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在窗口看他走下小径。他走到什么地方去呢?不是与我有关系的。
我明天要结婚了,明天是我结婚的日子。
玫瑰阿姨
我只见过她四次。
她的名字叫玫瑰。
她比我大八岁。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我十二岁,她廿岁。
那是一个夏天,我刚刚升了中学,不肯承认自己是孩子了,脾气很怪,声音在变,喉咙像小公鸡,瘦长个子,动不动面红,常常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父母都拿我没办法,反正每个男孩子都经过这一段尴尬时期。
有一天放学,我打完了篮球,一身臭汗,脏衬衫贴在背上,气喘喘的回家,佣人一开门,我就听见笑语声。家里很少这么热闹。
我先进厨房倒了一杯冰水,出来就看见她站在客厅中央,爸爸妈妈、兰姨、与一个年轻人,他们都在笑。
妈妈见到我就叫:“家明,过来。”
我走过去。近来父母常常让我见客人,表示我长大了。
妈妈说:“这是兰姨,你见过好几次了,这位庄先生,这是,唉呀,怎么称呼呢?”妈妈笑了,“如果叫玫瑰姊姊,你成了我晚辈,我不敢当,但你的年纪实在不过只可以做他的姊姊。”
这个叫玫瑰的女子转过头来,看牢我,展开一个笑容。
当时我只有十二岁,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笑脸。我呆住了。
今年我廿八岁了,我还是说我从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笑。
她浓郁的眉毛下是一双滚圆的眼睛,亮得像宝石,笑起来是弯的。雪白的牙齿,脸也圆,那是一个全神贯注的笑,把星星月亮太阳的光都装进去了,使我心抒。
她大概刚游完了泳,皮肤晒得红红,尤其是手臂,带一抹玫瑰似的颜色,看上去很舒服。脸上没有化妆,头发湿摆在脑后。
我看她,她也在看我。
然后她问我:“你几岁?”
她很神气,说话的姿态是飞扬的。
我答:“十二。”
“我二十,你叫我阿姨好了。”她仰仰头。
我笑,不肯叫。
她说:“叫我。”
我仍然不肯叫。叫她阿姨?她等着呢。廿岁?她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即使是二十岁,我也不肯叫她阿姨。
忽然她放软了声音,半哄半求,低低的说:“从来没有人叫我阿姨,你是第一个,叫我一声好不好?”
爸爸妈妈、兰姨!那个庄先生,他们都笑了。
但是她这样的声音,这样的神情,叫我怎么拒绝呢?我乖乖的叫了一声“玫瑰阿姨”。我没有脸红,没有后悔,为了她,我肯叫。
妈妈脸上闪过一丝惊讶,我知道她心里奇怪,我是一个很固执的孩子,而且要面子要强。她没料到我会来这么一下子。
但是玫瑰乐极了,我认为是值得的。
我不是孩子。我上唇已经有一点胡须了。
玫瑰是第一个吸引我的异性。
我记得她的打扮。
当时的女孩子在她那种年纪,都爱穿旗袍,或是一条直上直落的裙子,尖头鞋、大手袋。脸上很多粉,唇膏是浅浅的,很不调和。
但她没有。
因为游泳了,她穿一条短裤,大腿是棕色的,细长但有线条,一件过头的毛巾T恤,一双旧的帆布鞋,就是这样。但是她长得真好看。
我当下连衣服也不换了,赖在客厅里看她,不肯离开。他们大人说话,我没有插嘴的余地,但是光听也好。
我真是迷上了玫瑰。
她抽烟,她喝拔兰地,她的姿势是放肆的,但一切都不过份,我觉得她与一般的女人不一样,她太自然,她太可爱,她太突出。
从话里我听出她有一个很好的家,只是父母守旧,不赞成她学画,但是她还是喜欢画画,一意孤行的走了出来,在外头一个人住着,姓庄的青年是她的男朋友,兰姨是她的监护人,现在她的生活由兰姨照顾着。
我很向往她。
脱离家庭是需要勇气的。学画画也是需要勇气的。
只是她在我们家里逗留了一会儿就走了。
爸爸妈妈送他们三个人出去。我有黯扫兴,我希望她会留下来吃饭。又有点羡慕她的男朋友,他可以常常见要她。我想快点长大,如果我今年也廿多岁就好了。
我刚想回房间,看见茶几上面放着一只打火机。
她忘了带走她的打火机。
我拾在手中,要追出去,一想,改变了主意。我把打火机拿在手中,那是一只银登希尔。当时尚不大流行登希尔打火机,年轻女孩子尤其少用。
我回到房间,把打火机深深的藏在抽屉里。我不能解释这个举止,但我想留下她一样东西,因为我还没有可能留下她的人。
之后。
之后我的日子是平常不过的。
我终于长大了。
中学一年年的升级,没多久就毕业,再读预*。
我开始有女朋友了。
但是当我快接近廿岁的时候,我却常常想起玫瑰。
我只见过她一面。
但是但丁见过庇亚曲丝几次呢。
我常想:我终于长大了,我终于有二十多岁了。玫瑰呢?我现在可以与她说话了吧?六年前我只叫过她一声“玫瑰阿姨”,六年后我有资格与她攀谈了吧?她今年该廿六岁了。廿六岁的玫瑰最什么样子的?
我认识了很多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但是她们都普通,她们没有六年前玫瑰的风姿。我永远忘不了玫瑰那个突然展颜的笑,她膀子皮肤上那一抹红。
她那只银子的打火机,仍在我抽屉里,这时候,人人手里都有一只登希尔了。
我过着我平常的日子。
六年内我长高了六寸,我吃得不多,所以不胖。我不再为我的卷发烦恼,因为有女孩子喜欢卷发。我每隔一天要刮一次胡髭。我的功课相当好。明年我会到英国去读大学。我还没有要好的女朋友,但一点也不愁。父母与我的关系很好,我尴尬年龄已过了。
当然妈妈会笑着跟朋友说:“家明这孩子呀,人人都说清秀。头发又留得这么长,又爱穿长袖子衬衫,手腕上套只银手镯,远看就像个女孩子。”
这么多朋友,就是不见玫瑰再出现。
兰姨只是来拜年,坐一下就走,我根本没有机会问:“喂!玫瑰呢?”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见她了。
但我还是见到了她。
那个下午,在一间酒店喝咖啡的地方,我又见到了她。
乐队正在起劲的演奏,我停好了车子,走进酒店,就看见她坐在妈妈对面,左手边是兰姨。
我一眼就把玫瑰认出来了。
我的心惊喜地狂跳着。
刚才母亲叫我去接她,我还勉强呢,没想到一来却见到了玫瑰。我定一定神,一步步的走过去,向着玫瑰走近,我看清楚了她的脸。
啊!仍然是那样的浓眉,每个女人都拔眉毛,她还是留着浓眉。我注视她的脸,六年了,她一丝没有变,一点没有老,不过脸上的稚气与圆味没有了,下已略为尖了一点。她没有变,她垂着眼,睫毛重得很的样子,她仍然在抽烟,有点心不在焉。
她没有抬头。
没有看见我。
她穿着一件丝衬衫,胸前三粒钮子没有扣,颈上悬一只大大的金子十字架,衬衫外是一件猄皮外套,配猄皮长裤。她真是美。难以形容、突出的美。
认为她美的,不只是我一个人。喝咖啡的客人都朝她看。
但是她没有笑,是不是不快乐?为什么她会不快乐?是谁令她不快乐?
她的头发剪得这样短,比我还短,低着头,我看见她后颈是雪白的。她多久没晒太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