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疲倦?”他把我脸前的头发一条条的拨开。
我摇头。
“走。”他笑道。
我们一定走了两哩路了。我看我的手表。但是我腕上没有表,一只叫贼偷了,一只在学校丢了,我一只手表也没有。我想空把已经两三点钟了。
“史提芬。”我说。
“什么事?”他低下头问我。
“没有什么,那不是你的名字吗?史提芬?”
“是的,是我的名字。”
“史提芬。”
“很对。”
“史提夫。”
他笑,“你疯了。”
“名字是给别人叫的,史提芬,史提夫,史提维。”
我握住他的手,这一次不只是一只手指,整只手。
他微笑,“你开始贪心了,开始是一只手指,后来两只,现在整只手。”
我笑,弯着腰。
“你只是一个孩子。钱惯坏了你。我希望你穷一点,如果你是一个女侍,一个女工,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永远。”
“结婚?”我问:“如果我不是大学生,如果我是一个女工,你会娶我?你会?”
“当然我会娶你。我们养一个孩子,蓝眼睛,黑头发。”他抓住了我的头发,“没有比黑头发更美丽的头发了。”
“但是我不会看顾婴儿。”我说:“我不会煮饭,我不会。”
“因为你太有钱。”他又指着我的鼻子。
空气真冷。一定有零下三四度,但是我站着说:“不,我并不有钱,只不过我父母想我在外国过得舒服一点,如此而已,为什么不?”
“我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我每星期拿十五镑。”他问:“你一星期用多少?”
“我不知道一个星期用多少。但是我知道一个月用多少。”
“多少?”
“每六个月,我用一千镑。”我解释,“不包括租钱。房子是父母买的。”
“钱哪里去了?”
“买衣服、食物、啤酒、电费,各式各样,笔记本子,什么都要钱。我不知道,钱就是这样花掉的,我不浪费,真的。前几天我买了几双皮鞋,当我寂寞的时候,我就走出去买皮鞋。”
“你大概还开车吧?”
“是的,莲花欧罗巴,黄颜色的。”我说:“我不大开,我怕撞车。”
“你知道我是个一无所有的人?”他问。
我们仍然走着。路长得不像话,真下像话。天气也冷得不像话,我几乎躲在他的怀里走着。
我说:“史提夫,你下知道你有多富足,我希望我是你,我希望我是一个男孩子,我希望我独立,我希望我是你,在这个肮脏的世界维持纯真。”
他苦笑,“你不知道生活是怎么样的,你真不知道。”
“我知道。但是他们把我放在暖房里,玻璃暖房,我知道外边的世界,我看得见,我只是接触不到。”
“你的手,它们太小了,它们不是工作的手。”他说:“你的指甲,它们这么修长,我喜欢这个颜色的指甲油──你真的不是个公主?”
“不,我不是。”我说。
“你累了?”他问。
我终于点了头。
“转回头。”
我们往回路走。
他说:“这是我会记得的圣诞。”
“也是我会记得的圣诞。”我说。
“你不会记得我。当假期过去,你会回到同学身边去,你会忘记我。所有的大学生,你们谈你们的功课,考试,将来,你不会记得我。”
“不,史提夫,不。每个坐在饭堂里的都是博士,我痛恨他们,与他们的虚伪。理工学院、剑桥、牛津、皇家学院、我对他们厌倦,真的,但是我会记得你,史提夫,真的,不骗你。”
他吻了我的唇,在路上。
他是一个清洁的男孩子,清洁,心里,外表。
我们走回家去,我几乎冻僵了。开了门,我又喝了几口拔兰地,我脱了外衣、衬衫、裤子。只剩内衣。我没有喝醉,我只想上去睡一觉。炉火很暖。这是一个好房子,每个人都这么说,一点也不错。太舒服的屋子,不论外面的温度是多少,里面永远是七十五度华氏。
“我去躺一会儿。”我说:“五间客房随你选一间。”
他垂下了眼睛,睫毛重得抬不起眼来。
“我可以与你睡同一间房间?”
“当然。”我说。
“你没有醉?”
“没有。”
我们走到楼上去。我翻开被子钻进毯子底下。
他脱了大衣,他的衬衫,他的牛仔裤、他的靴子。
“我们只是真的睡觉。”他声明。
我笑,“我不会强奸你,放心。”我转脸向墙。
他睡在我身边。
我看着他的脸,他看着我的脸。
我说:“史提夫,给我一个蝴蝶吻。”
他吻我的脸,他的长睫毛闪在我的脸上,像蝴蝶的翅膀,我很快乐。我喝了半瓶拔兰地,我醉了。毫无疑问,我醉了,所以我很乖。他温暖,一切都这么美丽,为什么要破坏这么美丽的一夜?我疲倦。我在他手臂中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我伸手想碰他。
他已经走了。他不在我身边,枕头是空的。
圣诞过了,他起身,他走了。
他走了。
这么可爱的一个男孩子,他甚至没有碰我。他走了,他当然不会再回来,我以后这些日子,当然也不会再有机会看到他。但是我会记得他。我们走了那么的一段路,我们谈话,我们一起喝酒,最重要的是:他没有碰我。我会记得他,他美丽的脸,美丽的身材,他温柔的声调,他的长睫毛。
我把三颗安眠药含在嘴里溶化了,继续睡觉。
他走了。我不知道他是几时走的,外面是这冷,但那是他的世界。我的暖房……我将会在我的暖房过一辈子。
但是我会记得他。他的蝴蝶吻。
花样
父亲根本不明白。
他所坚持的只有一点:年纪轻轻,谈什么恋爱!
恋爱与年纪有什么关系呢?如果运气不好,八十岁还不能免疫,有些人生活幸福,儿孙满堂,犹自未曾恋爱过。
恋爱是一种感觉,我知道我爱杨安安。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刚玩完钝剑,一身白色的护身衣服,长发落在肩上,双领是粉红色的,眼睛亮晶晶,嘴唇似玫瑰花瓣般透明,我看得呆了。
她的目光同样地落在我身上,我立刻知道,我爱上她,一见钟情。
那天回家,晚上我睡不着,一见钟情。
我并不是伤感,我知道我在人海茫茫中遇见了她,多么好,我才十九岁,有许多人,一直在等他们的另一半,要等到三十、四十,我因庆幸而落泪。
以后我总在钝剑进门外等待安安,两人似有默契,约好了一起走过公园,通常不说什么。言语是多余的。
父母知道我有女朋友之后,开头是欢欣,相对微笑点头:儿子长大了,有异性明友了哩!后来得知是永久性的女明友,就担心我会荒废学业。
后来发觉我的功课并不退步,就更不服气,索性阻止我恋爱。年级那么轻,即使熬到三十?大丈夫何患无妻?
但我不要做大丈夫,我只想做一个普通平凡的人,快快活活,与妻子儿女过一辈子。
家庭给我们的压力是很大的。
一次打完球,安安义务替我将卫生衣带回家洗,引起了无穷风波。
她妈妈在她的书包里搜出男人的衣裳,非同小可,顿时把事情闹大了。
安安父母立刻把我找去见讨们,那天我特地穿着大学的外套,他们却仍不满意。
杨太大问我:“你尚有三年才毕业,现在如何有能力维持一个家庭?”
我莫名其妙,我说:“我并不打算成家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