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你追求者之一?”约翰问。
“不,没有人追求我。”
“但他明明是。”
“他只是想解释。”
“但没有人会对他不喜欢的人解释什么。”
“偏偏他就是。”
“他不会把我当情敌吧,说不定什么时候痛殴我一顿。”
“他不是追求我。”我再三说。
“好好好,没人追求你,没人喜欢你,我也不是,好了没有?”
等到求仁得仁之后,又怀疑起来,“那你为何约会我?”
“傅先生每小时付我一百块酬劳。”
我笑。
如果是,倒使我安心。
为什么不呢,傅于琛付得起,曾约翰又肯赚,两不拖欠,周承钰又有伴侣。
我们坐在书房中谈到天亮,因为年轻,体内蛋白质多,精神旺盛,丝毫不觉累。
不到两个星期,便成为很熟很熟的朋友。
甚至问他,“我们不如结婚。”
他郑重地说:“你年龄不足,要父母签字。”
“什么是合法年龄,二十一?”
“你还要等。”
“你可以随时结婚。”我羡慕地说。
“我想是的。”“如果我是你,我即时走出去结婚。”
“为什么?”
“不为什么,也许闷。”
约翰也笑,伸手拧我面颊。
他是好男孩,不然傅于琛不会叫他来,约翰一点非礼的举止也没有。
当然,很大的因素是觉得我没有吸引力,早说过一千次,没有人追求我。
同学们都有把臂同游的爱人,他们会毫不犹疑地为她们去死。而我。
我的男伴都由傅于琛挑选安排。
“我可以到你家去吗?”
约翰第一次露出勉强的神色,“不。”
“为什么?”
“你最爱用的三个字是——”
“‘为什么’。”我给他接上去,“为什么?”
他沉着地说:“我家比较浅窄,人口又多,没有私人角落,不方便招呼客人。”
说了这么多,他的意思是穷。
我很诧异,心中有些佩服,于是不再言语。
没想到约翰会再说下去,“弟妹多,父亲是小职员,家中难得见到一件奢侈品……承钰,你不会明白吧,在你的世界里,什么都多得堆山积海。”
我忽然感动了,有人比我更不幸呢,我不自觉地把手按在约翰的手上。
“我仍在用功,希望考到奖学金出去,同时,至少,”他语气有点讽嘲,“希望储蓄买一条时兴式样的裤子穿。”
我连忙说:“不不不,最讨厌喇叭裤,待潮流过去,你便会知道这是多么荒谬的款式,瞧,我也不穿那些。”
约翰笑了。
他有他的忧虑,有他的愁苦,但同时他心中也有许多许多许多希望,这是他与我不同的地方。
傅于琛与马小姐还没有回来。
只给我寄来一张甫士卡。
看到之后,吃一惊,不但卡片式样熟悉,连那张花鸟的邮票也一模一样。
跟我收到的第一张明信片完全相同:寄自同一个国家同一个埠,寥寥几行草字,签名式似花押,所不同的,收信人不再是惠叔,改了我,邮戳上的日期,晚了八年半。
傅于琛这样有心思,真没想到。
是有名有利的中年人了,还花时间精力来玩游戏,为着讨小女孩欢喜,更加难得。
把旧名信片取出对比,简直看不出有任何分别,但物是人非,环境转变太大,唯一相同的是,仍不知,明天的我,何去何从。
快快毕业,至少可以找到一份可以糊口的职业。
约翰诧异地说:“你疯了,怎么会想到要出来做事,非常吃苦的。”
“依你说怎么办?”
“读书,一直读书,什么都不做,读遍欧美名校。”
约翰爱读书,但家境不好,不能如愿。
“你以为人人都似你。”
“不骗你,出来社会斗争会令人减寿。”
“那是因为你太过敏感,许多人都认为是生活一部分。”
“你呢,”约翰问我,“你麻木不仁,故此不怕?”
怕。
怕得要死,但更怕无依无靠无主孤魂似的生活。
傅于琛同马小姐仍没回来。
我与约翰什么都谈过,再说下去就得论婚嫁了。
也幸亏有他,他比路加成熟,我颇喜欢他,暗暗决定要帮他忙。
主人不在,汽车夫日日仍然把车子驶出来,打磨拂拭,车子部部精光锃亮,可以当镜子用。
傅宅的车子全部黑色,古老样子。
约翰说:“将来我买一部开篷车,载你满山走。”
“我们也有开篷车,你会开吗?”
“会。”
“有无驾驶执照?”
“刚刚拿到。”
我把车房门打开。
曾约翰立即吹口哨。
“漂亮的车是不是?”
他点点头。
“没开过几次。”也没载过我。
傅于琛很快对它丧失兴趣,因开车需要集中精神,而他心中旁骛太多。
“我们这就可以满山跑。”
约翰摇摇头,“将来,将来我自己买车。”
这人瞎有志气,我笑,“将来,将来都老了。”
“老怕什么?总要是自己的才作数。”
“好好好,那你教我开。”
“不行,我替你找教车师傅。”
“你看你们,全似算盘子,拨一拨动一动,乏味。”
“‘我们’,还有谁?”他不悦,“别拿我比别人。”
曾约翰真是个心高气傲的男孩子,将来会否凭这一股傲气窜出来?
过一口,他替我找来教车师傅。
师傅开的是一辆龟背车,一眼看到便哧的一声笑出来。
约翰说:“学三两年,开熟了去考驾驶执照也差不多了。”
居然有大男人作风,看不起女流。
傅于琛仍未归来。
我找到开篷跑车的锁匙,缓缓开出车子,趁夜,在附近兜风。
开头只敢驶私家路,渐渐开出大马路。
车子驶回来时没有停泊好,司机发觉,说我数句,被我大骂一顿。他深觉委屈,以后不再多事。
高速使人浑忘一切,风将头发往后扯,面孔暴露在夜间空气中,尤其是微雨天,开篷车更显得浪漫,回来衣履略湿,又不致湿透,留下许多想象余地,像什么呢,说不上来。
没有人知道我晚上做什么,开了车内的无线电,在停车弯内坐一小时。
连约翰都不知道。
他不过是傅于琛另一个眼线,我太晓得了。
终于出了事。
这是必然的。车子撞上山边,幸亏是玻璃纤维的车身,即时碎成梳打饼干模样,人没有受伤。
我受惊,被送到医院去观察。
再过一日,傅于琛就回来了。
我知道他与医生谈过,但没有到医院来看我。
出院回家,他也不来接,旧司机已被辞退,由新人接送。
他坐在安乐椅上,若无其事地看着我,手随着音乐打拍子。度假回来,他胖了一点,更加精神奕奕。
“一部名贵汽车就此报销。”傅于琛说。
我说:“可不是。”
“将来年纪大了,尾龙骨什么地方痛起来,可别怪人,也许就是这次挫伤的。”
“我向来不怪任何人。”
“啧啧啧,这么口响。”
“你走着瞧好了,再也不抱怨,再也不解释。”
傅于琛讪笑,“要不要同我三击掌?”
我不响。
“下次要再出事,我才不会赶回来。”
我诧异:“你去了也已有个来月,也应当回来了。”
他感慨地说:“欧陆的小镇如仙境般,谁想回来?”
我索性诅咒他,“那你干脆早登极乐也罢。”
他哈哈大笑起来。
“我有一事求你。”
他一呆。我字典中没有这个“求”字,因为极度的自卑,故此刻意避免提到它。
“关于曾约翰。”
傅于琛留神听。
“他爱读书,如果你可以帮助他,未尝不是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