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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页

 

  我喝完了中国茶。

  太阳落下去了。我明天就要走了。还有很多琐碎的事要做,可以礼貌的请他走,他必然是会走的,他们都很懂事,但是我不想,我从来不想令小男孩子失望。

  “你可有廿岁,嘉利?”

  “明年五月,我廿一岁。”他说。



  我微笑,侧头看着他。

  “你染了发?”他问。

  “只是角落,要在太阳下才看得见,是一片紫篮。”

  “我喜欢你的头发,千万不要弄它。”

  “我没有啊。”我说。“真的没有,因为闷才染的。”

  我沉默了一下子。他是谁?我为什么一直要向他解释?我的头发关他什么事?我与他有什么关系?我不明白。有时候我真是有点忘形的,因为寂寞,一有人说话,就觉得既紧张又忘形,简直不对劲。



  “你要出去吃饭吗?”我问:“我请你。”

  “还早。”他说:“我们还有很多时间,很多时间。”

  所以我们说话了,我与他同科,所以可以说的话极多,从同学说到教授,然后是功课,将来过去,他的童年,他一直埋怨同班的女孩子太幼稚太不可爱,发着很多牢骚。

  他懂得很多,英国文学没有及格,根本不晓得狄更斯写过一本“古玩店”,可是理科考得不错。他说得很详细,他念书是为了求知,绝对不是为了将来文凭值多少。

  对白似乎是温暖起来了。

  我又为他倒了一杯茶。他伸伸他的腿,他不是一个十分高的男孩子,穿着一双篮球鞋。

  然而又怎么样呢?明天我将离开他的国家,不再回来了。

  想到这里,有一丝喜悦,终于可以离开了,本来还以为会有一点哀伤,谁知却一点也没有。人大概都是无情无义的。

  本来要叫教授签名留念,再一想太做作了,只好不做这种事,所以一点凭据也没有,就这么走了。

  嘉利注视我,“他们都说你与系主任有恋爱。”他说。

  “当然。”我说。“我那一级荣誉就是这么考回来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他连忙说:“请别误会!”

  我笑。“你相信吗?”

  “他对你很好,任何人都看得出。他是一个英俊的男人。”嘉利说:“而且他那种型,是你喜欢的。”

  “你怎么知道?”我淡淡的问。

  “从你眼睛里可以看出来。”他说。

  “你难道一直在留意我的眼睛?”我取笑他。

  “是的,一有机会便留意。”他坦然承认。

  我站起来,把一件件的大衣摺好,放进箱子里。

  我缓缓的答:“不,他不是我那个型。而且他太……职业化了,谈恋爱,找业馀选手比较好。他是那种大量生产的名厂饼干,我情愿吃一只手做的苹果饼。”

  他惊异,“多么奇怪的比喻!”

  “你是一个苹果饼。”我抱着大衣,忽然转头,轻佻的说了这么一句话,而且又笑了,是一种控制不住的笑意。与他在一起,无论如何是安全的,当然他也是一个男人,可是认识他这么些年了,他又是孩子,个子再大一点,也不怕的。

  他跳起来,喃喃的说:“你这个女人。”

  我把大衣放进箱子里,猛不提防他在身后一推,我连人带衣服的把箱子压倒,打了一个滚。这孩子,这般沉不得气,我索性躺在地上装死。

  他在笑,过了几秒钟他叫我名字。我没回答。他有点害怕,又叫了一声,他跑来看我,拨开我的头发,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跳起来吓他,我只向他眨眨眼睛。

  他摇摇头,“他们告诉过我,你是顽皮的。”

  他把脸凑过来,我马上坐起来。

  他也陪我坐在大衣堆中,“你真的要回去,不再回来了?”

  “我认为如此。”我说。

  他不说什么。他的红头发比我的毛衣还红。

  他说:“我不敢走近你。我不怕别人笑我,我只怕你笑我,我见过你的冷脸,我十分喜欢你。但那时候你与系主任:……至少他们那么说。他为你调了职,你还是考着第一。”他的声音这么温柔,像一个小孩子般,“我不敢走近,我远远的羡慕着你,你给我一种震荡的感觉。我一直想你做我的女朋友。我十分渴望你,我心目中的女朋友,那高雅千万别止于西门与加芬高,真受不了。但是看我,我一个星期只有十五镑零用——我常常想念你。”

  我用手捧着头,毕竟这是一个出早死诗人的国家,居然一个红发的黄毛小于忽然跑来诉说这么多衷情。

  我相信于他,他们不大撒这种谎,尤其是他,没有这种必要。

  “我不高雅。”我说:“我不听音乐,连贝多芬也不听。”

  “你是不同的。”

  “因为你不认识我。”我说。

  他坐在地下,把头枕在我的床上,侧侧地看住我。

  “我常常的喜欢你,所以我想:去看她吧,她要走了。你总是在我心里的。”

  “到你廿一岁还记得我,已经很好了。”我拍拍他肩膀。

  “你把你自己估计过低。”

  我看他一眼。

  “你恋爱过吗?”他问我。

  “你呢?”我问他。

  “我不知道。”他又问:“你呢?”

  “当然,数次之多。”我坦白的答。

  有那首词,一开头便说:“当年确信情无价……”到后来变得“知是阿谁扶上马,哪记临别许多话。”

  有种震惊的巧合。如果他早十年八年来,说上三、五句这种类似的话,我便死心塌地的留下来了,管他是金发红发,十八二十。可是如今,我微笑,“哪记临别许多话”。我已忘了如何恋爱了。

  他说:“那些男人,都很动人吧?”

  我面不改容的说:“他们糟得不能再糟。”

  “你为何爱他们?”他问。

  “噢,嘉利,你太年青,你不会明白的,当时有心情要谈恋爱,就阿猫阿七的谈了起来,还管是谁呢?十多廿岁,谁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我一向是个呆子。”

  “你不是。”他难过的说:“你不是。”仿佛他是代表我母亲在说话。我不是。仿佛他是看着我长大的,对我这么有信心。

  我饿了。

  窗外的天空转为一种诡美的紫蓝色,美丽得不像话的。

  (当年确信情无价。)

  “在这里吃东西。”我说。

  “我为你煮。”他说:“听讲你不会煮饭。”

  “那倒是真的。”我笑了。

  “我的消息一向很可靠。”

  “耶稣。”我喃喃的说。

  “什么都在冰箱里?我会弄的,你等廿分钟就可以了。”他奔到厨房去。

  “好的。”我拨拨头发。

  又把大衣一件件摺好,连带帽子,小心翼翼的放进箱子里,锁好了箱子。一定是过重了,最后一次收拾行李,终于可以回家去了,不再走来走去了。

  我哼:“你是我眼中的苹果,你是我生命中的阳光……”但是这种声音在傍晚有种空荡的回声。一个寂寞的国家,寂寞的小镇,寂寞的屋子,寂寞的人。连歌声也是寂寞的。窗外的树不住地摇着,决定在我走之前,把叶子摇光。我把东西都放进箱子里。然后我坐在箱子上面,又开始抽烟。

  天完全黑了,厨房里传出来鸡蛋的香味。这孩子,看样子还真有点本事。我坐在那里吸烟,窗缝里飘进一片落叶,正是他头发那样的颜色,我拾起了叶子。没有把它夹在书里,我一向是活在今日里的人,我只是捏在手中,树叶在我手中粉碎了,撒了一地的碎叶。

  他的头发,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头发,是一种红色金色的混合,每一条红发的根上都似撒着金粉。一种真的金色,而且轻得像一堆羊毛,一个个圈,一个个圈。每次看到鲍蒂昔里的画,都觉得那只是画家美丽的想像,怎么会有那样的脸,那样的头发呢?然而今日细细的看到了。是真的,一点也不假,是真的。然后他们一直说黑发好——“看她的黑发!”三年下来,也就习惯这种赞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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