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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送她到门口。

  百感交集的回到床上,再也睡不着,秉森打电话来,声音沙哑地叫我出去喝咖啡,我推他第二天清晨。

  想了一夜,我终于不再借张君达的力与秉森打仗。

  我情愿做失败者。



  我并没有合上眼睛,一早便到酒店咖啡室去等秉森吃早餐,他比我略迟些到。

  一坐下来,我把手按住他的手。

  他没有说话,我也没有开口,我们有太多的话要讲,不如不讲。

  过很久,我们默默闻着咖啡与丹麦甜卷的香味,我捧着杯子暖住双手。

  他缓缓的说:“你现在知道了,我很难离开一个垂死的人,而我总觉得我们的时间还长得很。”

  我动动嘴唇,依然沉默。



  “她下午又得入院,这次想很难出来了。”秉森说:“你再等我一阵子。”

  我点点头。

  “我终于获得你的谅解了。”他叹口气,把脸埋在我的手中。

  我说;“你去照顾她这最后几天,我等你。”

  秉森松口气,这么大的一个男人,已是中年了,忽然流下眼泪。

  我心定了下来,这么多年的盼望与期待,总算没有落空。

  张君达来找我的时候,一眼便看出我脸上不寻常的地方。

  这小子真聪明。

  他沮丧的问:“我失败了?”

  我点点头,“对不起。”

  “没关系。”他说:“让我拥抱你一下,并祝你幸福。”

  他温柔地把我抱在怀中。

  “谢谢你。”我说。

  “我会来参加你的婚礼。”张君达说。

  我说:“一个人的心属于谁,大概上辈子已经算准的了。”

  他说:“我想也是。”

  后来我便嫁了给梁秉森。

  我们很少吵嘴,每次想到我们在一起的沧桑,便不想吵嘴。

  生命中的快乐并不多,而我又等了他那么久。

  开头

  我开头看见他的时候,一点也不喜欢他,他是姊夫的朋友,我根本没料到他会在那种情形之下出现。

  那是一个夏天。我穿着长袖子的丝衬衫,到膝盖的裙子,戴一顶帽子,帽子是巴黎带回来的,草织,上面有一层米色的细网。我在夏天是不穿短袖子的。他们都说我讲究得离了谱的,跟我在一起,非得很小心,否则会得罪我。

  这是言过其实,我承认我有点尴尬,可是不致于难于伺候,但是像康嘉这种人真是过了份。

  他一身臭汗的坐在人家最好的沙发套上,姊夫的沙发套是“利勃蒂”料子的。他的汗衫象烂抹台布似的缠在身上,很含糊的颜色,牛仔裤全是补钉,然后是一双球鞋,那双球鞋。我的妈妈,臭闻十里,他又没穿袜子,真不明白姊夫是怎么放他进来的。

  不看他的头脸还好,看了更生气,一脸的胡子,长发是髦曲的,一直至到肩膀,随时有几只蚤子会跳出来,这么热的香港,怎么可以这种头发?恨不得拿把剃刀,把他剃个光头。

  他居然还有脸嘻嘻的笑着,一只脚搁在人家绿大理石的茶几上,一只手拿一杯啤酒喝。

  我瞪大了眼,差点没昏过去。幸亏帽子上有网,遮住我苍白的脸色,我没想到姊夫居然还介绍我们认识。

  姊夫说:“这是秀秀,我小姨。这是康嘉,我的同学。”

  那个康嘉伸出手来,我倒退两步,一转身就躲到姊狭房里去了,我不敢与他握手,他的手上全是黑色的油渍,不知是什么地方钻出来的脏鬼。

  姊姊进来诧异的问:“你怎么了?秀秀?”

  “没什么,那人是谁?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我皱上眉头,“他走了以后,好好的喷一下杀菌剂。”

  姊姊笑,“你别以貌取人好众好?人家是顶顶大名的海洋生物学家,人家不讲相貌,人家不靠脸吃饭,他为和平部队做工,刚自地中海回来,才发表了一篇了不起的报告。”

  我说:“管他呢!有些人就这样,念多几年书,非得装个样子出来不可,表示与众不同。尊就好,他也是大学生,可是他永远端端正正的。”

  姊姊说:“你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尊除了会梳头,换衣服,开跑车之外,就会帮他老子花钱,连花花公子都还算不上,你真是——”

  “姊姊!”我不高兴了。

  她叹了一口气,“好,我不说,尊最好!”

  我默然,他们都说尊不好。

  我轻轻的脱了帽子,放在姊姊的梳妆台上。随口问:“那人几时走?”

  “什么人?”

  “那脏鬼。”

  “他不走,你姊夫留他住一个星期,他就回去的,这次去阿流申群岛。”姊姊说。

  “我管他去那里!他怎么以住这里?这是我姊姊的家,我还来不来?”我站起来。

  “你太霸道了,”姊姊笑,“这也是你姊夫自己的家,他爱留什么客人,我也管不到,何况是你?”

  我气得不得了,我说:“那么我避开他好了,我一星期不来,你也少管。”

  我连帽子也不戴,拿了手袋就走,经过姊夫身边也不睬他,往楼下跑,只听到姊夫问:“什么事?秀秀怎么又闹脾气了?”

  我把大门“砰”的关上。

  是呀,嫁夫随夫,姊姊自从嫁了人,就不是我姊姊了,是别人的妻子,好妻子!

  我到了停车位,看到我的车头盖被人掀得高高的,有个人在看我的车子的机器。我奔上去,那个人抬起头来,可不正是那个康嘉,我尖叫起来。

  “你干什么?”我问他。

  他说:“你姊夫说你车子引擎——”

  “我车子是我的车子,你少管闲事”我大声的说:“我不喜欢人家碰我的车子,你没有道理——”

  姊夫气呼呼的赶到,“误会误会!是我多事,秀秀,这与康嘉无关,是我的主意,你一直说车头有怪声,我向康嘉说了,他来替你看看。”

  我忍气吞声,“车行也看不出道理,他懂什么?”

  康嘉还是笑;他居然很有趣的看着我。

  我上了车,姊夫把锁匙还给我,我开动了车子,一下子就冲了出去,开得非常快,往市区驶去。

  在车子上给风一吹,我心就平静下来了。真的我也不算小了,怎么可以一直发脾气。不错,自从姊姊结婚之后,便与我疏远了,现在他们又嫌我的男朋友不好,但是我没有理由把气出在一个陌生人的头上。

  现在我连帽子也忘了戴,头发被风吹得一场糊涂,偏偏又约了尊在半岛吃茶,像什么话?还是先回家换衣服,然后打电话给他,说要迟到。我喜欢尊,他一身上下总是无懈可击的。

  谁要是找了像刚才那一位那样的男朋友那才倒霉呢,走出去有什么面子?

  才想到一半,我的车子忽然呻吟了几下,停下来了。

  我吃一大惊,连忙拉车锁,踩油门,弄了半天,一点反应都没有,车坏了!早不坏,迟不坏,偏偏这个时候坏,不是那康嘉是什么人?一定是他搅的鬼!我刚平下去的火又升了上来。

  现在叫我怎么办?出了一身汗,站在车子旁边。我心里慌忙的打主意:把车子留下来,叫街车出市区?我不舍得,这辆莲花才半年新,抛在路上是不行的。

  打电话给姊夫吧,可是公众电话在什么地方?

  我昏了半截,靠在车旁。

  刚在这个时候,一辆“兰路弗”出现了,在我身边停不来,康嘉自车上跳下来,向我笑。

  我见到是他,几乎要拿刀砍他。

  我瞪着他,双手握着拳头。

  他笑:“不关我事,车子是被你开坏的,刚才我一看,就知道走不到三哩,你应该感激我来救你,你还站在那里干什么?快快帮着把车子推在一旁,我替你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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