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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生病进急症室后,甄文彬才把女儿送到父母处。

  然后,天无绝人之路,陈绮罗在甄文彬生命中出现。

  中国人命理中,有救星一词,陈绮罗便是甄文彬的救星。

  当下甄文彬再问:“同学说你母亲什么?”



  绮罗劝说:“蔷色,你愿意谈一谈吗?”

  蔷色轻轻说:“他们说我没有母亲,如此而已。”

  绮罗示意甄文彬别再追究。

  蔷色忽然笑了,“不要紧,他们的功课都不如我。”

  好象已经决定出人头地。

  蔷色回房做功课。



  隔半晌,甄文彬问绮罗:“你想不想知道她为何离家出走?”

  绮罗不慌不忙微笑地说:“我一点好奇心也无,你呢,你想知道吗。”

  甄文彬顿解愁眉,他由衷佩服绮罗,她从来没问过,她是真做到不管过去的事,魑魅魍魉都埋葬在脑后,永不提起。

  甄文彬舒出一口气。

  那样,一家人才可以真正从头开始。

  那几年,日子过得真适意。

  陈绮罗有组织天才,无论对外对内,经她整理过,万事均井井有条。

  厨房永远有热茶,抽屉有干净内衣,账单全部付清,家居整洁,全家杂物小至邮票药丸牙签她全知道放在何处,立刻可以拿出来。

  别以为这些都足轻而易举之事,陈绮罗每周上班超过五十小时,同时她得维持个人容貌整齐,她并非全职主妇,这样算来,身兼数职,照顾周全难得之至。

  蔷色觉得继母似那种自图画里走出来打救落难书生的仙女。

  从她出现之后,父可专心工作,女可专心读书。

  奇是奇在连祖父母见了蔷色,也比较从前客气。

  可是,蔷色在心中喊:我一直是甄家的女儿呀。

  现在,她由继母亲自开车送上学。

  为此,绮罗需早起半小时,故蔷色从来不敢叫她等,延伸出去,她也不会叫任何人等,她从不迟到。

  同学还是那班同学,见她鞋袜光鲜,又有一位漂亮的女士管接管送,嘴脸顿时不一样。

  都主动起来:“蔷色二字是什么意思”,“这名字挺别致,可以一说来源吗”,“有空请为我们补习”……

  全世界不知什么地方来那么多势利的人,全堆在甄蔷色身边。

  开头,蔷色以为这世界理应如此,后来才明白,那纯粹是她少年时的不幸,不不不,世间好人比坏人多。

  她更加沉默,一天上课六小时,可以不与同学说一句话,独来独往。

  这其实是不正常的,可是老师们欣赏得不得了,“你们要向甄蔷色同学学习。”

  作文课有条题目叫“我最要好的朋友”。

  蔷色这样写:我最要好的朋友,是我的母亲。

  其余的同学,半数在怀念童年时的小邻居,另外半数,选同座的同学。

  只有蔷色作文有新意。

  老师批了一个甲,对她说:“你有那么一个好母亲,真是幸运。”

  蔷色答:“我知道。”

  现在,她穿的鞋子永远合脚,上学上街各一双,还有运动球鞋,冬天尚有爬山靴,不奢侈,可是丰足。

  按着时候上理发店修理头发,统统由继母付账。

  绮罗常常搂着女儿肩膀进进出出,一日说:“噫,长这么高了。”

  然后,在十五岁那年,她已高过继母。

  生日并无特别庆祝,买一只蛋糕,做一窝面大家吃,一家三日私底下高兴。

  这次甄文彬夫妇给女儿一件礼物,他们把蔷色送到欧洲旅行。

  绮罗说:“你要是不放心一个人去……”

  “不,我喜欢极了!”

  这是她第一次乘搭飞机。

  祖父母深深纳罕。

  “蔷色这是什么命?倒也奇怪,有不相干的人来这样疼她。”

  “只恐怕好景不长,待有了亲生儿,继母便原形毕露。”

  “特别是添了儿子之后。”

  “可不是。”

  语气是那样幸灾乐祸:看你好到几时去!

  有什么理由他们特别不希望蔷色过好日子?

  老人不喜欢她生母,故迁怒于孙女,深觉那女人生的孩子永远不配有美满生活。

  那个时候,蔷色几乎已经忘记母亲外貌。

  一日,在早餐桌子上,蔷色不小心碰跌牛奶杯子泼湿校服裙子,一脸懊恼惭愧,又嫌更换衣服麻烦,一副哭笑不得模样。

  然后,发觉父亲呆呆看着她。

  接着,甄文彬冲口而出:“你同你妈一个印子印出来似。”

  那日,放了学,蔷色呆呆对牢镜子细看自己的五官,一个印子,她母亲就是这个样子?

  这肯定是个坏模子,蔷色忽然伸手出来掌掴自己,出尽力,左右开弓,直至双颊激辣辣肿起来。

  然后,她流下眼泪。

  冰凉泪水流经红痛热的面孔,永志不忘。

  蔷色厌憎生母,比谁都更甚。

  她有生母照片,只是不想取出看。

  倒底年轻,欧洲之行已使她将所有烦恼丢在脑后。

  回来她说:“行万里路有时真比读万卷书更胜一筹。”

  其实不过是忽忽忙忙走马看花。

  甄文彬循例问:“最喜欢哪个城市?”

  “伦敦。”

  “考试成绩好,送你往伦敦读书。”

  “那需要花费很多。”

  甄文彬笑着问:“什么,你不打算考奖学金?”

  “听师兄们说,生活费比学费更贵。”

  “不怕不怕,只得你一个孩子,总负担得起。”

  蔷色迟疑,“也许……会添弟弟……”

  绮罗忽然说:“没有这回事。”

  蔷色讶异。

  绮罗补充:“我不会是一个好母亲。”

  蔷色忍不住说:“可是你对我那么好!”

  绮罗坦诚地说:“但我一向只把你当朋友。”

  甄文彬笑起来。

  陈绮罗说:“我是职业女性,从学堂出来做事至今,我不耐烦整日在家陪伴幼儿同他们唱儿歌拍手掌,我知道自己的短处,我不愿做母亲。”

  甄文彬说:“这件事可从详计议。”

  陈绮罗双手乱摇,“太吃苦了,不干不干,做得好,老应该,做不好,万人践踏,天下最无报酬的是母亲一职,吃力不讨好。”

  这想法倒很新奇。

  “可以聘请保母呀。”

  “我天性多疑,不信任任何人带我的孩子。”

  甄文彬扬手,“过几年了,到了三十五六,你自然会天性发作。”

  绮罗忽然说:“大都会里找生活的人,日子久了,哪里还有天性,都不过是水门汀缝子里长出来的草。”

  蔷色一愣,绮罗一向乐观,这话,不像是她说的。

  傍晚,她坐在书桌前核数。

  “蔷色,我写给你的支票有三张尚未兑现。”

  “是,我上次的零用还未用完。”

  这是一个节省的好孩子。

  一切都选最朴素的款式:外套、书包、鞋子……蔷色不希望引起任何人注意,免得又有人指出她的母与男人私奔。

  能把自己收藏得紧紧就好,况且,像她那样一个孩子,也不配穿玫瑰红的夹克、粉紫色的裙子。

  跟是继母过生活,是有分别的,她怎么不知道。

  十全十美的继母也不是生母。

  她见过同学李洁卿同母亲发脾气。

  一日放学时间忽然下大雨,李母带了伞来接她,心急,在课室门口张望,被老师发觉,轻轻掩上课室房门。

  铃声一响,众学生鱼贯而出,李洁卿便发起脾气来,当众把书包扔在地下踩两下,叫母亲以后,一生一世、永远不要再来接放学。

  李太太太一直讪讪站一边,不出声,也不生气。

  那是生母。

  至于继母,再好,似一个朋友,你不会为小故得罪朋友,因为朋友会掉头而去。

  可是蔷色已知道自己够幸运。

  她得到的,肯定是最好的继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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