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开车?”他间 。
“车牌吊销了。”
“怎么会?”他讶异。
“当然是做了错事。”我笑一笑,不愿详细解释,有点疲倦,索性捂着面孔打一个大大的呵欠。
真累了,在同事面前不必讲仪态,一天对着八小时,挖鼻孔剔牙缝,什么没见过,何必还强盗扮书生。
他看着我笑。
我含糊的说:“对不起。”
小董说:“你们这间公司气氛很融洽。”
“不错。”我说:“现在你也是咱们一份子了。”
“这是我的荣幸 。”
“我们像兄弟姐妹一样,谁也没在谁面前装模作样,你放心。”我笑。
他还是笑。
我觉得他比别人斯文,也比别人礼貌,我并没有大为感动,不久他便会同流合污,我很有把握。
送我到家,我朝他摆摆手要道别。
他盼望的说:“不请我上楼喝杯咖啡?”
我睁大眼表示诧异。有这种事?他把我当女人?真是意外,在这一间公司里,没有人当谁是有性别,总而言之,每个人都是中性人。
我说:“家里一团糟,乱得见不了人。”
他微笑,“那改天吧。”一副“我懂得”的样子。
我忍不住,“不相信?上来看。”
我拉他上楼,门一打开,屋子真的乱得不像话,一进门便是一大堆唱片与杂志,昨天消磨至半夜的成绩。厨房里杯碟全部叠高未洗,沙发上有毯子,躺在上面看电视,觉得凉抓来盖的。
我解释:“钟点女工休息,明天情形会好些,明天再做咖啡给你喝”
他幽默的说:“那我告辞了。”
“再见。”我关上门。
嘘出一口气,下妆,淋浴,一天又过去。
躺在床上的时候、我想:是呀,可以辞掉工作放假,谁等这份薪水来养家活口?但放假又往哪里去?我不是不知道世界大而壮丽,许多人到印度与尼泊尔去,但我怕脏,万一染了天花、痢疾之类,那真是老寿星找砒霜吃,所以来来去去只好巴黎东京。
我并不是形态浪漫与生性开朗的一个人,我顾忌很多,耽于逸乐,最好在闹市中做观光客,随时可以出来热闹一下,但又不能天天应酬繁忙………
找一个男朋友是最佳解决办法。
小董有可能吗?
我跟我自己摇头。
他跟我一模一样,是个大城市里的小市民,跟他在一起,我的生态形式就被肯定了,一辈子得这么过,他不像是个可以丰富我生活的人。
第二天上班,他热烈的与我招呼,我只冷淡的朝他点点头。他很聪明,眼神立刻一沉,知道我为什么没有表示亲热。
中饭赶功夫,他替我买了饭盒子上来,我道谢:“下次轮到我。”
我边吃边做。
他说:“当心胃气痛。”
“习惯了,哪一天正正经经的坐下来吃三餐,每餐三菜一场,保证消受不了,一命呜呼。”
“别说得那么惨。”小董笑。
“不相信?你在中环做一个抽样调查好了,试问有多少人是吃了早餐施施然出门口的?一个也没有!”
“要吃三餐也容易。”他说。
“我也知道,嫁个中等职员,同他母亲住,辞掉工作在家带孩子,由奶奶煮饭,从早吃到晚……我也想过,自觉不适合,所以没想下去。”
我运笔如飞,小董知道我与他道不同,所以默默走开。
不,不一定要有钱的。生活费我自己有。
要一个懂得化腐朽为神奇的对象,可以令沉闷刻板生活添增一道无形的彩虹,一颗颗满天的星星,一闭上眼我们两个腾云驾雾的遨游至天边……。
我叹叹气。
白天我们做凡人,但剥下西装,晚上偶然要做一次超人,去尝试从前没有接触过的事物。
超人没有钱。
钱够花以后就不再重要,而我的要求很低,我一个月的最低消费只要五千元港币。
小董不合我的规格。
他只是那种下班后请我去吃顿小菜的男人。
我希望有人在下班后以强力摩托车接我上飞鹅山,飞驰兜风,完了再回家听古典音乐。
我知道我没长大。
我向往不切实际的玩乐。
我不愿意这么快便对着婴儿的尿布奶瓶,家用细则以及其它琐碎的事。
我暂时不需要家庭的温暖与安全感。
我的思想飞出去老远老远。
我是个无药可救,心不在焉的人。
小董不会明白。
星期五下午他问我:“周末去哪里?”
我问:“你想去哪里?”
“看场电影?”他建议。
“不不不,”我叹气摇头,“不不不。”我才不要看电影。我才不要在看完电影之后到咖啡室去喝杯果汁。
为什么他不说要带我到片场去参观拍片?我要做一些以前没做过的事。为什么没有男人肯为我花心思?
小董急道:“你想做什么?”
我说:“我的胃有点不大舒服,我想躺一躺。”
他不是我的对象,绝不是。
回到家我躺在沙发上听音乐,幻想与洛史超活约会,他是个有趣的人抑或是乏味的人?
每个人的外表与内心都有很大的差别。
我照镜子。
镜内的我头发束起,干净整齐,永远穿同一颜色的服装,平跟鞋,险容略为憔悴,因为闷得几乎要生病,外型古板,毫不突出。
但我的头发可以随时放下来,化妆可以加深,脚下换上高跟娃,穿透花性感的晚服……
我倒在床上,算了,怪累的,等明天吧。明天我的泰山会出现,我会蜕变成一个娇弱尖叫的阿珍。
我向往做猛兽、科幻、灾难电影中的女弱者。
我喜欢。
星期六。
束住头发的橡筋绷断,头发散下来。
小董经过,睁大眼看我,仿佛不认识我。
我觉得难为情,连忙借来道具,把头发恢复原状。
他没有再提约会事,我心头放下一块大石。
下班,逛衔。
经过时装店,见一黑纱通花之晚服,美得令人叹息。
表姐:“不贵,买下它,总穿得着的,要紧时找也找不到。”
“配什么耳环?”我仰起头间。
“大垂珠耳环。”
我低下头,“我没有大耳环。”
“我借你,来,进去买下它。”
“七千多,算了。”我说:“这种款式穿一年就过时,而一年最多不过穿一次。”
“省下来又干么?”表姐问。
“百年归老时用。”我不在乎。
表姐硬把我拉进店去,逼着我试穿,逼着我买了下来,说是下个月有宴会,叫我陪她出席。
我不出声,棒着大盒子回家。
穿这件衣服,最好跳桑巴舞,轻轻地随着热烈的节奏扭动,上半场穿九公分镶水钻高跟鞋,下半场赤足。
我用手撑着头,深深叹息。
谁?谁带我出去?
我也是一个公主,(个个女人都是小世界中的公主),谁会将我自打字机及文件夹中救出来?
那一夜我破例的失眠。
我是一个最最幼稚的女人。幼稚是我唯一的享受。
谁要成熟?谁要肩上挂千斤重担仍然得装得风华绝代?
开玩笑,不是我。
我看着那件黑衣服悠然出神.几时穿着这样的裙子在草地上跳舞至天明仰看星光灿烂?
我累极而睡。
第二日是个沉闷的星期日,看报章杂志成为我唯一的嗜好,赖在床上,做一杯奶茶,吃芝士,直至中午,实在没有起床的原因,况且一星期的劳累非同小可,全部在星期日钻出来,我昏昏然又睡着。
电话铃不住的响,我正在作恶梦,梦见老板到处找我,我不想听电话,我嚷:“今天是礼拜,是我自己的日子。”但老板凶神恶煞的说:“才怪!公司付你一个月的薪水,你就得做足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