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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页

 

  “我从来未试过跳舞至天明。”

  “什么都有第一次。”

  我们喝着香槟,依偎着跳舞,感觉上好享受好享受,心中倒是没有什么内疚,跳个舞,不算对俊超不忠吧?谁叫他自己三百年也不叫我跳一次舞。

  到半夜两点半的时候,我说:“慕容,香槟内的酒精完全发作了,我眼睛都睁不开来。”



  “好,我送你回去。”

  我松口气说:“谢谢。”

  慕容忽然哭了,他随即转过头去,但是我已经看到他的眼泪。

  我深深感动,但是我知道,如果我真的离开俊超,他也会哭的。

  我是一个多么幸运的女人,有这么多人爱我,做人夫复何求?

  那晚由我开车送慕容回去。



  等我开门回家,已是凌晨,天都快亮了。

  俊超坐在客厅中等我。

  我打一个酒呃,“你没睡?”

  他看看钟:“早。”他说。

  “同事请我吃饭,他们替我送别。”我说。

  “易水送别也该结束了。”

  我温和的说:“你不是一直要我辞职吗?”

  “你真的肯守在家中?”

  我点点头。

  他凝视我,俊超有圆圆的孩子睑,圆圆的大眼,永远长不大似的。

  “大头,”我趁着酒意说:“我爱你。”

  他没好气的说:“去睡吧。”

  “现在我可以晚些睡了,又不用上班。”

  但是一头栽倒在床上,马上昏睡过去。

  第二天醒来头痛不在话下,一张脸上化驻一塌糊涂,身上还穿着廿四小时的衣服。

  我连忙进浴间冲洗,泡在暖水里松弛一下。

  包着湿头发出来,吹干,换上干净的衣服,一抬头,看见俊超站我面前吸烟斗。

  烟丝特有蜜糖的香味,令我精神一振。

  我问:“你不去上班?”

  “我已经下班了。”

  “什么?”

  “下午四点了,小姐,你睡了十二小时。”

  “我的天。”我搔搔头皮。

  “来。”他拉起我的手,走到客厅。

  我呆住了,鲜花、餐具,连蜡烛都早已点起,还有一盒礼物。

  “哗!”我怀疑自己的双眼,“这是什么?”

  “拆开来看看。”

  我拆开来,原来是我想买了五年的钻石胸针。

  “这是怎么回事?”我瞠目。

  俊超笑说:“与人竞争,总得加把劲,出点花样。”说完看牢我。

  我呆住──他知道──知道多少?

  “我,我可是没有对不起你。”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若真是个呆子,怎么娶得到你?”

  哟,一张嘴也乖起来了。

  “俊超──”

  “不必多说,我全明白,以后我亦会检讨自己,现在先让我们来庆祝。”

  “庆祝什么?”我问。

  “庆祝我娶得一个好妻子。”

  “呵俊超!”

  潇潇雨

  美美是那种“今天下雨,我不想出来”的人。

  所以毕业后一直没找事做,连到她父亲公司去帮忙的兴致都没有。

  对着这样一个女朋友,有时候啼笑皆非。

  她家并不是大富之家,但很宠这个女儿,有三个哥哥也都事业有成,疼爱这个妹妹,美美生下来是天之骄子,成年后有点过份,但因为她长得可爱的缘故,大家都包涵着她。

  今天又下雨,美美说:“我不来了。”

  “人都约好,怎么可以不来?”

  “推了他们,我不想在下雨天洗头与应酬。”她懒洋洋的说。

  我看看钟,已经十二点多,电话中传来悠扬的音乐,幸福的美美在家享清福,大概是刚起床。

  天国与地狱,我们写字楼里老板在咆哮,电话铃在响,打字机在操作,一百个客人挤在大堂中等候安排。我服了美美这种福气是与生俱来的,无法妒忌。

  “那好,我们再联络吧。”

  她娇憨的说:“太阳放大假,下雨下足十二个月。”

  是的,像英国。

  我放下电话,思想飞出老远去,那时候念书,天天这个样子阴沉下雨,我与智子步行去上课。

  智子。

  与美美完全相反的一个女孩子,后来我们分手,我回来香港做事,她继续攻读。

  我记得她。她有一件橙红色的雨衣,在阴天中特别触目,映在公园一片湿碌中,衬着滴滴水珠,脸蛋神采飞扬。

  在我心目中,她是美丽的。

  但那个时候,学业未成,何以成家,我们并没有进一步的发展。

  回来之后,通过一年的书信,后来不了了之,渐行渐远渐无信是自然现象。

  到家没多久便认识美美,她家里努力撮合我们。她父亲保证将来这个女儿的生活费还是由他负责──美美会有丰富的嫁妆。

  我呢,一半因寂寞的缘故,一半因美美的娇美,半真半假的与她走了起来。男大当婚,我像一般人一样,把婚姻视作人生必经之阶段。

  一连下了三个月的雨,令我想念智子。

  她是个勇敢的女孩子,毅力惊人,吃得了苦,环境越是恶劣,她越是沉默的苦斗,不可多得的性格。

  不过有什么用呢,我还是没有对她有进一步的表示。

  她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

  还留在英国?抑或已经嫁人?

  她只比我小一岁,算来已有廿七八。无论时代怎样进步,女人过了卅,总要嫁人。

  我吁出一口气。

  我的心情很受天气影响,通常在大太阳底下,我不会想这么多,全是因为这潇潇雨,忆起故人。

  下班。

  我在办公楼下截车子,身边有个女孩子,我便让她先上车,她抬起头来,向我点头表示谢意,我一停睛──不相信自己的双眼。

  “智子!”我冲口而出,“智子!”

  她呆住了,“勇男,凌勇男。”

  “上车去”,我把她推进计程车,兴奋的大声嚷:“智子,真巧,我刚在想念你。”

  她肴着我,也非常意外的笑。

  我细细的打量她,她左边脸颊有颗痣,是,还在,左边脸颊有个酒涡,浅浅的,也安然无恙,我说:“你一点也没有老,智子。”

  “你也是。”她客气。

  “几时回来的?怎么会在这附近出现?”我一画声问。

  “──”

  司机不耐烦的问:“先生、小姐,请问到什么地方去?”

  我立刻说了一间餐馆的名字。

  智子向我笑一笑,维持缄默。

  我连忙观察她的双手,看看她有无戴婚戒之类。

  她没有,如常,她一只戒子也没有戴。

  我忍不住握住她的手,“智子,我刚在想你,你看这天气,像不像伦敦?谁知今日一下楼就碰见你,像做梦一样。”

  “你老是这么冲动。”智子笑说。

  “我才不要做一个冷冰冰的人。”我说。

  “我迟早要回来香港,迟早会在中环找到工作,迟早会与老同学重逢。”

  “在哪里办事?”我问。

  车子到了那间法国餐馆,我们下车,智子打起了伞,自然,这把伞不是那把伞,但我们在伞下渡过无数的下雨天。甚至星期天,都跑去在公园坐在伞下喂河塘中的白鹅,回忆全回来了。

  我接过她的伞。

  “你全湿了。”我关心的说。

  “没关系,裙脚而已。”她说:“一会儿就干了。怎么,请我吃饭?”

  “是。”我说。

  一顿饭的时候,她把一切都告诉我。她此刻在一间建筑公司做,待遇不是很好,巧遇经济衰退,没话好说,但希望一切从头开始。

  她租了一层小公寓。“两只手臂一伸,便是客厅的宽度,只有那么一点点大。”她笑。

  “你要不要来看我的家?”我也形容,“没有浴缸,只有莲蓬头沐浴,刚够一个人转侧。”

  两人大笑一顿。

  我真的快乐,喝光了两瓶白酒,都不肯放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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