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付帐后站起来走了。
剩下元元一个人在咖啡室呆坐。
元元的烦恼其实最常见,从她与姐姐的对白听来,我们可以知道:她想得到的男子,是一个有妇之夫,在这种典型的三角关系中,元元被称为第三者。
这类角色不好演。
尤其是元元,她碰到的那位太太非常冷静厉害,坐镇王府,不动声色,天天照样过她那悠闲舒适的生活,并不把元元放在心上,闲时同亲友说起这么一个人,伊怪同情的:「是受过教育的呢,自费,老王艳福不浅」,完全家是说别家的事似,就算是说别家,也还嫌语气凉薄。
僵持下去,谁最吃亏,路人皆知。
元元叹口气,站起来要走,取过台子上的手袋,发觉手套只剩下一只。
她看看台子底,并没有另一只的踪迹,怕是丢了。
她只是惆怅,这阵子心不在焉,老是掉东西:打火机、手套、皮夹子、丝巾,掉了无数,尤其是手套。
元元有戴手套的习惯,到冬天,在室外,她从不脱下手套,熟人都知道她这个脾气,她的手怕冷,指尖老是冰凉冰凉的,男孩子开头去拉她的手,总是吓一跳。
今天不见的,正是她最心爱的手套之一,小羊皮内镶凯斯咪里,鲜红色,非常触目,她曾笑称戴上它召计程车最好,司机看得见。
另一只在哪里?
拣到也没有用。
人生充满不如意。
元元索性撇下另一只红手套,取过手袋便走。
刚到电梯口,便有人叫她:「小姐,你忘了东西。」
元元转过头来,是一个端正的年轻人,手里正拿着她的手套。
她不想解释,勉强笑一笑,接过手套,向年轻人道谢,一低头,「咦,」她忍不住叫出来,「两只手套。」
年轻人被她这句话惹笑了,手套当然都两只,不然还三只不成?
元元得到意外之喜,一边笑一边穿上手套,又伸出双手端详一番,再次向年轻人说,「谢谢你」。
男方被她天真的神情吸引,失而复得,当然值得高兴,但她的反应奇突,像是遇到什么应该庆祝的事以的。
他看住她笑。
她涨红面孔。
奇怪!刚刚怎么看都只剩一只手套,骤然又变出两只来。
也许是她心神恍惚,看错了。
「贵姓?」他问她。
她不想回答。
朋友应该有介绍人士,这样随便在路边结交陌生人,甚不安全。
趁人多,元元走进电梯,到了街上,一挤,就不见了那个年轻人。
她松出一口气。
回到办公室,不禁抱怨自己愚鲁,对王某人这样贞忠干什么,他不过把她当作小玩意。
王的电话来了,很虚伪的温柔:「今天忙吗」,「有没有想我」,「下班打算到什么地方去」,「收到花束没有」,「不要太辛苦……」等等。
三年前动听的句子,三年后有时会碍耳。
人毕竟是会长大的,元元也不例外。
其实是长不大的好,他说什么便信什么,听不出纰漏,使不觉可怕,永远可以自得其乐。
元元有种感觉,她与王之间的关系大约也快告结束了,最近老有种缘份将尽的感觉,所以她忐忑不安。
从前,只要听见他的声音,便高兴雀跃,根本不觉得吃苦。
忙的时候时间过得特别快,一下子到下班时分,秘书前来看有什么最后吩咐。
元元正在穿大衣,取过手套的时候,呆住,只有一只。
秘书搭讪问:「另外一只呢,掉了?」
元元不相信,明明是两只,她戴在手上,回办公室,听电话的时候脱下,搁一边,等到这个时候,再找,已经只得一只。
开什么玩笑。
秘书帮她一轮乱找,「章小姐,恐伯是丢掉了。」
元元脱掉那一只,拉开抽屉,放进去。
秘书见她这么落寞,出于好意,自告奋勇,「章小姐,我陪你去买双新的。」
「不,」元元回过神来,「你去吧,我知道你有约。」
秘书便走了。
元元犹自不服气,四周围翻了翻,鲜红色皮手套,如果在这间房间内,一定看得见。
她又搜过手袋及大衣袋,什么都没有。
终于不见了。
那年轻人救不到她。姐姐平平说得好,她要自救。
犹疑半刻,她握着冰冷的手,离开办公室。
黄昏,街上行人如过江之鲫。
元元走进一间相熟的精品店。
售货员迎上来招呼她,「手套?章小姐,这个月已经是第三双了。」开心地笑着,但愿每个顾客都似章小姐。
元元试穿一双暗紫色的獍皮手套。
付了帐,等店员包好它的时候,身后传来一把声音:「这位小姐,你好。」
元元转过头去,噫,是中午那位年轻人。
元元像碰到老朋友一样笑起来,「这么巧。」
「买手套?」他笑问。
「正是,你拾回给我的手套,又丢了,我的记性没得救,辜负了你的好意。」
年轻人说;「先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再告诉你一件更奇的事。」
这时候元元也不再介意,使取出卡片递给他。
「章元元,」他自口袋中取出一样东西,「请看看这是什么。」
元元睁大眼睛。
手套,是她的红手套。
她顾不得仪态,一把抢过,便检查食指与拇指处是否有一点豆大的油斑。有,一点都不错,这是她的手套,但,为什么象玩魔术,它又变到年轻人的口袋里去?
她明明一直戴着它回办公室。
年轻人也说:「我明明看见你戴着两只红手套走出去,但回到写字楼,我发觉有一只手套在我大衣袋里。」
元元很受震荡,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问女同事可知这样的手套在何处买。」
他的女同事吹一下口哨,把精品店的名字告诉他。
他一下班便赶过来,刚刚,恰恰,碰到元元。
他问:「另外一只呢?」
「在公司的抽屉里。」
「这一只也还给你。」
元元这次小心翼翼把红手套放进手袋里,把新买的紫手套戴上。
年轻人说:「这双不及那双好看。」
元元笑,「我也这样想。」
「我可否请你喝杯咖啡?」
「让我请客吧。」
他俩一直谈这件怪事,手套怎么会得忽隐忽现,从一处走到另外一处。
他姓林,叫思聪,说话很有幽默感,晃眼一小时过去。
「晚饭?」他试探地问。
元元点点头。
也许他俩都记错了,他根本没有把两只手套都还给她,也许有,之后她又脱过一次,掉进他口袋中。
管它呢,元元想,不如尽情享受晚餐。
许久没有玩得这样高兴了。
两人上天入地,无所不谈,他们有许多共同点,喜欢看喜剧电影,爱听幽怨的音乐,不介意下雨天……
回家的时候,已经十二点多
元元把头靠在大门处,松出一口气,呀,时间过真快,这次约会之后,不知还有没有更多。
「再见。」她轻轻说。
林思聪走了。
公寓里的电话不住地响,元元忽然想起来,这难道是王某人?
果然,他的声音焦急不安,「你一整个晚上在哪里?」
元元看看话筒,她可从来没有问过他同样的问题,三年来不止七百次她想知道他回家后一入候门做些什么,但一直忍着。
她也曾在这种时分寂寞孤苦希望他拨一个电话过来说两句,他也从来未试过慷慨,她只是他九至七的伴侣,好,最多到八点,又要回家扮演他另外一个角色。
多年来她义助他生活过得多彩多姿,他也习惯了,以为他拥有她。
元元当下心平气和的说:「明天再说吧,现在晚了。」她挂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