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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页

 

  接着,在座三位男士开始讲股票,说最起劲的是吴志林,碧如努力吃菜,一味推说不懂,忽然之间微笑,这些年来,他们各管各培养了很私人的兴趣,已经话不投机。

  碧如看看时间,“我得回报馆了。”

  吴志林讶异,“碧如,这样忙?”

  “我的办公时间的确比较突兀。”



  她向各位告辞。

  志林送她到门口,好象有话要说。

  “碧如,你美丽如昔。”

  碧如忍不住笑,他口角此刻活脱似个小生意人。

  吴志林有点尴尬,“我时常在报上看到你署名特写,写得真好,你在行内赫赫有名了吧。”

  “不敢当。”



  “你一直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

  碧如有点高兴,“是吗,谢谢你,报馆很近,走过去即是,我们可以说再见。”

  “改天同你先生一起喝茶。”

  “好极了。”

  碧如转过街角,松口气,如释重负,她一向害怕应酬,没想到与吴志林重逢亦需如此客套。

  有一辆车子慢慢跟着她,碧如警惕地回头看,意外惊喜,司机竟是罗家泳。

  碧如连忙上车,舒舒服服吁出一口气。

  “饭局如何?”

  “没吃饱。”

  “我带你去补一顿。”

  “喂喂喂,我还要上班。”

  “已经替你告了假。”

  这个人有时也肯动动脑筋。

  罗家泳又问:“饭桌上有些什么人?”

  “呵,都是闲人。”

  罗家泳饶有深意地问:“全不相干?”

  碧如说:“陌生得不得了,只除出小伍,他象极了我大学时一个同学。”

  “记忆有时会愚弄我们。”

  “谁说不是,我们去吃火锅吧。”

  碧如自觉幸运,她与罗家泳始终是相爱的。

  小读者

  在我悠长的写作岁月里,这是一件怪事。

  我记得,当年我大概三十岁左右,已经出版了好些小说,依我自己的准则,亦堪称薄有文名,只是不晓得别人怎么样想。

  有些人不看小说就是不看小说,无论是红楼梦或是战争与和平他都不看,不过,往往再本市而又喜欢看小说的一群,大抵还听过我的名字吧。

  我不是没有读者的。

  读者有时会把我认出来,有时不。

  他们比较认得倪匡,有时与老匡走在闹市中,大班读者会叫出他的名字,围在他身边嘘暖问寒,而我,总是站在一旁傻笑。

  老匡怕冷落我,总是笑着向读者介绍我……

  这是题外话?不不不,这不过是讲明,热情的老匡,读者也热情,而孤僻的我,读者也比较冷静。

  他们不大有兴趣接触我。

  所以,当编辑施小姐说,有一对读者夫妇有兴趣与我喝茶见面的时候,我深觉突兀。

  我拒绝,“他们都知道我不陪客吃饭,不会怪我。”

  “去你的,我请你喝茶不行吗?”

  “这好象是要挟。”

  “你每年要求加稿费才是要挟!”

  “什么时候?上午我要写作,晚上例不上街,只余下午,不过,只有星期四才有空。”

  施小姐倒是不见怪,“星期四下午三点半。”她说了一个好去处。

  这种应酬,能不去最好不去,没意思,穿好衣服化妆加上车程已经个多小时,浪费时间,已经过了三十,时间分外不经用,于是我一直咕哝。

  去到目的地,见到施小姐,又高兴起来,因为终于可以走出工作间轻松一下了。

  那对夫妇姓黎,先生叫黎志坚,太太叫朱秀英,约四十年纪,打扮整齐入时,是专业人士。

  施小姐也是受人所托,把他们介绍给我。

  坐了一会儿,寒暄过后,施小姐另外碰到熟人,那是一位著名歌星,把大编辑借了过去邻座。

  黎太太趁着这机会开口了,“我们有一事相求。”

  我一听,以为是想我在书上签个名字之类,立刻答:“没问题。”

  黎太太笑了,“你请把我的事听清楚。”

  “请讲。”

  “我有一个女儿,今年十六岁,非常喜欢看小说,特别是你的著作。”

  我的确有一班小读者,故不觉得意外。

  “小女叫黎祖儿。”

  我点点头。

  “她醉心写作。”

  嗯,大概是想投稿,为什么不交给施小姐呢?奇怪。

  这时,黎先生打开公事包,取出一叠原稿,“这是她写的其中一篇小说。”

  黎太太收敛了笑容,“实不相瞒,她为着看小说与写小说,已经荒废了学业。”

  我越听越奇,这与我有何相干?

  “祖儿立志要做作家。”

  我笑道:“作家也要先把书读好,谁说作家不用读书。”

  黎太太干笑,“可是,我们不想她做作家。”

  我一听,老脾气发作了,十分讽刺地说:“黎太太,想做,也未必做得成。”

  她并不生气,“那当然那当然。”

  黎先生接着说:“我们是建筑师世家,祖父传下来的建筑公司,干了三代,我俩又只得祖儿一个孩子,我们希望她继承父业。”

  我摊摊手,“我不明白,在这件事里,我可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这是祖儿写的小说,她很敬仰你,请你过目。”

  我拒绝,“我从来不做评判,自己还没写好,如何去批评人?”

  “请你看一遍。”

  我有点尴尬,若非碍于施小姐情面,早已拂袖而去。

  “恳请你。”黎太太快哭了。

  我大惑不解,“看了又怎么样?”

  “请你告诉她,她毫无写作天分,还是专心读书,升建筑系的好。”

  “不!”我一口拒绝,“我不可以那样做,写作又不是坏事,你若爱她,当必尊重她的意愿,何必剥夺她的乐趣。”

  “可是写流行小说--”

  我不怒反笑,“黎太太,你不是想开口侮辱我的职业吧。”

  我可能提高了生意,施小姐自邻桌回来,问道:“什么事,什么事?”

  我发牢骚,“莫名其妙!”

  立刻离开了现场。

  回到家,把手中的报纸杂志一扔,发觉有一叠原稿落下。

  真要命,把人家的习作误打误撞地带回来了。

  我顺手一翻,约四五十张纸,两万多字,真亏这小女孩,填满这些格子还真不容易。

  这时,电话铃响了。

  是施小姐。

  “你怎么搞的,脾气越来越怪。”

  “那对黎姓夫妇才怪。”

  “他们有什么要求?”

  “我说了一遍。”

  “父母爱子女之心,无微不至嘛,听说当初你家里也不赞成你从事写作。”

  我不语。

  这是真的。写作过程琐碎,文化界人事复杂,又不是赚钱的行业,熬多久才出头毫无准则,许多有才华的写作人收入不足糊口。

  当年家母极力反对我写作,一直讥笑我的志向,她又从来不看我的小说。

  我叹口气。

  “当然是做建筑师好啦,收入稳定,地位高贵,况且,家里又有则师楼。”

  真的,我是她,我也不会稿海浮沉,我忽然气馁了。

  施小姐说:“帮不到就算了,不用生气。”

  我怎么敢得罪编辑,一直唯唯喏喏。

  挂了线,拾起那叠原稿,看了起来。

  四十页很快读完,我放下那篇小说。

  我早说过我这个人不适合做评判,我主观强,偏见重,这篇小说对我来说,只可给零分。

  黎祖儿犯了抄袭的毛病,东抄一段,西抄一节,混合成一个爱情故事。

  初入行,写得坏不要紧,我至恨抄袭。

  抄抄抄,抄惯了,变成家常便饭,有谁指他抄袭,他还要骂人,理曲气壮那样地抄,抄完今人抄古人,越抄越威风……

  于是我用红笔在小说背后批了八个字:“毫无新意,毫无诚意”。

  我拨电话请施小姐派人来把原稿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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