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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又向我微微欠了欠身子,走了。

  我关上了门,收拾了桌上的杯碟,呆坐在沙发里。

  那堆毛线仍在我身边,但是我不想再去碰它。

  家均走了三年,也该回来了吧?这个赵俊,不是也学成归国了吗?我记得在家均去的时候,他叫我等他。我说:“家均,我会等,等到你回来。”



  后来我便一直在等。

  我的心念很决,尽管有一些男孩子来约会我,是总是设法避开他们,我自己也没料到意志会这么强。但我总是想,家均实在待我太好,我要对他忠诚。

  几乎每一个人都晓得我有一个男朋友在英国,他回来之后,我们随时可以结婚。

  母亲去世,对我来说,是很大的打击,但是我也克服了这一点。妈毕竟也是六七十岁的人,伤心有什么用。凭着亲戚的帮助,与我教书两年的积蓄,居然也将丧事办得很体面。

  但是就如那个赵俊所说,我是寂寞下来了。

  一间老屋子里,只住我一个人。要超出去,又怕房客难,更不方便。反正我的收入够开销,也就算了。这些日子来,唯一的快乐,就是希望家均能快点回来陪我。



  这一次他叫这位赵先生来,事先也没有通知我一声,不知道叫他带什么给我?

  但是这无异是意外的惊喜,我马上写了一封信给家均,说赵先生已经来过了。另外我又提了一些琐琐碎碎的事情。三年来只凭看相片与写信,这种日子,实在蛮难受2

  今天又是星期六,星期六的下午,全层楼的人都出去了,我想,只剩我一个人在家里。

  如果我那些女同学不是每个有了家庭,倒也可以请她们来与我作个伴。我拿起了绒线又织了两针,终于放了下来。

  我跑到窗口去站了一会儿,然后开了电视,看了两个节目。廿五岁的独身女子,实在没有什么可做的。

  我希望下一封信,下一封信,家均会告诉我他一个回来的确定日子。

  本来很平静的心情,被这个陌生的客人搅得有点荡漾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赵俊很准时。

  我替他开门,他经过一夜的休息,精神好得多了,他实在是一个很年轻的男人,但是因为态度稳重,所以感觉上好像比实际年龄大。

  他带来了一大篮水果,我抿着嘴唇笑。

  “干吗那么客气?”我问。

  “哦,应该的应该的。”他说:“外边真热,忽然回到这样天气的地方来,有点不习惯。”

  “请坐吧。”我说:“我替你去倒杯水。”

  我拿着水出来,他坐得舒服的样子,已在用手绢擦汗,随和得叫人产生一种亲切感。

  “要进洗手间吗?”我问他。

  “不用咻,把这里当自己家,像什么话?”他笑。

  我看着他。他今天把家均所托的东西带来了吧?

  他也看着我好一会儿,我老觉得他的神情有点怪怪的,好像一直在担心着什么,隐瞒些什么。但是这种感觉,一闪而过,我也没有详加研究。

  “哦,对了,”他说:〔我给你带来了这个。”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只小盒子,递给我。

  这是家均给我的,一眼看就晓得是只首饰盒子。

  我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条项链,细细的,下面坠一个鸡心,那条链子的花纹很特别。我很开心心。老远带来一件这样的礼物,不可以说他没有记念我的心,但是买这样的东西,却不是他的性格。

  我把那条链子扣好在脖子上,又欣赏了一会儿。

  “喜欢吗?”他温和的问。

  我点点头。

  “我想今天晚上请你吃一顿饭。”

  “吃饭?何必这样客气?”我惊异的问。

  “我从老远来,没有人作伴,特别请你,”他说:“希望你不要拒绝,而且你还说过,家均的朋友,也就是你的朋友。”

  “好,好吧!”我笑,“陪你出去。”

  他大喜过望,“那么我现在先回去,稍迟来接你,可好?”

  “好吧。”我说:“不过慢慢来好了,千万别跑得满头大汗的,知道不?”

  “遵命遵命。”他说。

  我又说,“听说你们学理科的人!都很少有幽默感,现在我看你与家均,都不是例子。”

  “小姐,念理科的人,比文科还活哩。”他说。

  “我现在相信了。”我说。

  “你别客气,我自己去开门,你在家等着,别出去啊。”他一连串的说着,像当我小孩子一样。

  等地出去了,我才发觉,这是我三年来的第一个约会。三年来没有跟男孩子去过,一个女人不会有太多的廿二多廿三岁,我一生中最青春的日子,是花在家均身上了。

  我想那是值得的,因为我爱家均。

  我换上了我比较考究的一套衣服,照照镜子,再稍微化妆一下,看看还过得去,再加上家均老

  远带回来的项链,又悬在我胸口,我的心宽不少。

  如果他带回来的是一枚戒指,我会更开心。

  赵俊是在六点半来到的。他穿了一套浅灰色西装,一条灰红条子的领带。

  我一向认为浅色西装比较轻浮,但是穿在他身上,倒不觉得。

  他一进门便说:“你果然都准备好了,多年来我没有约会女孩子了,今天我好紧张。”

  他的感觉,倒与我差不多。只不过我不便说出来罢了。

  我带了皮包问他:“我们到哪里去?”

  “吃饭。”他简单的答。

  没想到他会把我带到这么华贵的地方去。到了那边,晚饭时间还没有开始,我们喝着咖啡聊天。

  他说了关于自己很多的事情给我听,本来一些童年、少年时代的故事,不会引起我的注意,但是他实在说得很幽默很风趣,也就使我听得津津有味。

  我忽然想,谁家的女孩子要是认得了他,倒也是很幸福的。

  他长得相当好看,一管鼻子很挺。我记得妈在世的时候,一直说家均的鼻梁上有个“节”,虽然我不觉得什么,但是赵俊长得又不同。

  又有人说男人最重要的是仪表,那么赵俊的风度也不错,不会让人觉得陌生隔膜。

  到吃饭的时候,我们已经相当熟络了。

  他问我很多,我也一一作答,一顿饭吃得很热闹。

  我问他:“为什么请我到夜总会来?”

  “我自己也好久没来了。”他笑笑说。

  “这地方很花钱。”我说:“叫人肉痛,如果请的是爱人,还说得过去。”我笑了。

  “人不可以这样势利。”他笑,“请好朋友,更值得。”

  “咦,你这论调,很新鲜。”

  “爱人会变心,朋友不会变。”他一本正经的说。

  我听了既好奇又好笑,“那你是一辈子不谈恋爱的?”我问他。

  “不见得,”他温柔的说:“谈恋爱要认清对象。”

  他好像言中有物,我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呢,赵先生。”我再问。

  “你没听出来?”他的眼光,是那样的磷惜。

  我更加心里起了疑团。

  “陪我跳个舞好吗?”他微笑的问。

  我点点头。

  赵俊的舞也跳得不错,开头的时候他很礼貌,后来他稍微把我拥得紧一点,我见他并没有过份,也装得大方一点。

  “家均──”他说:“在伦敦有很多女朋友一

  我先是一怔,然后看他的脸,“啊!是真的?”我笑问。

  “你对他真信任。”赵俊说:“这令我妒忌,我这一辈子,就没碰到过像你这样好的女孩子。”

  我看着地的眼珠,他不像在开玩笑。

  “当家均告诉我,有一个女孩子对他这样的死心塌地,我还不相信。如今亲眼看见了,只好佩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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