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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等到喝完了酒!我付了贩,老四淡然的说声“谢谢”,便飘然走了。

  我便跟小意说:“你教她穿衣服?打扮?人家这叫有型有格,你再穿得漂亮点,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之一名,她这样,才难得呢,哪里有这么容易的事?不可能个个女孩子都像她,你少开尊口吧。”

  “不不,老四跟我蛮好的。”小春说:“她不介意。”

  我只笑不语。



  小春说:“奇哉怪也,每个人都不喜欢老四,说她爱理不理人的,但是你,帮她说了一大堆好话。”

  “那些人,没有看懂她。”

  小看不高兴了,她问我:“你算是看懂了,啊?”

  “没有。”我微笑。

  小意是吃醋了。

  我们年底,仍然结婚吗?仍然结婚吧。



  我想是的,没有疑问。

  然后我又见到了她。那个老四。

  她还是在那个地区买东西,不过隔了三天,我看到她,停下来跟她打招呼,她没见到我,一头撞上来,我连忙扶住她,她停了停神,看看我,像是记得我,可是叫不出名字,我连忙自我介绍一番。

  她微笑,点头,“小意好吧?”

  “不错。”我也微笑。“你天天出来买东西?”

  “我要回台北,带点东西。我有个坏习惯,穿什么用什么,惯了之后,改不过来,所以那里买不到的东西,在这里都要买,有时候去英国,带美国肥皂,怕买下到。到香港,又把台湾牛肉干带回来,整日无事忙,可笑死了。”她边说边笑。

  把我当作老朋友一样,由此可知她对每个人都非常非常的客气。

  这是好习惯吧。今天她换了一件贝壳红的T恤,非常的明媚,与她眼神中的憔悴作对比,长发依旧,鞋子是小小的缚带鞋,无瑕可击的打扮,这才是最最新的装束加上她自己的意见。

  小意只会跟潮流,偏偏香港的潮流又漫,比人家落后一年半载,说什么都俗一点,首饰与装饰品都过了份,没有自然的味道,看那些模特儿站出来,一个个撙腰仰头─跨着腿,半点柔软感也没有。可是小意还来不及的学,我不明白。人都是很难了解的。

  当时我说:“我送你一程如何?”我的车子就在附近。

  “不方便的,”她推辞,“我自己叫车便可以了。”

  我不勉强她,她不是客气,她是真的不想麻烦我。我只好替她叫了一部街车,替她开门,替她关门。她忽然给了我一个很温和的笑容,像太阳一样的。

  车子开走了。

  我告诉小意我见到了“老四”。

  “她一个人?”小意问:“有没有男朋友?”

  “没有,没有看见。”

  小意说奇怪,老四从来不与男人在一起。我说人家也许没男朋友。小意笑说:“她没有男朋友?你相不相信?像她那样的人,没有男朋友?”

  我当然是相信的,只是别人不相信。

  小意跟她是中学同学,她们只在一起一年,老四被调到别的学校去了,以后也有联络,后来小意留在香港工作,老四被父母送到外国去念了几年大学。

  “在巴黎读书,读什么书?那根本不是一个读书的地方。”小意皱上了眉头,她还有一点妒忌的。“她喜欢画,所以也可以说是去对了地方,花是花了很多钱。”

  小意的父母没有多余的钱送她到外国去混几年,可是我觉得这是无所谓的,娶老婆就是娶老婆,与这种附加的条件没有关系。一个女人要读书,三步不出闺门时期也还有李清照。到外国东奔西走的女人多着,学问好的有多少?我曾多次向小意解释。

  但是平时她不提,一见到有学士硕士的女人,她就不高兴了。

  在她口中,老四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不骄傲,可是常常有点心不在焉,功课很好,她很少提及她本身的事,所以也没有多少人知道她的事,只晓得她是家中唯一的孩子,父母却早离婚,她不大说话,说起来却很有幽默感,同学并不讨厌她。

  小意说:“她很漂亮,不过不容易接受。”

  小意过几天廿三岁生日,她要约老四。我想起老四说过,她要离开香港,不晓得现在人在何处。不过小意还是约到了她,她说没有空,不能来,小意硬要她来,并且派我去接她。我真是拿小意没办法,只好答应。老四也拿小意没办法,也只好答应。

  小意得意的说:“说老朋友就是老朋友。”她停了一停,“很多人说,不能让男朋友接触到别的女人,否则就不行了,男人变得快,可是我不怕,我相信我的男朋友。”她看看我笑。对这样的女朋友,还想怎么样?

  她与老四的年纪差不多,可是人家这么成熟,小意这么幼稚。这是环境使然,小意从她父母的手直接交到我的手中,她的日子不是十分丰足,但是她没有忧虑,没有忧虑的人是长不大的,但是长不大的人单纯,不会装假。

  我问起老四为什么叫老四。小意说:“那时候学校里我们班只有四个女孩子,她最小,所以她是老四。”

  “你是老几?”我好奇的问。

  “老大。”她说:“我们都是同年.我比老四大七个月。”

  那么老四也不过只有廿三岁。真是,她脸上的倦容是什么地方来的?

  小意以前那些女朋友,我都见过,只有这一个最突出。

  到了她生日的那一日,她五点钟叫我去接老四。

  我问:“八点才吃饭,这么早去干什么?”

  “我找她来帮着我招呼客人。你在这里碍手碍脚的,不好,不如去接她来。”小意说。

  她自己忙得要命,搞了一个星期。订自助菜!研究菜单!请客人,发请帖,还要去买衣服鞋袜。不但要打扮她自己,还要打扮我,女人。

  我听她的,照地址找到了老四的屋子。她住在半山那种少见的老房子里。

  她来开门,手里抱着一只猫,头发被在肩上,穿粗布裤与T恤。她惊奇:“怎么是你?”

  她的头发原来是天然发曲的,散在肩上才看出来。她微微的笑看,抱着一只猫。我看看她,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没有恋爱过,我认为恋爱是和洽相处,但是现在我心头上的感觉告诉我,不不,我选小意是一个错误!我应该一直等下去,直至认识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才是。

  她见我站着,不知道我心里想什么,就说:“请进来。”

  我进去坐下。她没有穿鞋子,只拖着一只绣花拖鞋,大概急于来开门,另外一只没有找着;故此现在急着寻,在沙发底下,我拾给她了。

  她把鞋穿在脚里,那只猫跳到我身上来,我抱着它。

  是的,我拣错人了,但是我是一个从一而终的人,我是一个因循而且非常守旧的人,我不赞成换女朋友,倒不是我懒,而是因为这样做会引起无限的痛苦,对小意是不公平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我必需要明白,这世界上有许多东西,许多人,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可望不可即的,我一定要放弃这个念头。

  她在等我说话,看看我。

  她的头发绉绉的垂在肩上。

  我说:“小意说你早一点去可以帮她招呼客人。”

  我说得很笨拙。

  “我不会招呼人,小意是知道的。”她微笑,“你转告她,我在七点钟会去的,我还没洗头呢。”她说。

  “这样就很好。”我冲口而出。

  她用一只脚把拖鞋踢来踢去,轻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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