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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害了她?不不,她是不会被害的,她那样的女孩子,开玩笑,她是第一流的女人,一百个男人也害不了她,今夜她喝得更醉,明早她还是会准时爬起来去开庭的。

  丹薇是什么人!谁能够影晌她的大局!

  一星期之后,我到大会堂低座去等朋友。正在喝啤酒;一抬头又是丹薇!

  的确是她。



  她的黑发束在脑后,梳成一只髻,脸上粉红粉红的,精神饱满,纤细的身段,满面笑容,穿看一套米白色凡立丁西装,三件头的,背心上扣一只挂表,手挽鳄鱼皮文件箱,正与一个外国人说话。

  那个外国中年男人替她挽着件银狐大衣,看着她的睑像看了迷似的,两个人不晓得在说什么。

  丹薇没有看见我。

  她太忙,她看见别人的时候是极少的。

  她并没有完,她才刚开始呢。

  酒后醉话难道可以当真吗?



  看她现在这个样子,我凭什么去配她?我还是回去与我那三流明星老婆相处到白头偕老吧,宁可人高攀我,不可我高攀人。

  不。

  丹薇还没看见我,她与那风度翩翩的外国人走到门口,那个外国男人为她穿上大衣,大衣连帽子,帽子罩在丹薇头上,银狐的毛围在她不化妆的脸上,扁扁的,那种自然可爱是说不出的,四年了,四年前也是这份特别的感觉吸引了我。

  她还说她无法获得我的欢心,其实是我怎么做,她怎么瞧不起我。

  外头在下雨,她毫不在乎身上穿的是什么,这是她一贯的作风,那一年我认识她,她披蓝狐大衣,开巴哈马黄色跑车,也是倾盆大雨,前来看我,都是以前的事了。我为她买了姜花,她喜欢姜花,都是以前的事了。

  我的确爱过她。

  怎么能不爱呢?有几个丹薇呢?像我老婆,开过双眼皮,做过鼻子,还有一切暧昧的事,我容忍她,那是因为注定要容忍她,她知道我在容忍,因此感激涕流,我们的关系建于这种条件之上,白头偕老还有什么问题。

  至于丹薇,当然她寂寞,她是为寂寞而活的。寂寞等于她生命的一部份。不过不是在白天,白天她一睁开眼有三千样的事等她去办,坐咖啡馆对她来说都是一项罪名,浪费时间。

  当然她有寂寞的时候,每一天的工作成功地完成了,回到豪华的公寓中,那一刹那,才是寂寞的,找再多的小子们陪她喝酒跳舞,还是寂寞的,表面上她是妥协了,内心的反抗更强,对生命的反抗。这个世界只适合我妻子这种女人,因此我发她,我要利用她帮我尽可能愉快地生存下去,打打麻将,说说黄色笑话,拍拍我马屁,混混日子,一辈子就过了──哦还有,别管人种是否优秀,生半打孩子玩玩,我老婆可不懂生命的可怕,人生的哲理,这是丹薇的论调。

  丹薇离开了。她没看见我。

  我们都活得很好,十年后,廿年后,卅年后,我们或许还会见面,我也许不认得她,她也许不认得我。

  毕竟一度,我们是情人。

  她说她想念我,我绝对相信,她是个重感情的人,要求太高,无法有人配得上她,四年后她醒悟了,把感情降至最低要求。

  然而谁来爱她呢?

  我喝完啤酒,见完朋友,打道回府。

  我那胖了三十磅的老婆给我一个吻,“亲爱的,我妈妈要买一双玉镯子过生日,你这个做女婚的,平常被她这么宠着疼着,怎么样?”

  我说好。

  我早说过,白头偕老太容易了,她那儿再找个呆子娶她去,她怎么能不百依百顺。我呆呆的坐在沙发上。

  但是丹薇……

  丹薇扁扁的脸,裹在银狐的长毛中,那张脸,我第一次看见的时候,她才廿二岁,多少人追求她,是我硬求软缠骗回来的,过三年找个籍口把她撇掉,因教育问题,她始终维持风度,因教养问题,她始终没有再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我应该骄傲?,应该悲伤?

  但是我老婆缠在我身上说:“亲爱的……”

  她晓不晓得她已经胖了三十磅了?

  今天我又见到了丹薇,她并没有见到我。

  师母

  他们都说老周是星大不可多得的教授,教的是最无聊的科目,可是教得起劲,自小小的九级讲师做起,十余年升到了教授,虽然教材没有换过,讲义没有改过,可是他的教学态度却是一丝不苟。

  他是个好人。教的是中国文学历史。教这种科目,若能不涉及政治,没有偏见,便是个好教授,老周是温吞水一样的一个人,没有脾气的好好先生,改卷子,最高分是甲,最低分是丙,他不会给学生过不去,他也不会跟自己过不去,他非常懂做人的道理。

  他是一个小心的人,小心翼翼的捧着他的饭碗,看样子也是一个负责任的人。教这么多年书,一定是寂寞的吧。然而大学的待遇是好的。老周四十岁了,且是独身。

  老周四十岁,就是四十岁。不是阿伦狄龙式的四十岁,也不是保罗纽曼式的四十岁。

  他……看上去也就是四十岁了.

  一个一点风度潇酒也没有的中年男人,面皮姜黄,因为太阳厉害,晒得他有点酱色,五官模糊不清,杀了人,目击证人也形容不出的一个人,因为长得太普通了。五尺五六寸高度,有点发福,头发秃了顶。

  这就是老周,虽然做了教授,学生们也选了他的课,可是都很疑惑;到底他是老了,不晓得靠不靠得住。

  做教授也像做明星,要年轻貌美才有号召力。老周是不行了。可是他的收入还是叫其他人羡慕的,告老以后,那退休金也是可观的,而且还早呢,教到六十岁也不稀奇。

  我并不念文学,我念理工,妹妹念文学,故此她知道老周,学生们人前人后便叫老周为“老周”,算是昵称。

  妹妹说:“老周教古文观止,孟子见梁惠王,还可以,教起红楼梦来,未免差劲,他这个人没有想像力,又是个四十岁的王老五,什么感情他都不懂,别说这么奥妙的真真假假了。可是他不讨厌,至少他不是索隐派。”

  我们理工系有一个年轻教师,才廿七岁,是穿牛仔裤教书的,妹妹因此很羡慕。

  我跟她说:“算了,这一位是不知道红楼梦的,只知道公式。”

  过了一个学期,妹妹来跟我说:“你知道吗?老周结婚了。”

  “不是吧?”我说:“娶谁?他找得到对象?”

  “我也这么想呢,要娶早就娶了。”

  “那倒别这么说,人家大大小小,也是一个教授。”

  妹妹笑说:“可不是,落后地区,小大学里的穷教授。”

  “谁嫁他呢?”我罕纳。

  “不知道。”妹妹说。

  “不过他人是靠得住的,是个顶天立地的好人。”

  妹妹点点头,“那倒是的!看他这些日子,只觉得他瘟,人真是好人。”

  “不会娶个土女吧。”我问。

  “土女也不能嫁他呀,买他什么好处。”

  一日放学,我与妹妹在大学门口约齐了,回家打网球去,另外还有两个同学,兴高采烈的站在太阳下,高谈阔论,正站在路边呢。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小小的开篷TRop慢慢地滑停在我们不远处。一辆很普通的车,我顺眼一溜。一个女人坐在里面,那女人倒是值得再看一眼的。只觉她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她彷佛是在等人的样子。

  另外一位同学已经发问了,“这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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