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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了。”

  许多日子未曾与她开心见诚地谈话了。

  但话未说完,她与雅历斯已打得火热,哪里都有他俩的踪迹。

  雅历斯有一项绝技,他的摄影术真是一等的,拍得出神入化。家里到处摆满了玫瑰的照片,大的小的,七彩的黑白的,没有一张不是精致漂亮,每次他们出去玩,他都替玫瑰拍照。



  玫瑰开头倒是很高兴,贴完一张又一张,后来也不过是当扑克牌般,一叠叠放抽屉里。

  苏更生很有兴趣,挑了些特别精彩的,她说:“一个少女是应该把青春拍下来留念。”

  我说:“你都是老女人了,还有这种情怀。”

  玫瑰说:“我这大哥才是小老头子。”

  母亲咳嗽着问玫瑰:“你在谈恋爱了?”

  玫瑰吓得不敢作答,她就是怕母亲。



  “暖,”我说,“对方是个大学生,不错的。”

  母亲说:“你妹子掉根头发,我都跟你算账。”

  “是,”我直应,“是!”

  我坦白地问玫瑰:“要不要叫雅历斯到家去吃一顿饭?向老妈交代一下。”

  “不必。”玫瑰说。

  “你不是在谈恋爱?”我问,“你对他不认真。”

  “他这个人幼稚,我不过跟他学滑水。”

  我说:“待你把他那十八般武艺学齐了,就可以把他一脚踢开?”

  “是。”玫瑰大笑,“学完壁球学滑水,还有剑击、骑马、开飞机,三年满师,一声再见,各奔前程。”

  “十三点。”我骂。

  “你想我怎么能嫁给他呢?他除了玩,什么也不懂。”

  “你呢?除了玩,还懂什么?”

  她强词夺理,“我是女人,我不必懂。”

  “什么歪理,你看苏更生一个月嫌多少!”

  “苏姐姐是例外,”她说,“我将来可不要像她那样能干,我不打算做事。”

  “那你念大学干什么?”我问。

  “大学不能不念,面子问题。”

  “嘿,没出息。”

  “是,我是没出息。”她承认,“我才不要在枯燥的写字楼里坐半辈子,赚那一万数千,跟人明争暗斗。”

  她躺在沙发上,长发漆黑,瀑布一般垂下,我仔细欣赏我这美丽的小妹,她的手正搁在额头上,手指纤长,戴着我去年送她的指环,指甲是贝壳一般的粉红。

  玫瑰额角有细发,不知几时,她已把皮肤晒得太阳棕,那种蜜糖般的颜色,看上去有说不出的舒服。

  我的心软了,我这小妹真的无处不美,倘若我不是她的大哥,不知感觉如何。

  她转过头来:“大哥——你在想什么?”她抬一抬那削瘦俏皮的下巴。她那样子,到了三十岁四十岁,只有更加漂亮成熟。

  我说:“当时——你嫌周士辉什么不好?”

  “他老土。”

  “哦?”

  “他什么都不懂,只会画几张图。”

  “是吗?”我微笑,“如此不堪?”

  “他不懂吃,不懂穿,不会玩,也不看书,整个人是一片沙漠,一点内心世界也没有,活了三十多岁,连恋爱都没经历过,土得不能再土。最讨厌之处是他对他那小天地是这么满意,坐井观天,洋洋自得,谈话的题材不外是又把谁的生意抢了过来,他公司去年的盈利是多少……他不止是俗,简直是浊。后来又借着我的名闹得天翻地覆,更加土上加土,一点都不会处理。”

  我低头想了一会儿,“士辉是苦出身,大学是半工读念的,自然没有气派,也不会玩。但士辉有士辉的优点,他待你是真心的。”

  “他?”玫瑰冷笑,“他与他妻子真是一对活宝贝。”

  “算%!”我又生气,“拆散了人家夫妻,嘴上就占便宜了。”

  玫瑰说:“所以我说只有苏姐姐是个明白人,隔了这么久你还怪我。”

  “隔了这么久?”我嚷,“人家孩子还没懂得走路呢。”

  “苏姐姐说,我只不过是周士辉逃避现实的借口!”

  “你跟苏更生狼狈为奸。”

  “真的,大哥,你想想,周士辉这个人多可怕,他根本对妻子没有真感情,结婚生子对他来说,不过是一种形式,人生必经过程。忽然他发觉这种生活形式不适合他,他无法一辈子对牢个乏味的女人,他就借我的名来逃避。”

  我没好气:“你们真是佛洛伊德的信徒,什么都可以解释演绊一番。我觉得士辉是爱你的。”

  “他最爱他自己,”玫瑰说,“见到我之后,他发觉周太太不再配得起他而已。”

  “你铁石心肠。”

  玫瑰抖一抖长发,“或许是。”

  “雅历斯呢,他又怎么样?”

  “我很寂寞,大哥,他可以陪我。”

  “你这样玩下去,名誉坏了,很难嫁得出去。”我叹息。

  “那么到外国去,”她丝毫不担心,“在唐人街找个瘟生,我照样是十间餐馆的老板娘。”

  “你真的不担心?”

  “不担心。”她眨眨眼。

  我担心的是周太大会拖着两个女儿再来找我算帐。

  夏天转深,知了在更生的宽露台长呜,玫瑰与雅历斯成日泡在海滩。老妈埋怨,“晒得那个样子,坐在抽木地板上,简直有保护色呢,脏相。”

  我笑说:“奶还是奶,白牛奶变了巧克力奶。”

  玫瑰的滑水技术学得一等,已可以用一只履,看她自水中冉冉升起,才了解什么叫做出水芙蓉。

  我提醒她,“你那九科功课,小心点!”

  她说:“啊,大哥,我有摄影机记忆,凡书只要翻一次就能背,别担心。”

  我气结,居然自称过目不忘。

  玫瑰并没有跟雅历斯学剑击,她的眼光浮游不定,落在旁人的身上,疏远了没有中文名字的林先生。

  下班在家,我常接到雅历斯找玫瑰的电话。

  ——“对不起,玫瑰不在家。”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我会告诉她你找过她。”

  ——“我会跟她说你想见她。”

  有时候玫瑰在家,也会摇头摆脑地装蒜,叫我代她遮瞒,说她人不在,我不肯,把话筒一摔,对她说:“你自己告诉他你不在家!”

  玫瑰吐舌装鬼脸,但对雅历斯很不耐烦,“晤,”地敷衍数声,然后就借故挂断电话。再过一个星期,我索性告诉雅历斯,玫瑰已不住我家:“在亲戚家,那边电话不方便告诉你,我知道你已经半个月没有见过她,好,我代你告诉她……”

  没出息。

  大丈夫何患无妻,巴巴地求一个女孩子管什么用,女人变了心就是变了心。

  况且我不相信玫瑰曾经对他交过心,我甚至怀疑玫瑰是否有一颗心。

  玫瑰有一个好处,她决不甜言蜜语地骗人,她根本懒得做,所以这些男人若没有心理准备,就不该与玫瑰做朋友。玫瑰与雅历斯算是完了。

  玫瑰这孩子,服装店送到我写字楼来的账单,往往一万数千元。

  几件白蒙蒙的衣裳,贵得这样,我严重向她提出警告。

  “还是中学生哪!”我提醒她,“你只有十六岁。”

  “十七。”她说。

  “十六岁半。”

  “十七。”

  “我不跟你吵,你少顾左右而言他,总而言之,每季不准花多过三千元。”

  “三千元!”她几乎要昏厥,“三千元还不够买一件大衣哪,大哥。”

  “那太坏了,”我说,“那你就不用穿大衣了,你跟老妈去说。”

  我也知道一切劝告是不起作用的,玫瑰对忠告免疫。

  过不久,下班回家,就发觉雅历斯林在门口等。

  我叹为观止。

  “雅历斯,没有用的,玫瑰已不住在这里了,你回去吧,别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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