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两兄妹,妹妹比我聪明得多,也智慧得多。
性格控制命运,但是我干嘛会有这样的性格?改无可改。
我不期望有什么回音,成熟的人应对什么都没有反应。何太太自然是一个成熟的人。
在以后的一个星期内,我又见到她两次,她只是远远的向我点点头。
妹妹热心地帮我介绍女朋友。
她偷偷说:“那穿蓝衣的如何?那绿裙的最好看,红花闪光缎的?叫爱拉。把全家的钻石都戴身上的,是美宝。”
我一句也没听进去,单相信自己的眼睛,仔仔细细的看过了,谁也没给我留下什么印象。
还是何太太最最夺目,我喜欢她那半吊儿郎当的态度,把应酬视为工作的一部份,比起那些视之为生命一部份的人,自然有一种洒脱与超然。
我问妹妹:“她有没有男朋友?”
“谁?”妹妹喜悦的问。
“爱伦娜何。”
“她呀,”妹妹椰揄的问!“碰了壁是不是?人家找男朋友,也不会挑熟朋友的儿子。”
“挑陌生人有什么刺激?”我不以为然,“反正是秽,不如搞得轰轰烈烈。”
妹妹冷笑,“代价未免太高,为了什么?”
“恋爱呀,不谈恋爱,多闷。”我伸个懒腰。
“为什么像瘾头发作似的,累成那样?”
“昨夜与电脑下棋直到天亮。”
“神经病。”
昨夜并没睡。想到与爱伦娜在风中拥抱,接触到她的身体,浑身如触电似,心头的狂喜使我有落泪的冲动,兄弟,这便是爱情。
而现在,顶多是约不到绿衣女去约红衣女,去不去都无所谓,而那个时候,却像发了狂似的半夜跳起来在零下三四度的天气驾车去敲门,为了说一句:“爱伦娜!我想你。”那里来的勇气?这个勇气后来又跑到基么地方去了?想起来已是非常遥远的事,但心中仍然牵动。
爱伦娜已属于他人了吧?
半年了。
她们是不会为一个男人守着的,顶多是三两个星期之后,又随别人去了。
回来之后未曾写过一封信。
我又提前离座,开了车子出来,在街上慢慢驶动,我喜欢开车,无论快慢都带给我一种悠然的感觉。
有一个女子穿着黑纱裙钴在前面的街角。我心一动,是何太太,她低头在点燃香烟,没看到我的车,我将车子滑停在她面前:“等人?”
她抬起头来,见是我,也不生气,就笑说:“国超,如果你真的有歉意,就别再说这些轻浮的话。”
我才觉悟到,她可能真的在等人,被我撞破。
我的脸慢慢涨红,进不是,退不是,尴尬得要死。
好一个何太太,真不愧是何太太,她走过来,拉开我的车门,“来,送我一程,不理司机了。”把事情轻轻带过。
我仍然好奇,但表面已经平复下来。
“回家?”我问。
她说:“去喝杯东西吧。我知道有个好地方。”
她叫我把车子驶往郊外。
“你有个女友叫爱伦娜?”她闲闲问起。
“嗯。”
“你父亲不喜欢,叫你们分手是不是?”
“都知道了?”我奇,“消息真灵通。”
“你人没到,新闻已经在这个圈子沸腾,”她笑,“你都不知这里人那种小镇风倩,什么芝麻绿豆都绘形绘色地传半天。”
我哑然失笑。
她把我带到一间某厅,地方装修得很好,坐下来她对恃者说:“热咖啡。”
我笑了,人们以为这个艳妇与年轻男友来到此地,一开口必然要烈酒。
我幽默的说:“我要热牛奶。”
她也笑。笑起来很媚,而且比我想像中的爱笑。
“她长得很美吧?”她问。
“不但美,而且与我投机。”我惋惜的说。
“那多难得。”她说。
“真是。”我吁出一口气。
“所以你一直郁郁不乐。”
“嗳。”我直认不讳。
“C'est fait accompli,别太难过。”她说。
“再让我选择一次,事情就不同。”
“会吗,”她狡猾的笑,“国超,对我要老实,真的再来一次,你会选她?恐怕再来千次,你选的还是利国超这身份。”
我抬起眼睛。
她点燃香烟,纤长的手指甲并没有搽寇丹,但却一贯累赘地戴着钻戒,鹅蛋型、方型的钻石在幽暗的光线中迸出光芒。
我无味的说:“但是我们即使赚得全世界,赔上了命又有什么益处?”
她闲闲说:“对我来说:想那样,得到那样,就是幸福。”
我说:“抬起头来,让我看清楚你。”
她抬起头来,眼睛中那种呆滞散去无踪,代之的是一种倔强与坚忍。
这个女人比我勇敢,她有勇气面对她所选择的后果。她并不快乐,但是她理智地控制着自己。
她说:“如果我是你,我就回父亲的公司去做一份事。”
“你不是我,我不想动。”
“多少人想得到一份安定的工作,”她感喟,“多少人为五斗米折腰,倍受试练,你却早已被宠坏。”
、“是的,”我说:“我也知道我幸运。可是我已付出代价,我被逼放弃我所爱的女人。”
她失笑,“语气听上去像某国逊皇。”
“有什么应是免费的?你说!”我逼她。
“这个道理我早就懂得了。”她说:“所以我从不抱怨,真的,而且要往回走也来不及,你要不要回顾?”
我咬咬牙,“一切已经过去。”
“可不是,已经吃了那么多苦,才到今天,怎么往回走?”她很深意的说,语气是苦涩!
但是我抬起头来,却看见她对着我咪咪笑。
我很震动,为什么每个人都生活得那么苦?每个人都有本难念的经?为什么没有人可以舒畅地过其理想生活?
我很难过!把脸埋在手心中。
“想什么?”
“觉得深深的寂寞。”
“你还算寂寞,唉。”
“谁为我拒当这一切?这种渡日如年的日子,还不是靠我自己一天一天熬过?我多希望可以睡得昏死,直至我心灵恢复?”
“傻孩子。”她笑。
那天我们聚到凌晨才分手。
何夫人的慧黠给我很大的支持,其实一个人不介意悲哀,只要有人了解他的悲哀,或是同他一样悲哀,人是群居动物,最怕寂寞,有人陪就可以生存,这解释了人们捱得过战争这种大灾难的原因。
我有何夫人相陪,心情自然而然不一样。
有意无意之间,我开始约会她。
她往哪里跑,我跟到哪里。
她似乎是个相当自由的女人,生活很有规律,星期一必然在健身美容院,星期二、四做头发,星期三在中环,星期六日在家,每天晚上都非常活跃,五时到六时选购衣饰。
社会与她无关,天塌下来她还是在最好的饭店内啜白酒。天也与她无关,三个司机廿四小时恭候她的车子、哪有日夜,不与她谈过话,不会相信她是有血有肉的一个人。
但是她的确是有血有肉的一个人。
被我追踪得发毛,她说:“你当心我告诉利老先生。”
“告诉他好了,叫他把我送到外国去。”我讪笑。
“你到此刻还不原谅他?”她讶异的问。
我转过头,除非有一天,我完全忘记爱伦娜吧。
“可怜的孩子,在香港不乖,赶往外国,在外国不受遥控,又抓回来。”她很同情我。
我说:“可不就像具玩偶一样。”
“听话一点。”她笑。
“想见到你,想与你聊天,想听你的声音。”
“有很多未婚的小姐愿意陪你。”
“陪我?还是陪利少奶奶的衔头?”我嘲讽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