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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是老样子?走到那里都往博物馆里钻。”我说。

  “可是这大卫像就是露天的搁在那里风吹雨打,我真受不了这刺激,一气之下,回了香港。”她笑。

  “钱都花在衣服首饰上了。”我加一句。

  “没有,”她摇头,“我逛地方从来不买衣服,我买衣服就去诗韵。我愿意给他们赚这个钱。你晓得我睥气。”



  她的脾气是太好了。

  “是呀!我在英国跟一个小男孩走了半年,一次意见也没闹过,什么都笑嘻嘻的,他倒是内疚,所以对我好得不得了,我是怎么想?如今有什么还是一辈子的事呢?一走就见不到他了,大冢开开心心,岂不是好?何苦发脾气,也没有到发脾气那交情。”

  “你以前倒是常发火,把我弄得很尴尬。”

  她拨了拨头发,笑笑。

  我心里叹了一口气。

  过了很久,她问我:“你太太好吗?”



  我点点头。

  “孩子好吗?”

  我也点点头。

  她忽然又笑了,“你看,大家都很好,大家都活著,大家都得活下去。”

  她长大了。我握著她的手,但是却没有犯罪的感觉。她是一个好朋友,每一个男人如果运气好,都应该有她这样的一个女朋友。

  “你看上去很快乐。”我说。

  “我是很快乐。”她承训,“家明,快乐是可以控制的。我在外边两年,考了两次试,如今回来暑假休息,无忧无虑,还不快乐,等几时?”

  “可是你看我──”

  “你也很快乐,不是吗?家明,你也一定很快乐。”她说。

  我不响。

  她缓缓的附过身子来,在我脸上吻了一下,她的嘴唇糯糯的,我一震,抬手就撞翻了她的啤酒,啤酒泼在她的衬衫上,裤子上。

  “对不起。”我低声道歉,把手绢递给她。

  她摇摇头.微笑著,连连说不要紧。衬衫湿了变得透明,我可以看到她肚脐的影子。

  我的鼻子发酸,我想哭。是的,我爱她,但是我已经老了,我没有爱她的勇气,爱她这样的一个女孩子,不是一个平常人可以做到的。我却是一个最最平常的人。

  “我要走了。”她看看表。

  “宝贝,”我按住她的手,“让我们一起吃晚饭。”

  “可是我还要见几个人。”

  “谢谢你。”我恳求她。

  “我是始终要走的。”她温柔的笑。

  我说:“然而我不过是一个人,只喜聚不喜散。”

  她轻轻的说:“由爱故生布,由爱故生忧,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布。”

  我烦躁的问:“谁说的?这人是混球。”

  “佛说的。”她的声音还是那么轻。

  我只好苦笑。

  宝贝就是这个样子,不知道哪里看了来这种东西,在恰当时候就用上了。我只好苦笑。

  “现在五点,我赶到北角去办点事,推了他们,七点见你好不好?你也准我洗个澡,换件衣服,我出了两身的汗了。”

  “谢谢你。”我说:“七点,在哪里?”

  “我们去吃大牌档。”她笑,“好不好?你也该把你的西装脱一脱了,在码头等你。”

  我点点头,我希望她仍穿这件牛仔裤,但是我没说出口。

  我送她去拿车子,她把车子自停车场里开出来,引擎咆吼著停在我面前,我一眼看得啼笑皆非,她竟开著一辆“兰路弗”,这种车子是跑沙漠奔野地的,她开来海运大厦干什么?

  她向我摆摆手,大力扭著呔盘就开走了,看上去就是说不出的美丽自由,令人侧目的。

  我并没有回家换衣服。

  我在路上闲逛。她明天就要走了,走了几时再回来呢?再回来也未必要见我。

  我应该买点东西给她带走。什么呢?她是什么都有的一个女孩子,现在连快乐都有了。多年之前,我曾经送给她一只史诺庇枕头她一直保留著。现在我总该送些什么给她,护她记得我。

  我一间间的店走看。钻石戒子、金笔、皮裘。我终于到了一家玩具店,隔着玻璃橱窗,我看到了女儿上星期买的洋娃娃。我侧过了头.再逛下去。下班的人快走光了,店也该打烊了。我竟什么也买不到。

  终于我走进银器店,选了一只银手镯,叫店员刻字:宝贝。家明,七五年。她有数不清的银手镯,恐怕里面都刻著字,我想。又有一只戒子,是配对的,我也买了,礼物包得很漂亮,一个大蝴蝶结。

  我在中环逛著,散步到大会堂,在喝茶的地方坐了很久,又抽姻,手中的卡蒂埃都还是她送的。然后我拨了个电话回家,简单的跟妻子说不回家吃饭。她随口应了,大概挂了电话便回到麻将桌子去。

  我七点缺一刻便到码头等宝贝。码头倒有一点凉风习习,香港的美丽也像宝贝,是不可多得的。

  我买了一份报纸,翻了翻。

  宝贝来了。

  她的长发仍然束在顶上,身上的长袖衬衫换了,依然是那种料子,下面是一条长裙子同样米色的,流动的,轻的软的。在黄昏里她给我一种异样的感觉。宝贝决非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子,她只是脱俗,并没有清秀得拒人千里以外,天知道我爱她。

  我迎上去微笑问“这是什么料子?警察应该抓你,控告你引人作不道德意念罪。”

  “他们叫芝土布。”她笑,“我赶坏了。”

  “你可以迟到。”我说。

  “我没有迟到的习惯,对我来说,吸鸦片比迟到还可忍受点。”她微笑。

  我们向最近的大牌档走过去,找到个位子,坐下来,她拍拍手,对我说:“你叫菜。”我随意点了几个菜,她又要喝土酒,我都听她的。她说:“我们昨天一家子在天香楼吃饭,那菜是益发挖空心思了,老板也还记得我,可惜是哥哥付的账,不然我可得个当场昏倒的机会。”我听了只是笑。她又说:“香港人一顿饭就是我在英国住青年会一个月的开销,简直奢糜。”

  她可不省,别听她说得那样,今天稍早那条牛仔裤,难保不是十镑廿镑买回来的,那补钉是故意贴的。可是宝贝的口气一向不狂就是了。

  她慢慢的吃看菜,吃一口赞一口,又喝酒,脸颊慢慢透了一种玟瑰色。

  “你冷嘛?”我脱了外套递给她。

  她摇摇头,“两个冬天都是零下三四度,还怕这阵风?”

  “你是健康得多了。”

  她点点头。她喝了酒先是沉默,这也是老脾气。

  隔壁台子上有人放了一个无线电,里面唱音广东大戏,有板有眼的,倒也动听。

  她说:“我在那边想这里的人!在这里又想那边的人。”

  “由比可知你有男朋友了。”

  “没有。”她微笑。

  “你住在哪里?”我问,“哥哥家?”

  “没有,住在青年会。我住青年会住出瘾来了,真是说不出的轻松自由,大热天何苦挤在一个屋子里,对眼睛对鼻子的,才两个晚上就走了,烦得他们搬东西整箱子的。”

  我点点头,这是她的体贴。

  “你是从意大利回来的?”

  “不,从伦敦去意大利,跑了整个半岛,再回伦敦,搬了东西到香港,明天去台北,再从台北回香港,再回伦敦读书。”

  “这一下子可真是行万里路。”

  “是呀,”她眼睛红红的,“有时候看地图真是心惊肉跳,离家那么远,加此独立,什么都靠自己,平常忙不觉得,静了细想,真是害怕。”

  “你是快乐的。”我温和的说:“没有几个女孩子可以像你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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