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都同一式的打扮,同一式的谈吐。我讨厌画黑眼圈的女人,搽银色手指当然也不会好到甚么地方去。
奇怪的是,这一类的女人还真有不少人喜欢。
除了我,我是觉得女人化装过浓,有点脏脏的。
我叹口气,可惜秀兰不在,秀兰是个美女。每一寸都是活的,活的头发,清洁而闪亮;活的眼睛,明媚动人;活的笑容,令人难忘。
她跟看家人到外国念书去了。
她并不十足十是我的女朋友,但是我很喜欢她,像她那样的女孩子不多,这些年来,我并没有见过第二个她,所以才会额外的想念她。
我喜欢那样的女孩子。那样的女孩子,才真是值得看的,刚刚那个女人,算什么呢?
洗完澡,我看完一叠报纸,便睡了。
我的生活其实相当健康,像小丁那样,大概现在正在个第三杯咖啡吧?
我打了一个阿欠,转个身,睡着了。
我从来不拨闹钟,随便自己睡到几点钟就几点钟起来。
这是自由职业的唯一好处。所以有时候我起得早,有时候很迟,今天属于比较早的。
起来也没有事情做,昨天写剩的稿并不太多。在近周末的时候,我总是比较空的。
小丁昨天吵过我,今天大概不会吵我了吧?
我洗完脸便自己弄了早餐吃。我的功夫不错,王老五这么些年,到底惯了。
吃了一点东西,我便坐下来写稿,看着钟,一定要限自己在几个小时内赶好,不得延迟。
结果我花了两个钟头便写好了,觉得肚子有点饿,头发有点长,而且要去买点笔。
我穿好衣服出门。
我吃了一碟牛肉面,到那间老店去剪了一点头发,买完东西,时间还早得很。
这时候看电影是不错的,但是约女孩子却来不及了,这是很扫兴的事,我不喜欢一个人看电影。
女孩子应该像男孩子一样,随时打电话去都肯出来,可是她们不肯,那真没有办法。
我只好一个人买了一张票子进戏院。
幸亏那套电影不错,看了倒也不觉得寂寞。
看完电影当然是吃饭了,我的天,又是一个人。
今天我早知道有空,一定可以约到人。我有几个普通的女朋友,都很谈得来的,今天真真自个孤单了。
我一路走去,不知不觉,倒来到昨天小丁请我喝东西那间店。我想倒不错,就是它吧。
进去我叫了食物,坐着真是觉得冷清。
在学校里念的是建筑。爸一直要我念建筑,我勉为其难地念了三年,实在吃不消了,只好退学。
自从那时候开始,爸见了我就气鼓鼓的,我呢,也有点尴尬,所以,老不想回家吃饭。
有时候妈倒是来看我的,她为我弄好一点菜,然后走了,我们俩谈谈爸的坏脾气,也蛮好笑。
今天晚上也许应该回家的,我想。
然后我笑了,笑自己的三心两意。
侍者端食物来,我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我相信用脑的人得多吃东西,否则精神真的很难支持。
吃完东西,我叫结账。
我不喜欢在街上多逗留,吃完了也该回家了。
我一抬头,又看见了昨天小丁叫我看的那个女人。
我一呆。这真是巧合。偏偏我今天又上这儿来了,如果不是昨天小丁那番话,我也不会留意她。
这么说来,她倒真是每天来的了。
我看着她。
她还是低着头,我看到她的鼻子与下巴,两样都是尖尖的,倒有点秀气,不太难看。
看女人,最重要的还是看一双眼睛,一双眼睛长得好的女人,是无法抗拒的。
我呆呆的坐着。
侍者拿来了胀单,他看见我的神情,便压低了声音说:“每天这时候都来的。”
我知道他指谁,于是点了点头。
我付了钞票,便站起来走了。
她没有抬头。
我开始觉得这个女人真是怪怪的。我匆匆忙忙的一眼瞥过,发觉她穿着一双很漂亮的漆皮鞋。
不晓得小丁今天晚上会不会来这里,我想。
这傻子,什么都做得出来。
回到家里,我听唱片,与母亲通了个电话。
时间也不早了,我想,应该趁早休息,明天还是空闲的,后夭?后天可得忙了。
其实工作分开来做,会平均一点,但是我不乐意,我觉得反正是做了,多与少都一样,一星期非放两天假,好好的闲一下不可。
明天下午我也许会回去看看母亲。
我扭亮了电视,没有什么心思。
然后电话铃响了,我怕电话铃。不用说,十个倒有九个电话是催稿的,我拿起听筒。
“天,你在家吗?”是小丁的声音。
“今天我没空。”我赶紧说。
“我上你家来。”
“不行,告诉你没有空。”我紧接的答。
“有女朋友在?”他狐疑地问我:“是不是?”
“不要残忍,我现在就要睡了,改天好不好?”
“不行,我一定要来。”他竟挂了电话。
十分钟后,他按铃。
我瞪着他:“告诉你我睡了。”
我让他看我身上的睡衣,用眼睛白着他。
他笑,嘻皮笑脸的,“大作家,别生气好不好?”
“谁生气!什么事?快点讲,讲完了好走。”
“凶得很呢。”他说。
“什么事?”我问。
“我想与那个女孩子说几句话,教我一个方法。”小丁嘻着脸说。
我冷笑,“你疯了。”
他抗议,“我反对你这个说法,你是什么意思?怎么老说我疯了?”
“怎么不是呢,专做这种事,已经是够荒谬的了,居然来请教我?干吗?我做惯这种事情的吗?”
“你这人,不是老写爱情小说吗?”
“去你的,别来烦我了。”我告诉他。
他笑笑,“好,你以为我不知道?”
“知道什么?”我瞠目以视。
“你今天也去过那里看她,是不是?”他一副得意的样子。
“告诉你我是去吃饭的。”我好气又好笑。
“吃饭?那么多的饭店,那一家不好去,偏偏要去那里,很难自圆其说吧,唔?”
我笑,“你硬要那么说,我也没办法。”
“帮我一个忙。”
“算了,小丁,我是纸上谈兵,你比我懂得多,女朋友一打一打算的,何必请教别人呢?取笑了。”
“真不肯?”
“不是不肯,能力有所不逮。”我说:“请原谅。”
“你这个人。”
“对不起。”我又说。
“那么你刚才去,见到了她没有?”他问。
“看是看见啦,没留意她的样子。”我说。
“真的没看见?我不相信,你分明是看她的。”
“乱讲,”我说:“的确没有看清楚,我去那里的确是巧合,你不相信就算了。”
“你说下去。”
“叫我说什么,我真给你烦死了,你回家好不好?”我皱上眉头,以表示情况严重。
“那好了,你不肯替我想办法,我明天就跑过去与她说话了,假如她叫起来,就是你害的。”
我笑起来,我啼笑皆非的问:“老天,这笔帐是怎么算在我头上的?”
“我走了。”他好像很负气。
“喂喂喂,”我又哄他,“回来回来,有话好说,”
会是个小说题材吗?
某男在某处邂逅某女,言情小说的公式之一,用过七千七百零七十多次。
我叹口气。
公式第二条:某男上去与某女招呼,原来一说即刻合拍,接着演出无数悲欢离合。
把朋友的平生精彩事组织一下,化为小说,胜过绞脑汁想故事情节。
一个作者,通常有两种朋友。
第一种,把故事讲完之后,永远记得加一句:“不要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