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只得八岁,却已十分懂事,也长得高大,父亲派我在厨房洗刷钢锅。”
旭恩一直留神听着。
“外国人煮一顿饭,不知要用多少厨具,我洗得精疲力尽,最后,父亲叫我把垃圾拎出后门去。”
司徒明整个人像是回到数十年前去,沉缅儿时之事。
“大包垃圾一拎到门口,就有两只狼犬扑过来,一只不由分说,咬着我的腿不放,我痛得嚎叫——”
旭恩为之恻然。
穷人的孩子多吃苦。
司徒明低下了头,“我害怕得不得了,在地上打滚,厨房里的工人走出来吆喝,可是狗不听话,大量的血自我腿上涌出,正在此际,凯萨琳小姐奔出来,喝退了狼狗,原来它们只听她的命令。”
旭恩这才松了口气。
“当夜寒冷,下雪,她穿着纱裙就自屋内冲出来,她有金黄色头发,碧蓝眼珠,就像图画中的天使一般。”
旭恩不语,可是,她心中想,天使会养着那么凶狠的狼犬吗,是她的狗咬了你啊。
司徒明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她扶起我,步入书房中,用毛毯裹住我,立刻传来医生。”
那凯萨琳小姐待下人很好。
“她的书房原来就是大厦中的图画室,我抬头看到丝绒的幔子,柔和的灯光,以及那幅画像。”
旭恩点点头。
“医生来了,发觉伤势不轻,但决定把我与狗都带到医院检查。凯萨琳小姐再三向我父致歉。”
“她父母呢?”
“他俩高高在上,不表示什么。”
“呵。”
“可是那夜之后,我们父子还是被解雇了,威锁家赏了父亲两个金基尼。”
旭恩知道当时一个金基尼值廿一个仙令,在六十年代,英国币制改十进制,取消基尼及仙令,一镑算一百个便士。
“陈小姐,当年我是一个小苦力。”
旭恩微微笑,“那重要吗?”
司徒明也笑,“不,现在看来,真微不足道。”
“现在人已经不讲出身了,现在讲你对社会的贡献。”
司徙明看着窗外,“我一直没有忘记哨子居。”
这一点不说旭恩也明白。
“后来,家父开始做小生意,我们几兄弟同心合意一起帮父亲……接着,像他们所说,一切已经是历史了。”
司徒氏发了大财。
发迹后兄弟仍然团结友爱,并且十分低调。
现在他们做成衣、电器,以及投资地产。
“我总忘不了这间大厦,并且,”司徒明笑,“像所有穷小子一样,希望发迹后把这里买下来当一个家。”
原来这是他自小的愿望。
“现在愿望总算达成了。”
“恭喜恭喜。”
“可是,凯萨琳早在十年前经已罹病逝世。”
旭恩温和地说:“那时,她也已经近六十了吧。”
“可是,在我心目中,凯萨琳威锁永远似画中人。”
他们抬头看着画像。
“哨子居破落得很厉害,第三代根本不愿维修,我决定买下来,李斯太太是原来管家的侄女儿,愿意为我服务,这间屋子真叫人感慨是不是。”
旭恩没有异见。
“时间不早了,陈小姐,你该休息了。”
旭恩送司徒明到门口,自有司机把他接往旅舍。
那一夜,旭恩恍惚看到美丽的凯萨琳威锁入梦来,她颔首称赞:“装修得真好,完全像哨子居全盛时期。”
旭恩鼓起勇气问:“你记得司徒明吗?”
凯萨琳反问:“谁?”
“一个被你家狼狗咬伤的孩子。”
凯萨琳摇摇头,“不,我不复记忆。”
“可是,他却对你永志不忘。”
“他叫什么名字?请再说一遍。”
可是天已经亮了,晃眼间旭恩已不见了凯瑟琳。
第二天,旭恩得悉,司徒明已经走了。
圣诞节,周爱娣来看她。
那时大厦已接近完工,爱娣喜欢得不得了,啧啧称奇。
“开头是什么样子?”
“不值一提。”
“做完这间屋子,你打算干什么?”
“在报上刊登广告:陈旭恩,皇家建筑师学会建筑师,专擅翻新维修古老大屋堡垒。”
“好主意。”
“不过,先得休息几个月。”
爱娣笑,“并且,看看可有恋爱机会。”
“谁说不是。”
婚礼
客人都说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花。
几乎摆满了整幢背山面海华厦的空间。
这种花园洋房即使在宽旷的北美洲还是贵重物业,何况在人口稠密的都会。
今日是王学平结婚的日子。
学平本人不过是个年轻女子,虽然相貌娟秀,聪明伶俐,可是这样的可人儿并不罕有。
不过学平的父亲是王国豪,南华银行的主席,祖父是王永昌,南华证券的董事,二人身份相当,替学平办起婚事来,自然不同凡响。
学平一早起来,试穿各式礼服。
宴会自下午三时半开始,第一批客人是学平的朋友与同学,都是年轻人,他们在花园与泳池边用茶点,接着散去。
六时许换另外一批贵客上场,那是双方父母的亲友,为数约百余人。
宴会专家早三日已来打扮王家客厅与花园,跟着学平的是化妆师与发型师,还有一位法国小姐,专程由时装公司派来打点她那件婚纱。
婚纱穿在学平身上,显得她高佻秀丽纯洁,可是式样毫不夸张,可以说有点保守。
王太太赞道:“真有大家风范,我就是喜欢这样的婚纱。”
她将一顶钻冠自盒中取出,轻轻压在女儿秀发上。
学平拥抱妈妈。
王太太说:“我叫人去催催振光。”
于振光是新郎。
“振光昨日还为新钞票样版烦恼。”
王太太问:“不是都做好了吗?”
“听说有只紫色太容易假冒,专家说要换一色。”
小时候,学平拿着南华银行发行的钞票说:“假使这是爸爸印的钞票,为什么上头没有妈妈的肖像?”
十六岁以后父母严禁子女在外头提到银行大小事宜,以免外人批评他们嚣张幼稚。
学平自露台看到花园去。
这是一个五月天,晴朗无云,一个人不可能挑到更好的日子来结婚,学平知道,即使她活到一百岁,她也会记得今日。
父亲的两个亲信秘书已经开始工作。
歌莉亚笑说:“有客人来电问可否中午就来。”
“欢迎。”
“又有人问今日喝的是什么牌子香槟,如非克鲁格他们将自携好酒。”
“放心,家父并不吝啬,”学平笑,“你看,这就是酒肉朋友。”
她丝毫不觉紧张,她习惯许多人许多手为她服务,王学平对自己婚礼的态度是,她是许多人客中的主角,如此而已。
父亲起来了。
“学平,过来。”
“是,父亲。”
“听着,要敬重公婆。事事让人三分,要放肆嘛,回家来,在外不得失礼。”
学平笑嘻嘻,“还有呢?”
“我爱你,平平。”
他叫她学平,是因为他希望女儿有一颗平常心,做一个平常人。
凡是出类拔萃的人都希望反璞归真,并且衷心认为平庸是福,王国豪也不例外。
学平老是自嘲:“这一点,我却是做得妥贴。”
秘书爱莉斯问:“客人进来之际,可要查看帖子?”
王先生说:“我们已雇着保安公司,他们见到可疑人物,自然会警惕。”
王太太说,“我紧张之极,幸亏只得一个女儿。”
“大哥来了没有?”
“他会来吃中饭。”
学平除下婚纱。
歌莉亚过来说:“这只象牙白纱真美。”
时装公司派来的法国小姐笑笑说:“纱名叫衣露申。”
连学平都一呆,“幻觉?”
法国女颔首,“美名,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