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也不晓得。”我说:“也许这地方实在很小。”
“我从来没有像你这样的朋友,我很开心。”她说。
“你──今年几岁?”我问,我是忍不住了。
“十八。”
“什么?”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十八。”她说:“我看起来比年纪大,是不是?”
“不,与你年纪一样,很小。”我告诉她。
我没有哄她,她说话实在像个小孩子。还是那种很爽直的小孩子。不知道会受人计算的小孩子。但是看上去,她的确是成熟的。
那样的打扮,那样的身裁,实在不容易。
我看了她一眼,又想起了小丁。
我承认当这个女孩子坐在咖啡座上,的确有几分神秘,但是现在看上去,是很赤裸裸的,过分暴露。
我一口喝完了啤酒。
“你会再来吗?”她问。
“有空的时候。”我说。
我从来不知道我会讲这种没有诚意的话。“你不介意吧?”她问:“我只是做这种工作。”她说话的待候,是这样的带歉意。
“没有,很好,”我说,“你不必这么想。”
她笑了笑,极其开心。
她送我出去。她说:“如果詹像你,就好了。”
我点点头。
离开了那个酒吧,我想起她问:“为什么老是会碰见我?”
那是很巧合的,这样的巧合,我不喜欢。
碰见她的应该是小丁,不是我。
因为我没有觉得特殊的高兴。
我回家,告诉母亲我加了稿费。
母亲问:“加了稿费有什么用?谁也不等你的钱用,你怎么不交一个女朋友?几时结婚。”我逃了出来。我想我不回家住的原因,实在是为了避母亲,不是父亲。
这世界上有两种母亲,一种恨不得儿子马上结婚,一种老是阻扰儿子的婚姻,像我这种没有利用价值的儿子,大概是适合早婚的。
回家我赶了两段稿子,觉得自己除了工作,简直没有娱乐,普通的朋友友不好意思去麻烦,相熟的朋友又少。我的天。
这年头谁都寂寞,可不是,真的得找一个女朋友。
我拿出信纸,写了三张纸,寄给秀兰。
她不可以算是我的女朋友了,但是最低限度,她可以是一个好朋友。
露露呢?
真想不到为了小丁,我会认识那样的一个女孩子。
不知道今天她还去不去那里喝咖啡。一个人。
露露实在不像做那种事情的人。
她而且还老说我像詹。
真是见鬼,詹是什么人呢?如果是她的男朋友,一定不会怎么高明。
不过她还是很纯真的。她对我说了很多话,觉得我了不起,十八岁的人还是像十八岁的人。
但是这样的女孩子,如果说可以做好朋友,实在异想天开,我从来没那样想过。
我有种怪怪的想法,这个女孩子,要是真把她当女朋友,不晓得会有什么感觉。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不该那样想。
星期日。
这种天气,最好去找小丁到郊外去,小丁很有一套,他是个会玩的人,与他住一起是不错的,但是我没有去找他,自从那次见他大叫大嚷之后,我害怕了。
我有点怕他,所以星期日我另外找了几个朋友,大家到果园去兜了一个圈子,买了些东西。
回来的时候,在市区吃了一顿饭。
我不觉得怎么开心。
与普通朋友在一起,我可以迁就,虽然不是特别谈得来,但是人与人,总有点话可以说,但是我不会太开心。
话不投机是很难说得起劲的,与小丁在一起,情形好得多,甚至那个叫露露的女孩子在一起,也有味道一点。我一直有点无聊,想早点回家休息。
多年在家里工作,我忘了怎么对付自己不太喜欢的人。
一个人的圆滑大概是慢慢练出来的,我没有这种练的机会,渐渐变得像个孩子,爱不高兴就不高兴,任性得很。今天我也是不太高兴的。
回到家里,我往床上一躺。怎么朋友这么少,我想。
秀兰不知道怎样了。
秀兰是个独立的女孩子,她实在是自由活泼的。比起男孩子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她又是这样的能够适应环境,很会自得其乐,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如果会觉得寂寞,那才怪呢,怎么会想起我这样的傻瓜。
她是那种短头发,身型敏捷,像小男孩的那种女孩子。这样的女孩子,到什么地方去找。
我舒出一口气,将头枕着双臂,眼睛看着天花板。
真的到那儿去找。我想。
我跳起来。打电话给小丁。
不行了,非要他给我介绍一个女朋友不可,他这个人,办法很多,然后我哑然失笑我怎么怕寂寞会怕得像个女孩子?我不明白。
我又放下了电话。
没到一秒钟,电话铃响了起来,把我吓了一跳。
每次有电话铃响,我总是想到:催稿。
除了催稿,不会有好事情了。我拿起听筒。
“喂?”小丁的声音。
我很开心。“小丁,怎么样?”今天我欢迎他。
但却有点低沉。“我找到她了。”他说。
“谁?”
“露露。”
“啊。”我应一声,小丁找到她了。
“她在酒吧做事,我有一个朋友认识她。”
“啊。”
“我找到她,她根本不晓得有我这么一个人存在。”
“啊。”
“你别老啊好不好?你说得对,她与我想像差太远了,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她。她像一只野兽。”
“野兽。”我喃喃的说。
“她完全是没有开化的。你明白我的意思?难以想像现在的世界下还有这样不文明的人。”小丁说。
我笑了,“就算在酒吧做,也不至于如此吧?”
“不不,你不明白,这个女孩子,除了钱之外,不理会外界一切,她连报纸都不会看。”
“很多人不看报纸。”我说:“何必紧张。”
“假如这样的人再多一点,哀伤的应该是你,你要吃西北风了,你靠什么为生的?”
小丁问。
“你先别担心我好不好?”我问。
“我过来与你讲,有酒没有?”小丁说。
“有。”
“十分钟后到。”
我等地来。
我替小丁拿出酒杯,烫了酒,放在茶几上。
小丁这个人,是很守时,十分钟后便到了。
我开门给他。他叹着气进来,摇头摆脑。
“何必为一个那样的女孩子伤脑筋?”我问。
“她很可爱。每天晚上都在喝茶的时候对看她,已经习惯了。”小丁说:“我爱上了她。”
“别说笑话,你丁先生的女朋友太多了!”
“可是我从不认得像她那样原始的女人。”小丁笑。
“你怎么做了?”我招呼他坐下来。
“好酒。”小丁说:“我给了她钱,叫她陪我。”
“她陪了?”
“陪了。”
我很尴尬,有种说不出话的感觉。这真是很原始,凡是用钱买得到的东西,都原始。
我没想到小丁会用钱去买一个女人。
他是很吸引的一个男孩,不少女孩子喜欢他,怎么会搅到要用钱买那么糟?
我瞪着他。
“她陪了我三天,我问她可不可以不在酒吧做──”
“我的天,你胃口真好。”
“你听我说下去。她也答应了,每个月我得预支她一笔钱。她就陪我,像领薪水一样。”
“你觉得值?”
“值。我在她身上得到快活。”小了坦白的说。
“你很下流。小丁。”
“我承认。”小丁说,
“你当初见到她,没有这样想过吧?”我问:“当初你把她看得非常神圣不可侵犯。”
“是的,”他苦笑,“你说得对,她完全不是那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