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在座三位男士开始讲股票,说最起劲的是吴志林,碧如努力吃菜,一味推说不懂,忽然之间微笑,这些年来,他们各管各培养了很私人的兴趣,已经话不投机。
碧如看看时间,“我得回报馆了。”
吴志林讶异,“碧如,这样忙?”
“我的办公时间的确比较突兀。”
她向各位告辞。
志林送她到门口,好象有话要说。
“碧如,你美丽如昔。”
碧如忍不住笑,他口角此刻活脱似个小生意人。
吴志林有点尴尬,“我时常在报上看到你署名特写,写得真好,你在行内赫赫有名了吧。”
“不敢当。”
“你一直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
碧如有点高兴,“是吗,谢谢你,报馆很近,走过去即是,我们可以说再见。”
“改天同你先生一起喝茶。”
“好极了。”
碧如转过街角,松口气,如释重负,她一向害怕应酬,没想到与吴志林重逢亦需如此客套。
有一辆车子慢慢跟着她,碧如警惕地回头看,意外惊喜,司机竟是罗家泳。
碧如连忙上车,舒舒服服吁出一口气。
“饭局如何?”
“没吃饱。”
“我带你去补一顿。”
“喂喂喂,我还要上班。”
“已经替你告了假。”
这个人有时也肯动动脑筋。
罗家泳又问:“饭桌上有些什么人?”
“呵,都是闲人。”
罗家泳饶有深意地问:“全不相干?”
碧如说:“陌生得不得了,只除出小伍,他象极了我大学时一个同学。”
“记忆有时会愚弄我们。”
“谁说不是,我们去吃火锅吧。”
碧如自觉幸运,她与罗家泳始终是相爱的。
小读者
在我悠长的写作岁月里,这是一件怪事。
我记得,当年我大概三十岁左右,已经出版了好些小说,依我自己的准则,亦堪称薄有文名,只是不晓得别人怎么样想。
有些人不看小说就是不看小说,无论是红楼梦或是战争与和平他都不看,不过,往往再本市而又喜欢看小说的一群,大抵还听过我的名字吧。
我不是没有读者的。
读者有时会把我认出来,有时不。
他们比较认得倪匡,有时与老匡走在闹市中,大班读者会叫出他的名字,围在他身边嘘暖问寒,而我,总是站在一旁傻笑。
老匡怕冷落我,总是笑着向读者介绍我……
这是题外话?不不不,这不过是讲明,热情的老匡,读者也热情,而孤僻的我,读者也比较冷静。
他们不大有兴趣接触我。
所以,当编辑施小姐说,有一对读者夫妇有兴趣与我喝茶见面的时候,我深觉突兀。
我拒绝,“他们都知道我不陪客吃饭,不会怪我。”
“去你的,我请你喝茶不行吗?”
“这好象是要挟。”
“你每年要求加稿费才是要挟!”
“什么时候?上午我要写作,晚上例不上街,只余下午,不过,只有星期四才有空。”
施小姐倒是不见怪,“星期四下午三点半。”她说了一个好去处。
这种应酬,能不去最好不去,没意思,穿好衣服化妆加上车程已经个多小时,浪费时间,已经过了三十,时间分外不经用,于是我一直咕哝。
去到目的地,见到施小姐,又高兴起来,因为终于可以走出工作间轻松一下了。
那对夫妇姓黎,先生叫黎志坚,太太叫朱秀英,约四十年纪,打扮整齐入时,是专业人士。
施小姐也是受人所托,把他们介绍给我。
坐了一会儿,寒暄过后,施小姐另外碰到熟人,那是一位著名歌星,把大编辑借了过去邻座。
黎太太趁着这机会开口了,“我们有一事相求。”
我一听,以为是想我在书上签个名字之类,立刻答:“没问题。”
黎太太笑了,“你请把我的事听清楚。”
“请讲。”
“我有一个女儿,今年十六岁,非常喜欢看小说,特别是你的著作。”
我的确有一班小读者,故不觉得意外。
“小女叫黎祖儿。”
我点点头。
“她醉心写作。”
嗯,大概是想投稿,为什么不交给施小姐呢?奇怪。
这时,黎先生打开公事包,取出一叠原稿,“这是她写的其中一篇小说。”
黎太太收敛了笑容,“实不相瞒,她为着看小说与写小说,已经荒废了学业。”
我越听越奇,这与我有何相干?
“祖儿立志要做作家。”
我笑道:“作家也要先把书读好,谁说作家不用读书。”
黎太太干笑,“可是,我们不想她做作家。”
我一听,老脾气发作了,十分讽刺地说:“黎太太,想做,也未必做得成。”
她并不生气,“那当然那当然。”
黎先生接着说:“我们是建筑师世家,祖父传下来的建筑公司,干了三代,我俩又只得祖儿一个孩子,我们希望她继承父业。”
我摊摊手,“我不明白,在这件事里,我可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这是祖儿写的小说,她很敬仰你,请你过目。”
我拒绝,“我从来不做评判,自己还没写好,如何去批评人?”
“请你看一遍。”
我有点尴尬,若非碍于施小姐情面,早已拂袖而去。
“恳请你。”黎太太快哭了。
我大惑不解,“看了又怎么样?”
“请你告诉她,她毫无写作天分,还是专心读书,升建筑系的好。”
“不!”我一口拒绝,“我不可以那样做,写作又不是坏事,你若爱她,当必尊重她的意愿,何必剥夺她的乐趣。”
“可是写流行小说--”
我不怒反笑,“黎太太,你不是想开口侮辱我的职业吧。”
我可能提高了生意,施小姐自邻桌回来,问道:“什么事,什么事?”
我发牢骚,“莫名其妙!”
立刻离开了现场。
回到家,把手中的报纸杂志一扔,发觉有一叠原稿落下。
真要命,把人家的习作误打误撞地带回来了。
我顺手一翻,约四五十张纸,两万多字,真亏这小女孩,填满这些格子还真不容易。
这时,电话铃响了。
是施小姐。
“你怎么搞的,脾气越来越怪。”
“那对黎姓夫妇才怪。”
“他们有什么要求?”
“我说了一遍。”
“父母爱子女之心,无微不至嘛,听说当初你家里也不赞成你从事写作。”
我不语。
这是真的。写作过程琐碎,文化界人事复杂,又不是赚钱的行业,熬多久才出头毫无准则,许多有才华的写作人收入不足糊口。
当年家母极力反对我写作,一直讥笑我的志向,她又从来不看我的小说。
我叹口气。
“当然是做建筑师好啦,收入稳定,地位高贵,况且,家里又有则师楼。”
真的,我是她,我也不会稿海浮沉,我忽然气馁了。
施小姐说:“帮不到就算了,不用生气。”
我怎么敢得罪编辑,一直唯唯喏喏。
挂了线,拾起那叠原稿,看了起来。
四十页很快读完,我放下那篇小说。
我早说过我这个人不适合做评判,我主观强,偏见重,这篇小说对我来说,只可给零分。
黎祖儿犯了抄袭的毛病,东抄一段,西抄一节,混合成一个爱情故事。
初入行,写得坏不要紧,我至恨抄袭。
抄抄抄,抄惯了,变成家常便饭,有谁指他抄袭,他还要骂人,理曲气壮那样地抄,抄完今人抄古人,越抄越威风……
于是我用红笔在小说背后批了八个字:“毫无新意,毫无诚意”。
我拨电话请施小姐派人来把原稿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