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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当然没有到那个地步,可是有时候也在床上辗转反侧,为我与太初的前途担心。

  他们正在筹备太初的画展,忙着在大会堂租场子,找广告公司设计场刊,几乎连花牌都要订下了。

  我觉得分外的寂寞。

  太初的社交圈子越来越广阔,一大班无聊的俊男钉在她的身边,什么牙医生、大律师、建筑师,闹哄哄的金童玉女,每周未去滑水跳舞。



  我若不跟着去呢,更加幼稚地造成与她之间的裂痕,跟着去呢,闷得要死。劝太初也不要去呢,又没这个勇气。

  凭什么我剥夺太初自由的乐趣?我又不是那种乡下女人,嫁了得体的丈夫,却因她本人出不了大场面,迫不及待地禁止丈夫往上爬,把他的水准扯低来迁就她的无能。

  不不,我还有这份自信与骄傲,我不会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环境里,所以我痛苦了。

  母亲劝我,“她已经是你的人了,不如早日结婚。”

  我烦恼地说:“结婚有什么用?那些男人,又不是不知道她有未婚夫,一点都不忌讳,还不是如蜜蜂见了花似的围住她,香港这个无法无天的地方,人人都不择手段。他妈的!还不是看中了太初的母亲是罗德庆爵士夫人,她舅舅是黄振华绅土,不要脸。”

  母亲说:“你想他们还懂得‘君子不夺人之所好’?结了婚到底好些。”



  “妈妈,男子汉大丈夫,要以婚书来约束爱人的心……太悲哀了,现代的女人都不肯这么低威呢。”

  “你若爱她,就不必争这口气,”母亲,“我与你一起上门求婚去。”

  “向谁求婚?”

  “她母亲呀。”

  妈妈把家中烂铜铁都捡了出来,研究如何重镶过,变成套首饰送给太初做新娘时穿戴。

  我忽然暴躁起来,“妈妈,谢谢你,别烦了,再搞也搞不过人家,人家钻石翡翠一箩筐一箩筐的呢!”

  妈妈听了这话气得眼睛红了,“我管人家如何?子勿责娘亲,狗不嫌家贫!”

  我立刻懊悔,“妈妈,原谅我,妈——”

  “你糊涂了你!咱们几时要跟人家比?太初喜欢的是你的人,咱们也不过略尽心意而已,你却这样的来损你母亲!”

  她老人家气得走进卧室,半日不跟我说话。

  我倒在沙发上。

  沉吟半晌,我反复地思想,唉,命中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做人要豁达一点。

  我与母亲上罗家谈论婚事,得到上宾的待遇,罗太太亲自做了点心招待我们。

  母亲见了罗太太,一怔,坦白开朗地说:“罗太太,真不相信咱们是亲家,你看上去像是太初的大姐姐。”

  罗太太整个脸都涨红,嗫嚅地说:“我也不知道为老不尊是个什么意思。”

  母亲连忙笑道:“罗太太,我岂敢是那个意思!”

  平时并不见得精明的母亲,比起罗太太,也显得能说会道,由此可见罗太大的怯弱。据黄振华说:她只有在感情的道路上百折不挠,其余世事一窍不通,是个大糊涂。

  当日她穿一件白色开司米毛衣,一条黑绿丝绒长裤,戴一套翡翠首饰,皮肤是象牙白的,四十岁的女人还有这许多美丽……我呆视她。

  母亲说:“罗太太,我这次来拜访你,是想谈谈咱们孩子的婚事。”

  “啊,他们几时结婚?”罗太太问。

  母亲忍不住又笑,连她都呵护地说:“罗太太,就是这件事想请示你呀。”

  “我?”罗太太一怔,“本来我是不赞成太初这么早结婚的,但棠华是这么好的孩子……你们拿主意好了。”

  “当然要太初本人同意……太初自然是千情万愿……我是个不负责任的母亲,我能说什么呢?”她低下头。

  我激动地说:“罗太太,你口口声声说自己不负责任,可是比起那些似是而非,满以为把孩子带大便是立了汗马功劳,于是诸多需索的那种母亲是胜过多多了。”

  罗太太仍没有抬起头来,“当初我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没有顾及太初的幸福……我并非后悔,但对太初我有太深的内疚。”

  母亲没听懂,五十岁的母亲根本不知道在感情中翻筋斗的痛苦。

  她说:“罗太太,那么我们与太初商量婚期就是了。”

  罗太太说:“有了日子,记得告诉我。”

  “那自然。”母亲爽快地说:“罗太太,岂有不告诉之理。”

  罗太太轻轻与我说:“棠华,你不放心太初?”

  我脸红。

  罗太太又轻轻说:“有缘分的人,总能在一起,棠华,你别太担心。”听了这样体己的话,我忽然哽咽起来。

  我说:“以前我与太初天天见面,送她上学放学,现在简直如陌路人一般,轮队等她的时间,有时到她公寓坐着,也不得安宁,几百个电话打了来找她,我很彷徨……”

  罗太太默默地,在想安慰话儿叫我放心。

  母亲知趣地坐在一角翻阅杂志。

  “此刻工作又忙,我不能分心——有时候难受得像要炸开来,巴不得娶个平凡的普通的女孩子,结了婚算数,日子久了,生下孩子,多多少少有点感情,生活得宁静不一定是不幸福。”

  “这真是气话……”罗太太轻轻笑,“太初怎能不爱你呢?她一切以你为重,你也太欠信心了。”

  我说:“太太,你不必安慰我了。”

  “呵!你瞧我安慰过谁,你这孩子!”

  “我不是孩子,我早已大学毕业,我是个成年人。”

  “你这个口气,像当年的溥家敏。”她莞尔。

  “谁要像溥家敏!”我赌气,“我不要像他。”

  “好,不像不像。”太太哄着我。

  我觉得自己活脱脱地似个孩子,作不得声。

  “棠华,你别多心了,活活折磨自己,又是何苦来。”罗太太的手搭在我肩膀上,手心的皮肤是滑腻的。

  我在此刻也发觉太初并不像她母亲,她们是两个人,容貌上的相似并不代表什么。

  我说“我要送母亲回家了。”

  “你时常来,这个家根本就是你们的家,你们老是对我见外,”她略带抱怨地说,“下星期我生日,你俩又好借故不来了。”

  “我们并不知道有这回事。”我意外。

  “黄振华明明通知你们了,”她笑,“难道他忘了?”

  “我们一定来。”我说。

  “记得振作一点。”

  “是。”我感激地说道。

  回家途中,母亲说:“你去敲定太初,快快结婚,省得夜长梦多了。”

  我心中想,但愿太初有她母亲十份之一的温柔就好了,这个女孩子的性格,掷地有金石之声。

  当夜,太初在我们家吃晚饭,母亲说到我们的婚事,太初并没有推辞,我心中略为好过。

  “那么现在可以着手办事,”母亲兴致勃勃,“先找房子,置家具,订酒席——”

  我笑,“不必来全套吧?干脆旅行结婚好了。”

  父亲问:“不请客?我怎么向人交代?”

  太初掩嘴笑。

  “除非媳妇倌不爱见客,”母亲悻悻然,“否则娶了这么漂亮的一个人,不叫亲友开开眼,岂非惨过锦衣夜行?棠华,这件事轮不到你开口。”

  “喂喂喂,”我心花怒放,“可是在这件事里,我是新郎倌呀。”

  父亲问:“太初,介意吗?”

  “呵,我不介意,高兴还来不及呢,这样热闹一番多好。”

  “那么你们去旅行结婚,回来补请喜酒。”父亲说。

  “可是我没钱。”我说。

  “你老子我有就行%。”父亲眯起眼睛,呵呵呵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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