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终于站起来。
她替我打开门。
“再见。”我说。
“再见。”她说。
我想我真的要走了。
我眼睛接触到她尺码适中的胸脯,纤小的腰围,修长的腿。
她沉默着等我踏出大门。
“再见。”我说。
我终于踏出大门,她关上门。
我在门外站着,终于离去,我记熟了门牌。
初秋。
凉意。
一个星期天。
胃很舒服,一个陌生女子做的丰富早餐填饱着胃。
我连她的名字也忘了问。
她叫什么?
我不能就此踏出她的屋子,一辈子也不见她。
她的电话放在什么地方?我甚至没有记下她的电话号码。我溜答在街上,心中充满这个女人。
她柔软的手臂。昨夜我告诉她。“有一阵子我认得一个女郎,她的手臂上有玫瑰的纹身。”
“是外国女郎吗?”她问。
“噢是的。”我说:“金发,金色汗毛,手臂上一朵一寸大的玫瑰,细致得很。”
“她干什么的?”
“医科学生。”
“有大胸脯?”
“是。三十七寸半C。”
她笑,指指自己的胸,“当然你知道这只是三十二。”
她是这么富有幽默感。
在街上想起,不禁微笑起来。
有趣的女郎。从没认识比她更懂得说笑的女孩子。
回到家,钟点女工正在清理我的“住宅”。我靠在沙发中,点起一支香烟,慢慢的吸。
星期天的下午,用来思念一个女人。没有更好的用途了。
我们在一个派对里认识,她有几分酒意,很微笑地很温和地坐在沙发的一角,我们开始攀谈,提到张爱玲的小说。她说她更喜欢鲁迅的小说。她喜欢短篇小说。人生也短。
然后我们溜到外面去散步,去小公园中,我们在石凳上坐了很久,情侣们拥抱着,我们却坐得规规矩矩,一路看星空,然后散步。
她诧异地问:“看这些男男女女,何必在公众场所亲热?”
我说:“很多人家里太挤迫,你知道,不能做这样的事。”
她朝(目夹)(目夹)眼睛。“我一个人住。”她说。
像她这样的女子,在香港不多呢。即使在外国,也不容易找到。女人太小器、太多疑、太猜忌、太缺乏安全感、太紧张、太自私、太依赖、太脆弱、太结党。女人最大的错误是不肯把性视为单纯的享乐──她跟你睡是因为她爱你,因为男人永远欠女人一大笔债。
但是她说:“我们两个都很享受。”
我把搁着的脚换一个姿势。
妈妈会怎么想,尖叫起来吧,淌眼泪吧,呵,儿子竟留恋于人尽可夫的女人。然而与女人上床并不是做她的丈夫,上床只不过是双方愉快,做别人丈夫要付出感情与责任。中国人从来没有把这种关系搞清楚过。
我奇怪她是否有父母,他们又住在哪里,他们又想些什么?
我们如果演变成朋友……呵,多么大胆的设想。
我在沙发上睡着了,女工的吸尘机“胡胡”作晌,变成我梦中的配乐。
我一个人醒来,喝啤酒,看“神奇女侠新传”。我紧张,手心冒汗,每次看这种片集都是投入的,我有点傻,我喜欢神奇女侠,因为她美丽。
我喝了半打啤酒,明天早上一定有宿酒味。
大不了星期一到医院,整天用口罩,牙医总是要用口罩的。
我躺在床上,伸手出去,碰不到她柔软的手臂。这手臂不是任何一个女人的手臂。
我想念她。
我有过女人,很多女人,没有一个值得我思念又想念。
我知道一起床就该走。不该留在白色的小客厅里吃早餐。不该与她交谈。心灵上的交流稍迟定会成为烙痕,肉体的享乐则容易遗忘。
我到医院,一早补好七只牙齿,拔掉十只。
中午吃膳堂淡出鸟来的饭菜。午饭后我抽空跑到皇后花店。
“有玫瑰?”
“三块钱一朵。”
“两打。”
我把地址与钞票同时交出去。
“马上送去。”
下午拔掉六只牙,补三只,照四张X光片。
中国人不喜欢看牙医。六个月检查一次?开玩笑。洞烂得比牙齿大也不来,除非痛得滚在地上。
有一次我几乎爱上一个按时来看牙医的女孩子。但是她太年轻──虽然她的牙齿十全十美,她只有十二岁。
下班。
花该送到了吧。或者她不在家,花便搁在门口,等她回去已经枯谢,或者被邻居拣到,插在奇奇怪怪的花瓶里。
我从来不送花,事情总得有个第一次──她收到花没有?
一个冲动而没有经验的小子,她会想。或者每个周日她都与陌生男子早餐,在周一收一束花。
我为什么在想像如此多事情?为什么我不能让她的影子由时间磨灭,对于一个这样萍水相逢的女子,只需要两天,或是三天。
所以我在干什么?
在马路上闲荡,有人在我肩上用力一拍。
“嗨,医生,这么悠闲?”
我抬头,在中环一天之内你会碰到三十个熟人,这是我的一个中学同学,后来念了香港大学的文科。
“嗨,老友。”我说。
“无聊?在香港一个年轻的医师不应无聊。”他笑。
“牙医也能算医生?”我反问。
“申请入英籍还得需要你帮忙呢。”他说。
“要去喝一杯啤酒?”我问。
“好,哪里?”
“我知道一个地方!刘伶巴。”
“这又不是冷门地方。”他笑着搭着我的膊头。“走吧。”
【士隐便笑一声走吧(如闻如见),将道人肩上褡裢抢了过来。竟不回家,同了疯道人飘飘而去。】
我随着同学快步走到刘伶巴。可惜喝完了酒我们也还是要走的,并不能老呆下去。
同学问:“我去约两个女孩子出来好不好?”
“随便。”我耸耸肩。
“如果看得顺眼,可以接下去吃饭看电影。”
而我喜欢刘伶巴,因为大酒店里的巴多数叫“金莲花”、“金龙”,再雅不过是“摩罗街”,而此地叫“刘伶”。当然你知道谁是刘伶。
同学约的两个女孩了来到,中环的典型写字间女郎,化妆,尼龙纤维料子的衫裙,丝袜加露趾鞋,一只印有字母的皮包。当然我们约不到一流中环女郎,她们早已成为有钱有势公子哥儿的私人秘书。
我向她们点点头。
那几分含羞答答有很多俗气。
或者我应该向其他的中上级王老五看齐,跑到电视台去找个小明星约会。……
我觉得闷。
小白客厅不住的闪现。
我送的花,她收到没有?
女郎甲说:“……诗韵的衣服并不那么好看……”
女郎乙:“那只不过是因为你买不起──至少你那个时候买不起,所以你喜欢乔哀斯精品店,因为你现在可以到乔哀斯看看。当心你的工作,一丢掉恐怕你又会开始嫌乔哀斯不够型了。”
她们不是像互相追咬的母狗的。
我要回到那间小客厅去。那里有真正的宁静。
同学拍拍我的肩,“说话呀。”
我想了很久,我问:“为什么甲戌本的石头记中白字那么多?”
女郎甲乙齐齐向我瞪眼。
我站起来,“我去付账,”我对同学歉意地说:“我忽然地想起来,有病人在医院里等着我拔牙。”
我逃出刘玲巴。
在街上取了车子,飞驰向我要去的地方。
我一定要见她,与她说话。
在外面旁徨无依的世界里,我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她。
我没有乘电梯,电梯太慢,乘客太多,我一口气奔上楼梯。我有大多的话要跟她说,太多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