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出名有什么好,走到哪里都不得自由,又不能与生活有真正的接触,在这个人口稠密的城市中出名,说难也并不太难,因此名与利往往不成比例,人人都认得的名人不见得可以躲在古堡中过其神仙般的生活,还不是得一天做八小时,与闲杂人等接触,徒然更辛苦,背着盛名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回事。
对于红鞋儿来说,她好像什么都有,所欠的,不过是名气,一旦有名气,她便是一个传奇。其实她什么都没有,连谋生的本事都没学会。
他们都说我太过担心。
“担心你自己,开模特儿介绍所并不好做。”
很多人怀疑我把美丽的女孩子介绍给公子哥儿。
时装店的生意并不是太好,每次经过,都不见有人在店内试衣服,但据经理说,却还有得赚。
好些太太们,直接叫她把衣服送上住宅去试,还没挂出来就已经买掉,不是亲眼看见,真不相信有女人会花两百万来买条凯丝咪裙子。
“老板很激赏你吧。”我同经理说。
她苦笑,“她说不在乎赚钱,最要紧能令她出风头。”
我讽刺的说:“有没有建议她脱光衣服站在店门口做生招牌?”
“我兼任公共关系,联络不少报社杂志,又找熟人为她吹嘘、拍照……”
“她满足吗?”
“每隔几天就叫我找人访问她,真累。”
我真的同情为她工作的雇员,这种工作怎么做的长?开玩笑。
这女孩并没有成名,因为不劳不得,多劳多得。
得的定义,不再是生活上的需求,而是指工作上的成就。谁还会没饭吃不成,衣食不忧,却没有精神寄托,也很苦闷。她会不会静极思动?
一日我回写字楼,刚要开始搏杀,女秘书同我说,有一位小姐在房内等我。
门一推,见看到一双红鞋,这还会是谁。
我意外,这是什么风,于是问:“有重要事?”
她一边抽烟,一边浅笑。毫无疑问,她又长大了,此刻的劲道已叫男人深觉逼力。一件低胸的运动衣,配白色皮裤子,绷得像是随时会弹开来。
她没有回答我。
“怎么,又来向我请教,如何可以出名?”
“我想好好工作。”
“跟你的经理学习,她所懂得,教你一半,已经受用不尽。”
“她的成就还不及我。”她扁扁嘴,“她为我工作。”
“小姐,做人讲时讲命讲运,千万不要看低人,这一刻她屈居你下,不代表一生一世如此,人家有本事,打真军,迟早出头。”
“喂,你这个人说话,怎么老不忘教训人?”
我耸耸肩,“那你何必偏偏找上门来听我说话。”
“我想好好工作,想再你处做个模特儿。”
“对不起,”我立刻说:“我不敢当,你堂堂大老板,出来做事,谁请得起。”
“不,我不是为钱。”
“那是为了名了,我也没有把握使你成名。”
“有的,你手下有红模特儿。”
“你不同,人家肯用功做。”
“我也肯。”
我摇头。
“我可以改掉坏习惯。”
“不,”我摆手,“你不能抱着这种态度来做事,你必需先有工作的热忱,不顾一切的苦干,只问耕耘,不问收获,谋事在人,但记住,成事在天。”
她已经不耐烦起来,在椅子里转来转去。
她是一只美丽的牛,我不该对牢她弹琴。我叹口气。
“用我。”她说:“不然你会后悔。”
“我会吗,”我说:“这不是一项恐吓吧。”
“给我一次机会,”她还在恳求。
我并不是一个心肠硬的人,但是我说:“你不需要这种机会,好好做你的老板娘,去。”
她踢着腿走了。
秘书看着她的背影,问我:“她怎么样?”
“不会怎么样,但是她不会成名,除非她肯苦干。”
即使有人认识她,也不会尊敬她,说起她这个人,不过轻轻带过,她的名字,没有人会记得。
不过这并没有关系,这不会影响她的生活。
我在路上碰见她的经理。
“怎么,还在做?”我很意外。
“有什么地方可走?”她笑问。
“快一周年纪念了吧。”
“八个月。”
“真难得,我以为贵店很难做得住。”
“现在老板娘天天在店里。”
我一怔,“乌搅?”
“不,很起劲的学习。”她说:“很意外吧,她下个月还要跟我出去办货,那是十二小时抢货的工作,她说她吃得消,她说十九岁了,老了,要开始工作,免得老大徒伤悲。”
十九岁,老了,我摇摇头,真夸张。
经理看着我,“她对你很有意思,时常提着大名。”
我又一呆,真不知道她心中想些什么。
“怎么,不考虑她?”
“待她定下性子来。”
她吃的一声笑,“等她?才十九岁,怕不要等二十年。有些女人过了四十岁还不肯修身养性,还到处晃,乱出锋头。”
我说:“那就算了,时间不对,就是没有缘份。”
“她那么听你的话,你可以教她,把时间缩短。”
我不是感化官,我没有信心。
我当然没有说出来,只是胡乱找借口,“她太高了,我比她矮许多。对,祝你们两个都成功。”
“谢。”她笑得很有深意。店铺很快开了分店。人们开始知道店主是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这个大城市的社会风气很开放,人们并不计较一个人的出身,或是他的过失,只要他也有优点,就能为人所欣赏。
再等一下吧。
如果她没有忘记我,如果我可以接受她,如果她肯改变作风,如果这些因素都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凑合在一起,我们或许可以有发展。
现在言之过早。
要等她脱下红舞鞋。
铃兰
过几个节,茱迪带了晚服到公司来,全挂在我房内。
她是个很乖娇的女孩子,高挑身裁,白皮肤,商科毕业第一份工作便找到我们公司,一做两年,熟稔之后,会得自动替我做许多额外的工作,是以我也准她用我的房间来做更衣室。
我一抬头便看到那几件衣裳,真的是廉价货,宝蓝的粉红的艳黄的,钉着亮片,镶着羽毛,披披搭搭,但你别说,穿在茱迪身上,衬看她圆润的手臂及背脊,并不难看,反而有一两份原始性的诱惑。
事实上她人也不漂亮,苍白的面孔,略黄的头发,但不知怎地,把眼睛一描、粉一上,衬着玫瑰红的唇,把头发腊一腊,也就是亮晶晶的艳女一名。
是不是年轻?抑或是有信心?我不知道。
所知道的是,甘六岁的我,只比她大五岁,已经没有朝气。
那样的衣裳,我也穿不出来,我所有的,只是一件圣罗朗黑色皱纱的长裙,我坦白同你说,女人穿得优雅,不过是给女人看的,男人才不管女人穿什么,男人最好女人不要穿。
茱迪白天做工,下班便换上晚装,化上浓妆出门,天天去跳舞。
夜夜如此,第二天九时正,又得坐在办公室里,她总也不累,呵欠也没一个,亦不见有黑眼圈,是什么支撑她?
我没敢问。
我没有地方去。
回到家,多数往床上躺着,看电视,不是酸葡萄,别来叫我,我要追长篇剧,一次推不过,跑去吃一顿饭,结果忘了看《花债》之大结局。
我没有录映机!故此打电话打锣般找黄筑筠,片子是她买回来的,她一定知道结局。
“菲比凯斯到底是谁生的?”
“你猜。”
“三个女人都不是她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