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这个朋友不同。”
“怎么不同?”我淡然问。
“他廿四岁,是原子物理学家,年纪轻轻就做了助教,嘿!在什么学校?在MIT!CIT一直要抢他过去,但是他喜欢马里兰,就是不肯去加州,很为中国人争面子吧?”自强神气得有点幼稚,好像他是那个同学似的,很光荣的样子。我笑了。
“他就快升正式教授了。”
“那倒是很伟大的成就。”我加上一句。
“说不定学校会给他一个DSC,他有几篇论文,写得真无懈可击!你说!你说!这样的朋友,怎么可以被他住到酉店去?”
“是的,当然不可以,说不定他身上落下金元宝来,便宜了酒店侍役,岂非可惜?当然要把他留在我们家。”
自强再笨也听出来了,他的脸一沉:“丹朱,你常常这样,动不动就扫我的兴。”
“对不起。”我微笑,“不过我会把房间收拾号,你几时把他带来?”
“明天下班,我去机场接他回来。”自强又笑了。
他是一个没有机心的人,有时候就是这一点可爱。
我说:“一顿好好的饭菜,一间收拾好的客房,是不是?”
“是!”自强过来,亲了我一下。
第二天早上,他上班去了。
我特别早起。坐在床上想了很久。
然后我去买了菜,洗了菜,切好了,安排妥了,放在冰箱里。这花了我足足一个上午。然后我打电话到士多店去叫了汽水、苹果酒、香烟。
自强是不抽样的。凡是有客,香烟得另买。
我把地方收拾了一下,自强对这个很注重,平常家里怎么样发毛出虫,他是不动手的,一有客来,他便会说:“丹朱,浴缸最好再擦一擦。”“丹朱,窗帘要换了。”四年的婚姻,使我变成一个熟悉他性子的老妈子。
然后我把一张不错的折叠床拿出来,铺好,换上新的被单枕套。被单上有很好的太阳香,大概上次洗的时候,刚巧有太阳吧?
我抱住枕头在那张床上坐了很久。
做男人真是简单。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稍微有点志气才智,闯一闯,命运就在掌握之中。所以这些博士回来,吃香得发疯似的,女孩子见了命都不要了,只要是“博士”,姓甚名谁,脸长面短都不要紧。
我笑了,自强也是博士。
现在他这个伟大朋友,回来大概也是娶老婆的吧?通常不出六个星期,便会有一个幸运的女孩子跟了去美国。
然后我想起我还没有吃饭。
我赶到厨房,用水淘了点隔夜饭,挑点酱瓜吃了半碗。
自强一直说:“四年来、永远是九十四磅,一个安士也没有增加过,亏我还是念营养学的呢,老婆这么瘦,简直拿不出去。”
有时候我会反问:“你要拿我出去干什么?跳脱衣舞?”
于是,他的脸又沉了下来,说我讽刺他。
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假如真的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嫁给他,我也答不上来。
谁也答不上来。
一位六十四岁的老先生问我:“丹朱!为什么我会发了一个我不爱的妻子?”他是我的国画老师。他年纪那么大了,也答不上来。我是他的“爱徒”,所以他会问我这种问题。
我只吃得下半碗饭,我想起我为客人买回来的花还扔在一旁,连忙放下饭碗。今天没有好花,我只挑到一大把金盏革与雏菊,我把它们拣起来,插在一只奶白色的方盆里。我学过一点插花。
我什么都学过一点。
因为我小时候从未想过,我会嫁给一个像汪自强这样的人。汪自强没有不对,不过如果我早一点晓得我会嫁给他──我除了学吃,就什么都不必学了。很讽刺的一件事。
门铃响了。
送汽水的,我想。
我连忙挽起头发,夹好了才去开门,总不能把小死,我这样的面黄肌瘦,又蓬头散发。
门一开,我就傻了。门外不站着什么送货小厮我一看就知道是那个MIT的教授,他衣冠楚楚的站在门外,只提一个小箱子。自强忘了说一样:他身高六尺,有一头浓厚而长的髻发,英俊得叫人吃惊。
“我叫王家明,这里姓汪?”他问。
“是,你早到了。”我说。
“是的,你是──”
“自强的老妈子。”我只好笑,“请进。”
“汪太太。”他也笑了,但他只是动了动嘴角。
我有点手足无措,这是我的毛病,从小我碰见英俊的男人,总是会手足无措。
“我打电话给自强。”我结结巴巴的说。
“不要客气。”他的表情有点同情。
他是应该同情我的,我这个鬼样子,厨房里还有半碗泡饭。我叹一口气。
“你要喝什么?”我问。
“冰水。”他答。
“你舒坦一下,我马上替你拿来。”我说。
我奔进房间,拨通了自强公可的电话,一边用梳子梳头,我说:“他来了,你那个教授!”
“他早到了?”
“是的,请你别这么轻描淡写可好?我现在该怎么办?你早点回来行不行?”我怒问。
“我在开会。”自强说:“你招呼他一个钟头,他是个好人。”
他挂了电话。他就是这样。
我在房里把头发辫成一条辫子,然后我出去倒了一杯冰水,加上了很多冰,递给他。
“不要客气。”我说:“自强一小时内回来。”
“请你也不要客气。”他看着我。
我只好又笑了,“从来没见过穿牛仔裤、破衬衫、梳辫子的主妇?”我摊摊两只手。
“很好二他说:“很好。”他的杯子倾斜了,一块冰溜在地下,我弯下身去拣,它又滑在地上,结果他帮我拣起来了,放在烟灰缸里。
他擦了擦手,他忽然说:“那块冰,有点像爱情。”
我猛地转过头来,我看着地,“你是科学家吗?”
“你可以那样说。”他微笑。
“可是你说一块冰像爱情?”我笑。
“学科学的也是人。”他微笑答。
“那么你与我丈夫不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我说。
“我知道自强。”他笑了。
“你要看春你的房间,幸亏我把它收拾好了。”
“这次来,一定增加了你们很多麻烦。”
“并没有。女佣人很难请,地方小。这层房子是分期付款买的,到我们八十岁的时候,恐怕可以付满了。”
他笑:“这花是我的?”
“是的,买给你的。”
他在椅子上坐下来。“好像是我的家一样。”
“把它当你的家好了。”我说。
他坐看看住我,“你为什么留长发?你应该把头发剪得很短,长发是属于男孩子的。”
“我从前一度有过短发,”我也坐下来,“比你的短得多,自强痛恨短发,你明白?每夜我做梦都看到自己的头发又短了,不过除非跟他离婚──”我笑了。
我在做什么?与一个陌生人谈论我自己的头发。
我改变话题,“你是混血儿,王先生?”
“是,我母亲是英国人。”他答:“我常以为一般人看不出来。”
“看第二眼就看出来了。你要吃点心?”
“不用了。我只从窗口看上去就行了。”他站起来。
“自强很快就回来了,我到厨房去看看,失陪一会儿。”
“千万别客气。”他说。
我走进厨房。
一块冰像爱情。滑不溜手。
他说我应该剪短发。
我的力用歪了,切开了手指,血流出来,我肴着手指。曾经有一次,有一只粉蝶飞上我们的露台,绕着两盆茉莉转,我想到了那支民谣:“翩翩蝴蝶又飞来,梁山伯与祝英台,梁山伯与祝英台。”我问自强:“蝴蝶到底是什么变的呢?,”他头也不抬,拿看一张报纸,说:“毛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