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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页

 

  “我的意见是,”莫小姐笑,“不一定要见到偶像。”

  大嫂说:“他们年轻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他们做事一味够彻底,不喜欢留想像余地。”

  我不出声。

  莫小姐说:“越来越少人懂得含蓄之道了。”



  我忍不住说:“无论如何,我希望见到他。”

  “我替你想一想。”她终于答应。

  跟着的几天我垂头丧气。

  “怎么?人家不是已经答应你了吗?为什么仍然闷闷不乐?”

  “那位莫小姐太含蓄了,什么叫做‘想一想’?没有什么好想的。莫天地明明是她兄弟,现在看起来,希望不大,中国人推塘人最有一手。”

  “看你说话,真是语无伦次。”大哥说。



  大嫂说:“那也未必,想来是因为他读者多,如果每个人都要见过,没有时间,可说,成年人身边的琐事很困身,千头万绪,也许他没有心情见读者。”

  我啼笑皆非,“我也是成年人。”

  “你怎么一样?得天独厚,住在家中,什么也不必理,独自出来生活,要管的琐事是极多的。”

  那么说来,他竟匀不出时间来见我了?

  没法子,我只好再把他的小说从看一次。

  在我的想像中,他应是略带孤僻的一个人,我知道他还没有结婚,三十五六年纪,有一个比较谈得来的女朋友,她在大学教书……

  这些消息,陆陆续续,都在报上其他作者写到他的时候所看到,日积月累,我知道关于他的事,实在不算少。

  他的生活很朴素,只是喜欢音乐,藏有许多唱片。

  他没有太多的朋友,不喜到人多的地方去。

  我没有见过他的照片,他很少有照片公开登在报上,据说非常早期的时候有,现在没有了。

  他喜欢白色。

  欧洲最喜欢的城市是巴黎。

  认为最方便的交通工具是地下铁路。

  喜欢孩子,但不喜生孩子。

  曾经有人批评他人缘坏。

  曾在英国留学四年。

  除了写作之外,有一盘小生意。

  时常说的话──“谁理呢”,“交稿必需准时”,“一分天才,九分努力”,“失败乃悲伤之母”等等……都叫人回味半晌。换句话说,他值得佩服。

  而且他很斯文,稿子里的人物都是上流的,从来不含黄色意味。

  我并没有什么私心,想霸占他或是什么的,我只是想见他,与他好好说上几句话。

  “照片,至少可以给我一张照片。”

  大嫂说:“好,我同你问问看。”

  稍后她说:“莫天地说他没有照片。”

  “我不相信。”

  “他又不是电影明星,不方便把照片送人。”

  我叹息。

  真是固执有性格的一个人。

  “替我的书签名。”

  大哥大叫一声,“你烦不烦,有完没有?”

  我吐吐舌头。

  我特地买了一套莫天地的新书,叫他签上下款。

  三十多本书,重得不得了,我托大嫂抬了去。

  足足过了一个月才抬回来,虽然时间上久了一点,但是我仍然心满意足。

  他的字很普通,并不见特色,但我仍然珍惜。

  上面写着:查小利指正,莫天地。与一个日子。

  这是最好的纪念品。

  我心向往之,希望从此他对我的名字会有记忆。

  我把签名与朋友共赏,他们都说:这是非常难得的,因为莫天地根本不来这一套。

  “并且,”他们说:“他好像要转行了。”

  “什么?”我如听到晴天霹雳,“转行?转行做什么?”

  “做生意。”

  “他做什么生意?”

  “你不知道?人家一向有设计师文凭,转行做设计。”

  “什么?那他不再写小说了?”

  “现在他的产品已经减少很多。”

  “那以后怎么办?”我失望的说:“我看什么?”

  “你可以看诺贝尔奖得主的文章呀!”

  “我不要看,如果我要学习,我会到大学进修,我并不要做一个伟人,再说,写诺贝尔的或许是伟人,看的又算什么呢?我一拿起那种书籍,马上打瞌睡。”

  “太没出息了。”

  “对,让我做一个没有出息的人吧。”我笑,“快告诉我莫天地设计的是什么?”

  “室内装修。”

  啊。

  他那么喜欢白色,所设计的屋子一定是全白的,优雅的,美丽的,背山面海。

  大嫂说:“小利,所以说你不懂事,替人家搅设计是要尊重主顾的意思,你以为是自己住?即使客人要一个鸳鸯七彩的卧室,天花板镶镜子,也只好替他们做。”

  我紧握拳头,“不会的,莫天地不是这样的人,他不会接这样的工作来做。”

  大嫂既好气又好笑,“对,莫天地连饭都不要吃,他是得了道的神仙。”

  “不,他不会为五斗米而折腰。”

  “他既然是人,就离不了俗例。”

  “不!”我很伤感。

  见他们把他传得这样,我不相信这些话,我可以肯定莫天地在任何环境之内都是超然的。

  他们不应破坏他的形像。

  人要吃饭是事实,但吃多少穿多少是注定的,我相信莫天地会很妥当地处理生活上的细节。

  但是为什么莫小姐还不帮我安排见一见莫天地呢?

  唉,我都不好意思再催了。

  大嫂知情识趣的问:“怎么,莫小姐还没同你联络?”

  我摇摇头。

  “莫天地听说到欧洲去了。”

  “是吗?为什么报上没断稿?”

  “他一向很有职业道德,存稿很多,三两个月根本不成问题。”

  “啊,原来是这样。他到欧洲什么地方去?不是康城吧?几乎每个人都跑到康城影展去了,回来写了一大堆杂记,一下子又说看到了大岛渚不然就瞥见大卫宝儿的影子,仿佛这些外国人都是一见发财,他们如拣了金子仙,真小家子气得叫人伤心。”

  “仿佛去的是希腊,我不清楚。”

  “什么时候回来?”

  “我总不好意思天天去打听。”

  唉。

  “小利,也许真的闻名不如见面。”

  “那我也得见一见,好死了这条心。”

  “这就不对了,就算他的外表不如你想像中的那么好,你也不应该失望,小说管小说,人是人。”

  我说:“庸俗浅见的人写不出好小说。”

  “那就是了,你应当放心了?”

  我就是不放心。

  我完全不明白为什么我会为一个陌生人这样挂心。

  但是莫天地不是陌生人,我认识他已经有十多年,他的思路发展我完全可以掌握得到。

  我们这些有诚意的读者,全是他的知己。

  不不,绝对不是陌生人。

  有时候做梦,见到莫小姐带我到一座白色的大厦去,装修得美奂美轮,一进门,看见屋主人,却是一个又矮又胖,神情猥琐的秃头男人,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垂涎欲滴的样子,而自称是莫天地。

  我吓得自梦中惊醒,一身大汗,我的天,吓死我。

  所以我认为我非得见一次莫天地不可。

  “见到他如何?追求他?”大哥问。

  “自然不。”我说:“看,我都同你说过,这不是个人情欲问题,我早已申明,他是我的偶像,见一见他,可以了结我个人的心愿。”

  “还不是两个眼睛一管鼻子一张嘴巴,为什么你那么宠他?”

  “嘿,越说越浑。”

  我不出声。

  终于有一日,大嫂说:“你是不是想看莫天地的照片?”

  “怎么?你有吗?”

  “有莫小姐与他合照的一张,来。”她打开手袋,取出照片递给我。

  我抢过来看。

  照片很小,普士卡尺寸,莫天地的头部只有指甲大小,但他既不胖也不矮,也不是秃头。

  文如其人,非常俊逸,穿白衬衫深色粗布裤,外表比真实年龄年青,我真真正正的放下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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