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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黯淡地笑,脸上那颗痣像随时要掉下来。

  “一次失败,永记于心?”我问。

  “一生一次也已经太多。”她结束了这次谈话,不愿意再谈下去。

  “几时是预产期?”我问。



  “明年夏天,约摸是我自己生日的时候。”

  “希望生男还是生女?”我说。

  “生女孩子。”玫瑰说。

  我看着玫瑰,她目无表情,我可以看到她那颗受伤的心尚未恢复,一直在滴血——

  回到香港,更生把屋子的露台整理过了,买了一种洋海棠,白花红蕊,一排地放在露台上。

  更生说,这种花有个很好听的俗名,叫做“滴血的心”。呵,人们为爱情付出的代价……



  玫瑰产下一个女婴,与她同月同日生。

  因夫家的人把她照顾得很好,所以我们并没有再赶到纽约去。

  时间过得飞快,四周围的人已经忘记玫瑰,玫瑰的地位已被方协文太太取替。毕业后,玫瑰另外选了一门功课,继续做其终身学生。方氏则在一间银行中工作,从底层做起,赚着半死不活的月薪。

  我因憎恨玫瑰那么甘于失败,故此对她不闻不问,生活得很自在。

  等到玫瑰通知我们要来归家的时候,我拨拨手指,她已经有六七年没回过香港了。

  更生说我毫不紧张,这么多日子没见过玫瑰,居然不挂心。

  我半瞌着眼说:“太平盛世,紧张什么,你走着瞧,迟早要戒严备战的,届时再大哥出马未迟。”

  更生说她从未见过希望妹妹闹事的大哥。

  我把手抱在胸前说:“现在你见到了。”

  玫瑰带着丈夫女儿回娘家,妈妈一早就兴奋地准备接飞机。我跟在她身后,一早到候机室等候。但等到玫瑰出来,我还坐在那里,因为我没有把她认出来。

  我没有把玫瑰认出来。

  她把女儿抱在手中,背上背着一只大大的旅行袋,头发用一条橡筋束住,身上穿一套猎装,脸上的化妆有点油。毫无疑问,在别人的眼中,她仍然是一个漂亮的少妇,但玫瑰!玫瑰以前拥有的美丽,是令人窒息的,这……

  我呆呆地看牢她。

  她飞身过来,“大哥,大哥来看你的外甥女儿。”

  我早已伤心欲绝,完全说不出话来,她是玫瑰?

  “大哥,你怎么了?”她把一个粉妆玉琢的娃娃送到我面前。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婴儿,雪白粉嫩,左眼下也有一颗蓝痣,薄薄的小嘴是透明的。她伸出两只胖胖的小手臂,向我笑,示意要我抱。

  我像着魔似的,双手不听控制,将她抱了过来,拥在怀中。

  借尸还魂,玫瑰的重生。

  这孩子一点都不像那愣小子,我看仔细她,心中害怕,这不就是玫瑰本人吗?我清楚记得那日放学,跟父亲到医院去探母亲,护士抱出来的娃娃,就是这个样子的。二十五年之后,我怀中又抱着个一模一样的宝宝,我困惑了,这就是生命最大的奥妙?

  玫瑰诧异,“大哥怎么了?”

  更生大力拍着我的肩膀,“他有点糊涂,是这样的!他不明白怎么一下子就老了,快有人叫他舅舅了,男人也很怕老的,你知道。”

  我白更生一眼。

  我始终没有把婴儿让给其他的人抱,我把她紧紧拥着,如珠如宝,母亲想抱也不行,害得老妈大骂我贼腔。

  那婴儿嘴中不住咿咿地与我说话,我每隔三分钟应她一声“啊”,她便笑,完全听得懂的样子。虽然才数个月大,头发已经又长又乌,打着一只蝴蝶结,我忍不住用自己的脸去贴她的脸。

  更生微笑着摇头。

  当夜,我们一家人大团聚,吃饭。

  玫瑰把孩子交给佣人,与丈夫出席。

  她穿很普通的一套衣服,戴着假金耳环,头发放下来了,非常油腻,不是很胖,但是脂肪足够,把她脸上所有具灵气的轮廓填满。

  良久我都不知道应该与她说什么话才好。

  然后我听见我自己虚伪地说:“怎么样?婚姻生活还好吗?”

  玫瑰低声说:“很多人认为婚姻是一种逃避,结了婚就可以休息,事实上婚后战争才刚开始,夫妻之间也是一种非常虚伪的一项关系——”

  我截断她,“然而你不会有这种烦恼,你与方协文之间的仗怎么打得起来。”

  她微笑。

  我补充说:“我与更生也不打仗,我们地位与智力都相等,我们互不拖欠,只靠感情维持,感情消失那一日,我们会和平分手。”

  一整夜方协文都为玫瑰递茶、布菜、拉椅子、穿外套、点香烟,服待她。

  方协文没到中年,就长个啤酒肚,一副钝相,老皱着眉头,一额的汗,隔一些时候用手托一托眼镜框,嘴里不断抱怨香港的天气热、人挤、竞争太强。这个老土已经把美国认作他的家乡了。

  我上下左右的用客观的眼光打量他,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那日回家,更生换上睡衣的时候说:“玫瑰怎么会满足于那种毫无灵魂的生活?”

  “就是说呀。”

  “她真快乐吗?”

  “更生,快乐是一件很复杂的事,玫瑰变得今天这样糊涂,是因为她翻过筋斗,是她自己选择这条路走,因此我不能一下子否定她不快乐。”

  “但这简直令人伤心嘛,她试穿我的貂皮大衣,说也要做一件,你知道我的衣服都宽身,可是她还穿不上去,我看她足足胖了三十磅还不止。”我点点头。

  “你想想她以前穿短裤穿溜冰鞋的样子!”

  “她自己不觉可惜,你替她担心,有什么用?快熄灯睡觉。”

  更生熄了灯。

  过了良久,正当我以为她已经睡着的时候,她又说:“简直可以把她的名字在‘艳女录’上删除。”

  我翻了个身,“周士辉现在若见了她,会后悔得吐血。”

  “周士辉只见到他要见的玫瑰。”她说,“人们就是这样。”

  我说:“玫瑰的故事,至今算完结了。”

  “你知道她问我什么?她问我赤柱是否有七元一条的牛仔裤卖,她想买三十条回美国慢慢穿,又问什么皮鞋五十元一双,叫我怎么回答?”我不响。

  又隔了良久,我推一推更生。“不要紧,希望在人间,玫瑰的女儿很快就长大,我们家又可以热闹了。”我说。

  “神经病。”

  那夜我怀有无限的希望,睡熟了。梦中我看见美丽的玫瑰成熟而美丽,穿黑色网孔裙子颠倒众生,后来醒来,不知是悲是喜。我们原本以为玫瑰可以美到四十九岁的。

  第二部 玫瑰盛放 (1)

  我见到黄玫瑰的时候,她已经三十岁了。

  黄家有丧事,她自外国回家,事后并没有走,留了下来,想装修房子,故此托她哥哥找人帮忙。黄振华建筑师是行内著名的风流人物,后辈都敬佩他,他有命令,我无不听从。

  见到黄玫瑰的时候,我震惊于她的美貌。那是一个雨天,赶到黄宅的旧房子,因塞车的缘故迟了二十分钟,我又忘记带伞,冒雨奔上楼,淋湿半条裤子,急急按铃,门一打开,我呆住了。

  我相信我的嘴巴一定张得大大的合不拢,因为我一向不迷信美女,认为女人得以气质取胜,可是见到门内站的这个女人,我却惊艳,不能自恃。

  我应该怎样形容她呢?

  她当时很疲倦,一打开门便倚在门框,小脸微微向上扬,带种询问的神色,那皮肤白得晶莹,眼角下有一颗痣,眼睛却阴沉沉的黑,头发挽在脑后用橡筋束住,穿一件黑色绸长衫,襟前别一朵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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