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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低声说:“你说过什么,我都牢记在心,我怎么会忘记,你不放心其他的人,也该放心于我。”

  她温柔地笑,倚在门框。我注意到她脚上穿着双旧日本拖鞋,衬衫内没有胸罩,美丽的胸脯若隐若现,我忽然别转了头不敢再看,面红耳赤。

  我忽然想起十五六岁的时候,在圣诞舞会中与女同学学跳舞,第一次拥抱异性,感觉相仿,呵玫瑰玫瑰,我为你倾倒。

  她侧侧头,问我:“谁在弹琴?”有点诧异,“我从没听过如此感情丰富、冲动、紧张的乐章。”



  我答:“那是我大哥。”

  “他是音乐家?”

  “不,他是大律师,但是九岁开始练梵哑铃,他是个怪人。”我耸耸肩。

  “那乐章是什么?”

  “你没听过?那是梁祝小提琴协奏曲中之楼台会一节,祝英台向梁山伯申诉她已经许配马家了,乐章绷紧哀艳——虽然大哥说听音乐不能这样子理性——”

  乐章已经停了,我注意到玫瑰向我身后凝视,我转过头去,看见大哥站在书房门口。他什么时候打开了门?



  我咳嗽一声,介绍说:“这是我大哥家明,大哥,这是玫瑰,黄玫瑰——大哥,大哥?”

  大哥如梦初醒,轻轻说,“黄小姐,你好。”

  我忍不住笑出声,真俗套——黄“小姐”。

  但是玫瑰却说:“溥先生,你那琴声……太美丽了。”

  我笑道:“大哥,你遇到个知音人了。”

  大哥没有回答,他凝视玫瑰片刻,说声“宽恕我”,转头就回书房。我只好代他解释,“我这大哥生性孤寡,别去睬他,来,我送你回家吧。”

  “可是他长得不像你。”玫瑰说。

  “你也不像黄振华。”我微笑。

  “通常人们形容秀丽的女子为‘不食人间烟火’,今天见了你大哥,才知道男人也可以有这种容貌。”

  “他走火入魔。”我说。

  “他结了婚没有?”

  “从没结过婚。”

  “可有女朋友?”

  “没有女人配得起他。”

  “从没有同女人相处过?”

  我摇摇头,“没人会相信,从来没有,我怀疑他仍是处男。”忍不住又微笑。

  “这是不可能的事。”玫瑰睁大眼睛,“我们只不过是血肉之躯。”

  “我与他不一样,我这个大哥守身如玉,而我,我只是凡人,我喜欢一切美丽的东西,特别是美丽的女人。”我坦白地说,“美丽的女人永远令我心跳。”

  “他难道不觉得寂寞?”玫瑰问。

  “谁?大哥?他?有一个时期,为了让我读大学,他工作很辛劳,根本无法结识女朋友,后来事情搁下来,他致力于音乐……我猜他是寂寞的。但他这个人非常高贵,永不解释,亦不埋怨,他是我一生中最崇拜的人。为了我,他颇吃了一点苦,但我的生活却被他照顾得十全十美,为了我他没有结婚,现在我自立了,他却又失去机会,我猜他决不愿娶个十七八岁的无知少女为妻。”

  “但很多女孩子会喜欢他。”

  “她们哪里懂得欣赏他,”我说,“此刻香港的女孩子人生最终目的不过是坐一部司机接送的平治房车。”

  “这样的愿望倒也容易达到。”玫瑰微笑。

  “于是大哥也没有与女人相处,他是异常清心寡欲的一个人,你知道吗,每个星期天早上他练字——”

  “练什么体?”

  “瘦金体。”

  玫瑰沉默。

  我们趁着月色在浅水湾喝咖啡。

  我滔滔不绝对玫瑰诉说关于大哥的事。

  “——女人们又不高兴去钻研他的内心世界,她们只知道他有一份好职业——如此而已。他的好处不止印在卡片上的头衔,况且大律师根本不准在卡片上印头衔,卡片上只登姓名地址电话。”

  玫瑰叠起手,将下巴枕在手上。

  “渐渐他就不去找对象了,几次三番对我说,可遇不可求,可遇不可求。他为我牺牲了那么多,我又不能帮他,他越来越沉默。”

  玫瑰抬起眼,“那也不然,他并不沉默。”

  “为什么?”我诧异。

  “他的心事全在他琴声里。”玫瑰问,“你没听出来?”

  “什么?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一点,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你留意听一下就知道了。”

  我侧头想了一想,玫瑰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心又细,呵呵,她听懂了大哥的琴声。

  过一会儿她说:“方协文明天到香港。”

  “不要怕他。”

  “谢谢你,家敏。”

  “我会支持你。”我说。

  方协文这个人,正如黄振华所形容的一样,是个绝望的人物。

  他肥胖,不修边幅、笨、迟钝,连普通的社交对白都说不通,夹在黄家一群玲珑剔透的人当中,根本没有他立足之处。他大概也很明白这一点,因此更加放弃,不住地用一条皱腻的手帕抹汗,身上穿美国人那种光滑的人造纤维料子的西装。

  方协文的西装领子还宽得很,胡乱缚条领带,足有四寸阔,一双皮鞋的头部已经踢旧,袜子的橡筋带松开来。

  香港一般的银行小职员都还打扮得比他入时、整洁,但他像所有在外国小镇住久了的华人一般,言语间还处处要透露他的优越感,一切都是美国好,美国人连煎一条鱼都好吃点,美国的月亮是起角的。

  但我并不耐烦与他争执,何必呢,他是一只住在井底的青蛙,只要他高兴,管我们什么事。

  我心中只是暗暗吃惊玫瑰竟会与这样的一个男人度过十年。

  方协文跟玫瑰母女根本扯不上关系,从头到尾。他是局外人。

  正如黄振华所说:“小玫瑰竟会有这么一个爹。”

  方坚持不肯与玫瑰离婚,他还想控制玫瑰,希望她跟他回去。

  玫瑰的神色很冷淡平静,有种事不关己的感觉。

  方:“我不离婚,你仍是我的妻子。”

  玫瑰:“没有可能。”

  方:“孩子是我的。”

  玫瑰:“整件事是没有可能的,我即使死在你跟前,也要离婚。”

  我可怜方协文。

  他还想说什么,黄振华已经阻止他:“方协文,一个人见好要收手,玫瑰已经付出给你,她一生光阴中最好的十年,请问你还有什么不心足?她跟你在一起根本是一个错误,你应当庆幸你有过与她共同生活的机会,适可而止。”

  黄振华说这番话的时候脸色铁青,黄太太在一边暗暗摇头。

  玫瑰站起来,“家敏,麻烦你与我出去兜兜风。”

  我陪她把车驶往石澳。

  在沙滩上坐了很久,她才抬起头来,以一种极端迷茫的声音说:“怎么我会跟这个人结了婚?怎么又会跟他共度这许多日子?”

  我并不知道答案。

  早餐桌子上,我跟大哥说起这件事。

  我说:“月老是很恶作剧的,专把两个不相干的人扯在一起。玫瑰这些年来,日子不晓得怎么过。”

  大哥喝着矿泉水问:“你现在算是她的男朋友了?”

  我苦笑,“我有这样的福气吗?”

  大哥不出声。

  “你认为她怎么样?”我问。

  “美丽。”

  我点点头,“令人心悸的美,三十岁了还这么美。”

  “三十岁是女人最美丽的时间。”大哥说。

  我接下去,“如一朵盛放的玫瑰,因为知道她马上要凋谢了,额外凄艳,我简直受不了这一击,她的皮肤略为松弛,轮廓却完美如初,疲倦的神态,仍然带点天真的语气——但愿我有资格看着她老。”

  大哥不出声。

  我完全受玫瑰迷惑,大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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