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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页

 

  「冰箱里有什么冻饮?」

  「啤酒,沙示,柠檬茶。」

  「有没有绿豆百合汤?」我饥渴的问。

  「你来做呀,好不好,大家都爱喝。」爱玛似笑非笑。



  我叹一口气,用手捧着头。

  「为什么烦恼?」

  「江郎才尽。」

  「你又不姓江,不怕不怕。」

  「天热,大脑闭塞。」

  「奇怪,小王他也那么说。」



  「你呢,爱玛,你不觉得吗?」

  「我没有大脑。」她笑。

  真是聪明人,有智慧的女子从不与人比聪明。

  没有脑子,自然有英明神武的有识人士来搭救,怕什么。

  我取起照片,「谁拍的?」

  「小王。」

  我按亮了灯看透明片。

  「陈腔滥调。叫小王进来。」

  爱玛去了。

  小王呱啦呱啦的叫进来,埋怨,发牢骚,指我难服侍,吹毛求疵,同时,要求停薪留职。

  他要歇暑。

  他使我想起家中女佣,每逢八九两月,定要歇暑,正当最多衣服要洗烫的时候,她放假,要不,便不做。

  后来我辞退她,使她求仁得仁。

  当然,小王与女佣不一样,但心态却绝对类似。

  我瞪他一眼,「背境老土不要紧,至少找个新模特儿。」

  「略为出色的女孩全部拍电影去了。」

  「新人呢?」

  「我不是星探。」

  「你有没有妹妹?」

  「没有,亦无表妹、堂妹,还有,教女朋友亦决不出来抛头露面。」

  「再用这种照片,我们杂志的销路有危机。」

  「你不要,我拿到别家去用,人家付的稿费高三倍,贵杂志荷包涩,嘴巴噜嗦,我也不想再犯践。」

  他拉开门,冲出去,嘭一声关上门。

  吵起来了。

  在金风送爽之秋日,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

  我用手托着头。

  读者不停要看新的东西,我们却想不到新的东西。

  哎呀呀,怎么办。

  托着头也不管用。

  「叫小王进来。」

  「小王游泳去了。」

  「星期一上午,游泳?」

  爱玛说:「不如你也凉快凉快去。」

  「冷气已经够凉。」

  我无聊地拾起一本杂志,参考别人的内容。

  落下一包照片。

  一定是小王的。

  我将它扔在一旁。

  隔五分钟,又决定看一看,许这个人狗口会长得象牙来。

  照片落出来,我取起一看,呆住。

  一个女孩子与一只沙皮狗,她穿着很普通的白衬衫,头发包在头巾内,背境是无穷无尽的草地。

  这明明是一辑生活照,即拍得似沙龙。

  女孩有一双如姻如雾的芍药眼,淡粒,脸庞秀丽得让人一看之下暑气全消。

  好家伙,小王把这样的宝贝留着自用。

  谁知阴差阳错,这批照片落在我手上。

  我再次找爱玛,「小王回来叫他马上进来。」

  旧瓶不要紧,却一定要装新酒。

  我们已找到新酒。

  木市每一行都在发掘新人,简直地毯式搜索,稍有姿色都不放过,略平头整脸便称美人,这女孩居然至今尚未有人识,奇怪。

  我取过外套。

  爱玛问我,「哪儿去?」

  「游泳。」

  「疯了,」爱玛说:「全热疯了。」

  回到公寓,淋一个浴,把帘子全放下来,开足冷气,拔掉电话插头,也许老板会请我辞职,但我认为足够便是足够,今日谁也别想找到我。

  那女孩。

  忘不了她。

  她很年轻,最多十七八岁,但一些天生尤物在七八岁已露出美人胚子的模样,而当她们到了五十岁,还比许多十五岁少女好看。

  我们一定要把她发掘出来。

  第二天。

  小王踢开我办公室的门:「找我?」

  他真去了游泳,晒得似只黑猪。

  我先倨而后恭,「小王,」很客气很客气,「这些照片是你的吧。」

  他一看,「咦,怎么搅的,真热晕,对不起,这是私货。」

  立刻收回。哈哈,但我已差人去复印。

  「小王,那女孩。」

  他眼光光看着我,不准备回答。

  「那女孩。」

  「是,确是个女孩。」废话。

  「她是谁?」姓甚名谁,快快报上。

  「朋友。」答了等于没答。

  「她几岁?」

  「不知道。」

  「照片背境是否本市?」

  「不知道。」

  「人在不在此地?」

  「不知道。」

  「有无兴趣任模特儿,为我们拍一撮照片?」

  「不知道。」

  「喂!」

  「真的不知道。」

  「不可以打听?」

  「不可以。」

  太不合作了。

  「你别假公济私,」他自袋中取出一辑照片,「这是我昨天拚老命拍的,再不满意,你另请高明。」

  我取出看。

  「是要比昨天好,不过还不够好。」

  小王一听,立刻诅咒我,「叫你妈来拍,叫你老婆拍。」

  「你这个人,不逼你不行。」

  我叫编辑取过去划样子。

  有些天才,要棒喝着才会显光芒,有些没有才华的人,一喝他他就躺下了,不得要领。

  小王幸而是前者,我才得一丝生机。

  「记得从前吗,小王,从前我们每一次刊登照片,都让同行叫好,惊叹。」

  小王怔怔地说:「那时,那怎么同。」

  「除非我们已老。」

  「可是我们体力不比从前了,」我闲闲的说:「同十多岁的少年人倒底没得比。」我指指他手中的照片。

  「人家才十六岁,还是孩子。」

  小王蓦然发觉自己说漏了嘴,站起来出去。

  十六岁。

  我一定要把这个女孩子发掘出来才罢休。

  大约还在读书吧,小王定是怕影响她的功课。

  小王过虑。

  也许,她是他十年计划中之主角?是以他不肯让她亮相。

  这小王。

  下班时分,他仍在那里擦相机。

  「去喝一杯?」我问。

  他看我一眼,不出声。

  「别生气,你仍是城里最好的。」

  他吼:「不用你说,我也知道。倪匡讲的:我不用好过自己,没人好过我就行了。你用钱,在本市无可能买到比我更好的作品,少噜嗦。」

  「谦虚一点好不好?」

  「有目共睹,何用谦虚。」

  「你要的价钱也十分惊人呢,先生。」

  「有便宜的,你要不要?我介绍给你,十分一价钱已经可以。」

  真给小王活活气死。

  「来,去喝一杯。」

  心里面痒得难受,真想弄清楚,那个似鲍蒂昔里笔下安琪儿般的女郎,是他什么人。

  坐在熊与牛啤酒馆,我追问他,用激将法,「我保证那辑照片是偶然得来的,你并不认识她。」

  「错,当然我认识她。」

  「你怕失去她还是怎么样?」

  「我们换一个题材好不好。」

  「这个题材又有什么不妥?」

  「十多年老朋友,有时候还真忍不住想同你反脸,」小王说:「你讨厌知不知道?」

  我摊摊手。

  白白付了酒钱。

  我把那女孩的照片放得巨大,贴在编辑室内。

  行家来看到,没有不问她是谁的。

  电影导演,模特儿经理人,电视台监制,都对她有兴趣,纯粹是工作上的兴趣。

  小王只是不出声。

  一日他女友马利来访,我乘机一动,着爱玛请她进来。

  热情而狡猾的招呼她,请她坐在大照片对面。

  她一眼看便说:「咦,你怎么会有毛毛的照片?」

  我大喜。

  有了她的名字,原来她叫毛毛,十六岁。

  资料似拼图游戏,一点点聚集,很快我便会得到整幅图画。

  当下我闲闲问:「拍得好不好?」

  「当然好,」马利笑,「美人胚子,而且上照,完全看不出,是不是。」

  「看不出只得十六岁。」小王不知几时溜进来,「马利,来,我们看电影去。」

  又是这家伙来故作神秘。

  我把握最后机会,「假使我的妹妹长得这么美,我就不会吝啬,我一定把她介绍给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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