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他爱我。
后来我的车子经过落阳道,常常会想起那个男孩子。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只有两间洋房,都盖得小巧而有气派。这个男孩子住其中的一栋。
当然我不会登门造访,我不会做这种事,各人的习惯是不一样的,也没有这种必要,他要见的是丹薇,我不是丹薇。但是每次我经过那幢屋子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地看一眼。屋外的影树在夏天的时候将会艳红如火。
我父母爱我,我兄弟爱我,但是他们没有时间来同情我,他们没有时间来帮助我。故人何处,救我离愁城内外。
每日我似一部机器似的,机械化的,有规则地做着我应该做的事,我不敢说我做得好,至少没有出毛病,然而一天过一天,又如何呢。
在马路上走,因为不再有人爱我,我只是芸芸余生中的一名,因为不再有人爱我。
过马路的时候我是茫然的,抬头看向天空、有时候有云,有时候没有云。穿戴得整整齐齐,天天上班,我这痛苦的上班,一天一天真不懂得是怎么过的,只不过是为了时间太多,要设法消磨,不然的话,在家坐着要变白痴了。
我不能够像以前那样,电话铃一响,先让它响个几声,然后不徐不疾的取起话筒,毫不犹疑的问:“家明?”一定是他。那个时候,生命是那么肯定。有时候与他吵架了,拨了号码,他来接,故意不出声,他“喂”几声,便叹气笑道:“好好,算了,算我错。”大家都活在肯定的世界里,当然他现在还是幸福的——他幸不幸福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有关系的是我,我至如今还似踩在一段云上,每踏前一步,每每惊得冒出一身冷汗。
又一日下班。我穿着一套豆沙红的丝裙,并不是为爱漂亮,有个朋友订婚,下班挑件礼物,顺便去一趟。
近日来必定是结婚的好日子吧?人人都争着结婚订婚,恐怕是黄道吉日。结婚也容易,只是如意郎君难觅,我要是再痴心地坚持地要等第二个家明,那我就永远嫁不出去,永远没有人愿意娶我,永远不会有人愿意与我养育孩子,没有人。
我该选什么礼物呢?香港可以花钱的地方太多了,简直不知道该把钱怎么花才好,才想花就不见了。买一双银手镯吧,上面刻他们两人的名字——但是他们两人叫什么名字?得把喜帖掏出来看一看,买一双金笔吧。我每一家店每一家店的游览着,像一个游客,紧盯着橱窗不放。
然后又人在背后轻轻叫我。“丹薇。”
我猛然抬头,看到的是那张熟悉的脸,含羞的眼睛,瘦削的身材。
我惊喜地看着他,这么多人的大街上,黄昏中,他居然又把我认不出来。
但是他看清楚了我的脸之后,忽然结巴了,腼腆的说:“对不起小姐,我老认错人,对不起。”
“喂!”我连忙叫住他,“你没有认错!”
他反而呆住了,“我没认错?你——也叫丹薇?”
“你忘记我了?”我坦然的笑,站在大街上,黄昏里,人来人住,忙得昏头昏脑,我说:“你已经把我认错过一次,记得吗?渡轮里,雾夜,我们喝过咖啡。”
他想起来了。他的脸慢慢的红起来,“你——”
“你把我认错两次了。”我耸耸肩,“其实我不介意,你不记得了吧?”
他凝视我,以一种怜惜,但是陌生的眼光凝视我,然后说:“你是这么的象她。”
“谁?”我明快的问:“丹薇?”
他点点头,“瘦削的肩膀……”
我笑,“我其实已经十分的胖了,五年前,或许是,现在我简直是另外一个人,我不可能像丹薇。”
“你怎么知道丹薇是什么样子的?”他奇问。
“陈先生,我可以猜想得到。”
“你连我的姓也知道。”他惊叫。
“是的。”我微笑,“你要喝杯咖啡吗?”
“要,耍,我请你,”他连忙说:“但是你是在买东西吗?等你买完再去吧。”
“OK。”我笑。
我们同进银器店,结果买了一双烛台,叫人包好了送去,那个酒会我自己是不想再去了。
他把双手插在口袋里,很自在的样子,仿佛我们是多么的老友,他的样子令人舒服,就凭那一点,那天夜里他吃醉了酒来用手搭我的肩膀,我才没有生气。
他永远像个大学生,那种刚自学校出来、惶惶不知终日的大学生,随和而温柔,但是世界对他残忍,这恐怕是不能避免的吧。
我们到一家有名的咖啡店去,两个人坐下,他叫的并不是咖啡,他叫了拔兰地。
他说:“你胸前挂的是玛瑙珠子?”
“是的。”我下意识地低头头。
“很漂亮,配你这件衣服。”
“谢谢你。”
“在什么地方买的?”他问:“我喜欢这种半右羹的袋饰品。”
“不是我买的,我曾经一度有过一个男朋友,他到克孟都去,在街上买回来给我的。”
“哦。”他说:“他的欣赏能力很高。”
我微笑,“所以他才离开我,跟别人结婚去了。”
“哦,对不起。”
“没关系,这是我收他的最后一件礼物,他是一个很礼貌周到的男人,他送很特别的礼物给我。”
“你想念地?”
“是的,每一日,每一分钟,我真不相信可以这么的想念他。他的名字叫家明。”
“我明白你。但他不是好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呢?无缘无故抛弃个女孩子。”
“他有他的自由,他有他的选择,为什么不可以?”我反问。
“但这却令你痛苦。”他说:“任何人不可以使另外一个人痛苦。”
“那是我的事。”我笑,“是我活该,我应该早就忘了他,如野火燎原一般的忘了他,寸草不生的忘了他。”
“多么好的形容词!”他说。
我又微笑。
“他忘了你吗?你是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
我轻哼两声,“谢谢你,陈先生。”
“是对的,你是很可爱,那种一见使人亲切的女孩子。”
我点点头,“是不是因此就请我喝咖啡?”
“不。”
“是因为我长得象丹薇?”
“其实也不是。只是你们的肩膀,都那么微微往后斜斜的略倾一点,非常的象,也不过是这样。她是个……很嚣张的女孩子。”
我笑,“所有被爱的女孩子都是极之嚣张的。”我说。
“你没有被爱?”他问。
“现在没有人爱我。”我说。
“你知道我最大的愿望是什么?”他天真的问:“是与一个志同道合的爱人到巴黎去玩两个星期。”
“我知道,你跟我说过。”我说。
“我到底说了多少?”他十分吃惊,“我把我的秘密泄露太多了,真是可怕。”
“丹薇与你可志同道合?”
“其实并不。她不喜欢画,我喜欢。她喜欢衣冠楚楚的去听歌剧,我痛恨。她不穿牛仔裤,其实我们并不志同道合。”他说:“我这么想念她,其实不过是因为我没有得到她,或者真娶了她,我们会天天吵架。”他耸耸肩,“吵架也是一种乐趣。”
“你不过是在找个借口,其实你深爱她,又怕承认了丢脸,是不是?”
“你太了解了。”他把手按在我手上,他特别喜欢这个动作。
“我的人生经验丰富。”我说:“我了解每个人。”
“我可否问你的姓名?可否约会你?”他问。
“我觉得是可以的。”我答:“你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