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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 玫瑰 (1)

  我的名字叫黄振华。

  黄玫瑰是我的妹妹玫瑰。她比我小十五岁,而我再也没见过比玫瑰更像一朵玫瑰的女孩子。

  她是我唯一的妹妹,母亲在三十八岁那年生下她,父亲当时的生意蒸蒸日上,一切条件注定玫瑰是要被宠坏的。



  玫瑰三岁大的时候,已是一个小小的美人胚子,连母亲也讶异不已,因为一家人都不过中人之姿,这样的水婴儿实在是意外之喜。

  玫瑰不但长得好看,而且能说会道,讨人喜欢,考幼儿园的时候,无往不利,老师摸着她漆黑乌亮的头发,怜爱地说:“这个小小的黄玫瑰,将来是要当香港小姐的。”

  她的生活毫无挫折。

  后来,当然,她长大了,漂亮与不漂亮的孩子,同样是要长大的。

  玫瑰出落得如此美丽,蔷薇色的皮肤,圆眼睛,左边脸颊上一颗蓝痣,长腿,结实的胸脯,并且非常的活泼开朗。男孩子开始追求她的那年,我已读完建筑,得到父亲的资助,与同学周士辉合作,开设公司。周年少老成,他的世界明净愉快,人长得端正高尚,他对诗篇图画,鸟语花香,完全不感兴趣。生活方面,他注重汽车洋房,当然还有公司的账薄。他是典型的香港有为青年,你不能说他庸俗,因他是大学生,谈吐高雅,但也不能将他归入有学问类,因除出建筑外,他对外界一无所知,他会以为鲍蒂昔里是一种新出的名牌鳄鱼皮鞋。但我喜欢周士辉,他的优点非常多,和蔼可亲是他的首本好戏。他有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却把她收得非常严密,轻易不让我们见面。

  他的理由:“尤其是你,振华,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等我娶了她,才让她见你,情场如战场,你的条件太好,我不能放心。”



  我顿时啼笑皆非。这便是周士辉,我的生意拍档。

  母亲对我是满意的。

  她说:“士辉这孩子有生意头脑,能补足你的短处,将来生意做大了,难免有意见分歧这种事,你要忍让点。”

  我唯唯诺诺。

  母亲最近这一两年脾气很古怪,父亲叮嘱我们对她忍让一点,她正值更年期。

  “听说士辉快要结婚了。”

  “是。”

  “你呢?”母亲问。

  我抓抓头皮,“没对象。”

  母亲说:“打烂了电话的全是找玫瑰,玫瑰最近很不像话,一天到晚就是懂得往外跑,出了事就来不及了,”她不悦,“你是她大哥,她一向听你的话,总该说说她。”

  我赔笑,“妈,现在的孩子,没什么好说的,他们都很有主张。”

  “是我自寻烦恼,”她发起牢骚,“四十岁还生孩子,现在女儿不像女儿,孙儿不像孙儿。”

  我连忙说道:“玫瑰的功课,还是一等的。”

  母亲也禁不往微笑,“也不知她搞什么鬼,都说圣德兰西是间名校,功课深得厉害,但是从小学一年级起,也没有看见过她翻课本,年年临大考才开夜车,却又年年考第一,我看这学校也没什么道理。”

  电话铃响了。

  妈妈说:“你去听罢,又是找玫瑰的。”她没好气地站起来,到书房去了。

  我接电话,那边是个小男生,怯怯地问:“玫瑰在吗?”

  我和颜悦色地说:“玫瑰还没放学呢,你哪一位,叫她打给你好不好?”

  他非常的受宠若惊,“不不,我稍迟再找她好了。”

  我忍不住问:“你找她干什么?问她借功课?”

  “不,我想约她看电影。”他说。

  “好,”我说,“再见。”我放下电话。

  玫瑰尚不过是黄毛丫头,难道这些男孩子,全是为了一亲芳泽?我纳罕地想。

  电话铃又响起来,我刚想听,老佣人阿芳含着笑出来说:“少爷,让我来。”

  我诧异,又是找玫瑰。

  阿芳说:“小姐还没回来,我不清楚。”

  我问阿芳:“这种电话很多?”

  阿芳叹口气:“少爷,你不常在家,不知道,这种电话从早响到晚,全是找小姐的,烦死人。”

  我说:“有这种事?”

  “是呀,太太说根本不用听,又说要转号码以求太平。”

  “你去说说小姐呀,”我笑,“是你带大的。”

  阿芳说:“你少贫嘴,小妹都那么多人追,你呢?什么时候娶媳妇?”

  这一句话把我赶进书房里。

  才写了三个字,玫瑰回来了,她一脚踢开书房门,大声嚷:“大哥,大哥!”

  我不敢回头,我说:“玫瑰,你那可怜的大哥要赶功夫,别吵,好不好?”

  “大哥!”她把头探过来。

  我看到她那样子,忍不住恐怖地惨呼一声:“玫瑰,你把你的头怎么了?”

  玫瑰本来齐腰的直发,现在卷得纠缠不清,野人似地散开来。

  她若无其事地说:“我烫了头发。”一边嚼香口糖。

  “你发了神经,”我说,“等老妈见了你那个头,你就知道了。”

  “她什么都反对,”玫瑰说,“我哪理她那么多。”她脚底一滑,溜到沙发上坐下。

  我责问她:“你的正常鞋子呢?滚轴溜冰鞋怎么可以在室内穿?”

  “大哥,这样不可以,那样不应该,你太痛苦了。”她不屑地说。

  “我有你这样的妹妹,痛苦是可以预期的。”我说,“有什么快说,好让我静心工作。”

  “借钱给我,”她低声说,“三百。”像个小黑社会。

  我摸出钞票,还没交到她手中,母亲已经推门进来,“振华,再不准给她钱!”

  玫瑰手快,已经把钞票放进口袋里。

  母亲大发雷霆:“玫瑰,你试解释一下你的行为,现在还是二八天时,你穿个短裤短成这样,简直看得到屁股,是什么意思?一把好好的直发去弄成疯子似的,又是什么意思?”

  玫瑰一张脸顿时阴暗下来,低着头,不响,双腿晃来晃去。

  母亲益发怒向胆边生,“把溜冰鞋脱下来!”我赔笑,“她已经住在这双溜冰鞋上了,怎么脱得下来?”

  我笑笑道:“妈,现在流行这种打扮,孩子们自然跟潮流走,你动气也没有用。”

  “怎么会生你这种女儿!”母亲骂道,“一点教养都没有,尽丢人。”

  我推母亲出书房,“好了好了,你老也别动气,一会儿血压高了,反而不妙,去休息休息。”

  母亲总算离开书房。

  玫瑰嘘一口气,“老妈真是!”她嘻皮笑脸。

  “你别怪她,”我说,“她跟你有两个代沟,也难怪她看你不入眼。”

  “她一直不喜欢我。”玫瑰说。

  “不会的,你顺着她一点,就没事了。”

  玫瑰在我书房里溜来溜去,把地板折磨得“咯咯”响,然后抱紧我的脖子,感激地说:“大哥,你对我最好。”

  我拉拉她一肩轰轰烈烈的卷发,“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像吉卜赛野女郎。”

  她笑了。

  有时候我也觉得老妈对玫瑰是过分一点。玫瑰还是个孩子,不应待她太严,净责骂不生效,有空得循循善诱,没空就放她一马,小孩子只要功课好,没大不了的事。

  第二天回到写字楼,士辉鬼鬼祟祟地跟我说:“振华,我决定结婚了。”

  我笑说道,“好家伙!”

  “看!这戒指。”他打开一只丝绒盒子,递到我面前,问道:“如何?”

  我看了一眼,“大手笔,有没有一卡拉?”

  “一卡拉十五分”他说道,“请你任伴郎。”

  “我答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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