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同事都认为我得了一分优差,专门管民间小布尔乔亚阶级的男女私情,置社会的大前提不理。”
他问:“你在乎他们想什么?”
“当然在乎。”
他笑,“天使不应小器,去,继续你的工作。”
“是。”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对老板诉苦。
自然,我的工作也有沉闷的一面,但是总比制造武器、繁殖细菌来得愉快。唉,什么样的工作都得有人肯做。
周建国已经停止哭泣。
这真是一件好事。
“嗨。”我说。
“又是你。”她说。
“史天生肯向你道歉。”
她白我一眼。“我不是要他道歉,我要他死在我跟前。”
老天!
“我叫你做一件事,你做的却是另一件事。”
“他死了对你有什么好处?”
“好处,到这种关头,已不是好与坏的问题。”
“太激烈了。”
“我们在谈恋爱,不是打草地网球。”
“他们都肯向你道歉。”
“我不接受。”
她美丽的眼睛射出怨毒的眼光,绿油油地,像一只要复仇的猫。
他们都是这样,同样的一双眼睛,在爱的时候,神色温柔热情,可以将对方融解。
恨的时候,又似将射出飞剑,刺杀对方。
这一股力量,倘若用在正途上,社会的进步不知有多神速。
但不,他们用来谈恋爱。
我坐下来,这样耗下去,我怎么下班呢?我已经很累了。这会儿,连我都学会用手捧着头。
她看见我怪可怜的,便问:“酒?”
“威士忌加水。”
“有品味。”她赞我。
“谢谢。”
她问:“不管你是什么性别,你有没有异性朋友?”
“现在没有,以前,嗳,生前有。”
“生前,你是男是女?”
“这么私人暖昧尴尬的问题,我不欲作答。”
“你根本没有诚意交朋友。”
我啼笑皆非。“我不是来参加社交活动的,我来救人。”
“救什么?”她冷笑,很自嘲的说:“我不见得会自杀。”
“但你那么沮丧。”
“一年两年三年,迟早会过去,要不十年八年,”她喝尽杯中之酒。“我不为自己担心。”
“可是你这种态度却令我们担心。”
“不用,”她消沉地长叹一声。“我会活下去。”
“来来来,振作一点。”
她苦笑。“要是你真想帮我,介绍个好男友给我。”
咦,这倒是个好主意。
“但你与史天生有夫妻的缘分。”
她说:“你可以改变一切。”
“我要先与老板商量。”
“算了。”
我有点技痒。“你看中谁?”
“有钱的、英俊的,胜过史天生百倍。”
“来,我带你出去找理想的人才。”
“你擅作主张,老板不会骂你?”
“为了你,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周建国看看我。“要是你是男人,倒是满讨人喜欢的。”
吃起我的豆腐来。
“我们逛去。”我说。
先带她到娱乐场所,参观公子哥儿的众生相。
“看到没有,全是金牌王老五,我一下令,他们都会来追你,不过娶了你之后,天天照样来这种地方坐。”
周建国笑。“你令我觉得做女人没前途。”
“挑中了谁没有?”
“被你吓坏,我们走吧,有没有比较殷实的?”
“有。”
又带她到小型住宅区,看小职员的家庭写照。
他们的母亲负责家务,弟妹一大堆,虽是品学兼优的好男子,怕只怕做他们的伴侣不容易。
周建国瞪我一眼,不语。
“为着显示我的公平,现在给你看中等人才。”
她开口了。“你存心让我嫁不出去。”
“才怪,我不把你嫁出去、根本交不了差。”
“喂,你可不许净为交差,便把我嫁予牛鬼蛇神。”
“你再不听话,我也许真会那么做。”我瞪她一眼。
我发出我的绝招,把她带往大学宿舍。
我们腾云驾雾,一刹那便到达史天生的住所。
周建国一看苗头不对,立即抗议:“我不要见他,我不要见他。”
我拍一拍她,她顿时收声。
只见史天生无限悲伤,长吁短叹,口中念念有辞,叫着周建国的名字。
“如何?”我问周建国。
她不语。
“再给他一个机会吧。”
她仍不语。
史天生多天没刮胡髭,形容憔悴,看上去怪可怜的。
“自作自受。”周建国说。
“你也会犯同样的错。”
“谁说的?同他在一起这么久,我的双眼没有看过别的异性。”
“将来,在你们婚后十周年,你会犯错,而他亦会原谅你,你们可以互相扯平。”
“啊,是吗,真的?”她心平气和了。
我点点头。
“愿闻其详。”
“天机不可泄漏。”
“去你的!”
“我保证你不会吃亏。”
“真的?”
“你看他苦恼的样子。”
“像条哈巴狗。”
“可不是。”
周建国长长叹口气。
“去,与他重修旧好吧。”
她沉默。
我知道她的心意,在她身后推她一把。
这一推,使她现了形,史天生看到了她。
“你!建国,你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么我没看到你?”
周建国没回答他,转过头来看我。
我朝他俩笑笑,转身就走。
吁,功德圆满,我好度假去了。
我挥一挥汗,打道回府。
照资料显示,史天生与周建国将会有二十年的缘分,然后在周建国四十六岁那年,他们会离婚。
一切已经注定在簿籍上,逃不脱,避不过。
且看看下一个任务又是什么,唉,想必亦是大小同异,不是努力撮合,就是叫他们下决心分手。
无聊?也许,但是这是我的任务。
天使神圣的任务。
夜之女
有些人属于日间。
朝早闹钟一响,纷纷起,精神饱满地梳洗穿衣出门工作,为自己也为社会,贡献每日最好的时刻,晚上,他们回家休息,共聚天伦。
但是也有一群人,在别人熄灯睡觉的时侯,才开始活动,他们属于夜。
缪斯是夜之娇女。
自幼是这样。
一玩玩到半夜,早上起不来,用锅铲也铲不起她去上学,故此父母送她念下午班。
真妒忌。
我是那种甘于认命的人,不认也不行,家长古板,没有幽默感,送女儿去念修女学校全女班,早上七点正便要起身,迟了要挨打。
小学便吃苦,往往睡到半夜(那时缪斯大约还在玩),便自床上惊醒,大声问:“妈妈,妈妈,闹钟响了没有,我会不会迟到?”大人保证我还可以畅睡五小时,我才倒下床。
可是每次往往太过放心,错过了时间,匆匆忙忙,赶得哭出来,半夜恶性循环,又跳起来问,又睡过头......受尽折磨,自幼觉得生命没有意义。
缪斯那边是个不同的故事。
小学毕业后,她继续念国际学校,连中文都放弃了,同学大部份是洋人,校规松懈,自由散漫,十点钟到课堂,不过旷一节课,不算什么,成日挂住搞派对,兜搭男同学,享受人生。
我呢,仍在尼姑学校被迫做高材生,味同嚼蜡,为着不使父母失望,硬生生扮演一个自己不喜欢的角色,多么吃力,我的童年与青少年时期,过得并不愉快,一年只有看三场电影的余暇。
当然,我是很久之后才认识缪斯的,不然更加痛不欲生,因为不明何故他人可以逍遥法外。
同年的她与我接收命运安排,长大了。
我们在加州的柏克莱相遇。
那是大学一年。
我照例痛不欲生的用功用功用功。
一个星期六下午,伏案写家书,有人咯咯咯敲我宿舍门。
我大声叫:“不,我没有茶,没有咖啡,没有牛奶,没有20元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