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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到谢珊,这一切都给她算准了,一分不差,她知我对她有意思,但她亦知道在要紧关头,我决不会离了媚媚不顾。

  原因很简单,撇开我与媚媚之间三年的感情不顾,象谢珊这样理智聪明兼有办法的女人,她随时都可以找到似我这般质素或是资质比我更高的男朋友,但是媚媚,她何尝不知道与我在一起,她是有荣幸的,不然她不会在亲友面前将我炫耀,男人这一点点的英雄感发作出来……

  夫妻到底是数十年的事,媚媚的心事我全知道,而谢珊的心念要多久才能把握得住?

  我没有时间了,我遗憾的想……我认识谢珊迟了,现在我要致力于事业,无暇分心,我不能再花时间去追求谢珊,重新摸索一条感情道路。



  媚媚推我一推,“你在想什么,想这么久?”

  “啊,”我如大梦初醒,“我在想,不知你有没有熟悉的珠宝店,一切都要准备起来了。婚戒、喜酒、蜜月……是不是?”

  媚媚一怔,忽然双眼红了。

  我将她轻轻拥在怀中,“干什么,傻孩子?”

  “我一直担心,现在松一口气了。”她说。

  “担心什么?”我明知故问。



  “担心你会跑掉。”她就是这么简单。

  我感喟的想:跑到哪里都是寂寞的,离不了五纲伦常,人生除了恋爱之外,还有许多其它重要的事要做。

  媚媚高高兴兴的用手帕抹了抹眼睛,“这下子心定了,就不那么怕寂寞了。”

  我知道在此刻想别个女子是不对的,但我怎能忘却不久之前才邂逅的谢珊呢。

  女人聪明,是要为聪明付出代价的。

  她寂寞的背影,纤细的身裁,一袭白衣,浑身写着性感,那么灵敏的一个女郎,因此注定要寂寞一生。

  看得出她享受寂寞,否则的话,大可以逃避寂寞,象媚媚这样。

  而连媚媚都可以做得这么好的事情,大抵不需要天才吧,我微笑了。

  旧欢如梦

  一个雾夜。

  舞会散后,我一个人悄悄的离开了。那种不得不去的生日舞会,一个人去,一个人同来。何必要求人家送,我默默的叫了车,车子驶到码头,独自上渡轮过海。

  天气是那种黄梅天,黏呼呼的,不冷不热,湿气重得惊人,真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才好,我身上才一件黑色的绸上衣,黑色的绸裤子。

  坐在渡海轮里,那种感觉不是寂寞,而是奇异。还没有跟家明分手之前,很少机会坐在渡轮里,多数是汽车隧道过海,三分钟就到彼岸,付钱,他送我回家,他跟我是怎么分手的呢?我始终没弄明白。我唯一所知道的,就是我现在真的潦倒了,自他离去以后,我就真潦倒了。

  妾本丝萝,愿托乔木。

  一个女人没有男朋友就显得这么沦落,一个人坐在渡海轮里,这么的孤单,这么的没有保障,在一个雾夜里,船响着号,像是驶进永恒里。我努力的往前看,但是什么也没有看见,只是白茫茫的一片。

  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形吧?以前即使有这种雾,我顶多不过与家明淡淡的说一切:“雾多大!”

  就是那样。

  现在的感触是不一样了。现在我一个人,坐在船上的木凳子上,呆呆的、没有了家明,没有了前途。活还是要活下去的,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怔怔的向前看,风吹上来凉凉的,但是谁还管天气呢?我只觉得绸衣服贴在身上。

  我疲倦的垂下了头。

  然后有一个人轻轻的走过来,轻轻的把手放在我肩膀上,因为放得轻,所以我不觉得惊奇,也没有害怕,我抬起头来,看见一个很高很瘦削的男孩子,他的神情非常温柔,他轻经的对我说:“丹薇。”

  丹蔽。谁是丹薇?

  我轻轻的说:“我不是丹薇。”

  “丹薇。”他仍叫我,并且坐在我身边,“丹薇。”

  我看着他,他有点醉了,但不是那种讨厌的,半昏迷的醉,他有点憨态,一直微笑,用手轻轻的摸我头发,“丹薇。”他永远这么叫我。

  我太惊奇了,我的样子长得很普通,不可能有人跟我相像,尤其是一个叫丹微的女孩子,叫丹薇的人一定长得漂亮,不然有什么资格叫这个名字。牡丹的丹,蔷薇的薇。

  丹薇,他一直叫我丹薇。

  渡轮的号角大声的响着。

  他叫我丹薇。

  “丹薇,真没想到在这要看见你,我一见就知道是你,我看你背影就认出来了。你怎么一个人?寂寞吗?”

  我看着他稚气的脸,他看上去只有廿五六岁,穿一套深色西装,领带是浅灰色的,配得很雍容,脸色很羞涩,态度极其斯文,只是他的右手没有离开我的头发。

  “丹薇。”他说:“我一直喜欢你的直发,你从来不肯熨头发的吧。”他说。

  我温和的说:“先生,我的名字不叫丹薇。”

  “你又来了。”他微笑,然后很唏嘘的说:“你喜欢黑衣服,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也是穿这么一套薄薄的黑衣裳,有一道银边的,是不是?”

  我并没有见过他,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他。

  “丹薇,后来我就没有再跳舞了,没有你这样的舞伴,我就不能再跳舞了,我这么的爱你,你不知道吧?”

  我呆呆的听着,在这样的雾夜里,一个人坐在渡轮里,我都几乎不想否认我不是丹薇了。

  是丹薇又有什么不好?隔了那么些日子,还有人记得,还有人从背后就把她认出来了。

  我才不会有那种运气,谁还会把我自身后认出来?恐怕面对面也搞不清楚。我的脸长得实在太普通,任何人与我分手之后,十分钟后就忘了我。

  我忽然有点羡慕丹薇,因此微笑一下。

  “呀!”他说:“你笑了。”

  他叫什么名字呢?我心里面想。

  船到岸了。

  他握着我的手,“丹薇,陪我去喝一杯咖啡,丹薇,好不好?好不好?”

  他像个小孩子,这么的恳求,这么的渴望。

  我问他:“这么晚了,哪里喝咖啡?”

  “总有地方的,只要你肯答应。”他说。

  “好的,我答应。”我说。

  那个时候家明十二点钟常常打电话来,叫我出来宵夜,家明,家明你忘了吧,都忘了。应该忘的,不忘是错。

  甲板慢慢的放下来,他扶我起来,我们肩并肩的走出去,船上人稀稀落落,我们到了岸。

  他说:“来,凯悦去。”

  那个时候,家明与我很少去凯悦.我不喜欢那地方,因为太杂乱了,我也不喜欢半岛,半岛太没安全感,事实上我喜欢过什么呢?什么也没喜欢过。

  与一个陌生人到酒店大堂去喝咖啡。

  我听他说话。

  他很文雅,把咖啡杯子捧在手中,看着我,他的一双眼睛温柔得像鹿,家明的眼睛不是这样的,家明只是周到,与他在一起舒服,家明并没有特色,但是失去他之后,走一步路都不再方便。

  “这么多年没见你,我常常想起一首词。”这个男孩子说。

  我抬起头,“你还看词?”

  “丹薇,你真是的。”他笑,“什么看不看词?”

  “你看到什么词?”我好奇的问。

  “‘今年花胜去年红,只是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共?’”

  我哈哈笑起来,说得好,太好了,没想到还碰到个会词的男生,看的还是欧阳永叔。今年花胜去年红,很好,的确是,今年花胜去年红,只是花红花白,个个人同看,花榭花落,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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