授,同无理取闹的洋同事争论一个问题,到最后叹口气说;「你所有的,不过是到一九九七。」

  「你要同我说什么?」

  「啊,」他清一清喉咙。「关于张。」

  我看着他。

  他是一个十分四正的英国人,西装笔挺,裁剪合度,领带颜色文雅,最令我感动的是一双簇新的皮鞋,我还没见过舍得穿好鞋的英国男人,可见他经济情形十分佳妙,决非是那种周薪三十五镑,故此决定离乡别井,孤注一掷,来到异邦耀武扬威的那种外国瘪三。

  我把热茶递给他。

  「关于张什么?」我追问。

  「你是张的未婚妻?」

  我不知怎么回答,我还真的不高兴承认,又不甘向陌生人坦白,于是维持缄默。

  沉默是金。一点都没错。

  「让我用简单的言语把一件复杂的事解释清楚。」

  「请。」

  他沉吟半刻,一边打量我,「你长得很漂亮,像你这种外形娇俏,经济独立的女性是不愁出路的。」

  事情再蹊跷没有,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我没有露出半丝不耐烦,好戏就快上演我知道。

  「换句话说,你何必苦苦钉牢张元震。」

  他薄薄的嘴唇队扁一扁,那种神情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所有的。我的心一动。

  「这与你有什么关系?」

  「你为什么不明白?他已经不再爱你。」

  我哑然失笑,「你怎么知道?」

  他像是听到全世界最好笑的事一样,刚欲开口,我寒舍的门铃响起来「哗哗哗,不绝地大声嚷,似救火鬼上门来。

  我知道这是张元震赶到了。我去开门。

  他气急败坏地问:「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我用手指一指。

  张元震也顾不得我在场,立刻向伊安史蔑夫抱怨,「你怎么跑了来?」声音;压得低敌

  伊安史蔑夫一蹬足,「你不说,我来说。」

  我说:「不用说了,我全都明白了。」

  元震额角上全是汗,忽然之间,也许是心理作用,我觉得他面目淫邪,脸色发绿,不忍卒睹。

  伊安史蔑夫走过去靠在他身边「张、我们回伦敦吧,我亲自来接你,你该听我的。」

  我连忙跑去打开大门,「是,」我说,「回伦敦去吧,张元震,速速带你的朋友离开我这里。」

  「志鹃--」

  「我不想多说,张元震,我很明白,我不会替你添增麻烦,再见。」

  他见这也不是说话的时候,也只得拖着史蔑夫走。

  史一见到他,整个人便象是要融在他身上,两为一体,我实在支持不住,适才吃得太饱了,用力拍上门,便抢到浴室大呕大吐。

  五脏都几乎吐出来,辛苦得眼泪鼻涕要用热毛巾揩干净。

  在我记忆中,我并未试过大哭,幼时只要嘴角出点消息,父母奶妈使争着来哄,要太阳有太阳,要月亮有月亮,即使在工作岗位上,也化险为夷,每战每胜,从今开始,我相信我的命运是大大转变了,我已是一个无所有的人,得从头开始。

  怎么会变成这样,太不公平。

  躲在被窝里不敢出来,暖烘烘也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天旋地转,起不了床,撑着喝一杯葡萄糖水,但呕吐仍没有停止 真厉害,这件事竟令我如此反胃。

  每个开明的人都会振振有辞提到人各有志之论,那是因为事情发生在不相干的人身上,万一你发觉自己的男朋友出了这种事,反应也同我一样。

  还是要上班的。

  林小姐见到我,哗然,说我这几个月来老了十年,连头发都没有光泽,眼袋有好几层。

  「昨天喝醉酒?」

  我摇头,「一滴都没喝,但不知凭地,头晕得如要转入无底洞。」

  「应该在家休息。」

  「家?谁照顾我?」

  「可怜的志鹃,此刻的生活竟同我一样,未婚夫呢?」

  「什么未婚夫,现在运流行未婚夫?」

  我掩住嘴,大大打一个呵欠,伏在桌上,似个道友婆。

  林小姐递化妆品给我,「搽些粉。」

  「没有用,不上粉。」我摇摇头,「这一阵子吃得差,营养不够。皮肤粗糙。」

  「索性陪你母亲去。」

  「别同情我,我会好的。」

  我撑起上半身,检查要做的工夫,没奈何,仍然得扑出扑入。我怕病,不愿单独躺在床上,林小姐说过,独身人不怕死,只怕病。我忽然珍惜自己,衣服拉得严密,叫伙计买牛奶及三文治上来进补,向同事借暖炉,放在足底下,俨如老姑婆一名,就差没养只玳瑁猫。

  到中午我心情好转,没大不了的事,我同自己说:出去开会吧。

  室内暖气足,户外北风凛凛,一进一出,我有点吃不消,从前开会我老用爸爸的车子及司机,现在站在街角等车,但觉寒风刮面。

  那日到家,我才知道辛苦,脸黄黄的跟徐伯母讨救兵,想吃神曲茶。

  「我替你拎来。」徐伯母急得不得了。

  「不,我自己来。」

  「我叫培南同你送茶。」

  「我可以走动。」

  「你一定是喝了冷风,志鹃,搬来同徐家姆妈同住如何?」

  「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培南半小时后到。」她说。

  徐培南?他一定会把薄荷油浇在药茶上引我喝,自然毒不死,但也够受的。

  小时候他用食指醮了万金油抹到我眼睛来,起码有半小时红肿涩痛,不过大哭之后恢复正常,眼泪使有这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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