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于叹了一口气说:“我从来没见过比你更强硬的女人。”
“你把我逼成这样子的。我想现在你又打算离开了。”
“并不,我打算在此休息一下。”
“我还是得上课的。”我说。
“我不会叫你为我请假。”他说,“我明白你这个人,你誓死要拿到这张文凭。”
“不错。”我说。
“自卑感作祟。”他说。
“是的,”我说,“一定是,但是一般人都希望得到有这类自卑感的儿女。”我在讽刺聪恕与聪慧,“恐怕只除了你?”
这一下打击得他很厉害,他生气了,他说:“你不得对我无礼。”
“对不起。”我说。我真的抱歉,他还是我的老板,无论如何,他还是我的老板。
“你上楼去吧,我们的对白继续下去一点儿好处也没有。”
“我明白。”我上楼。
我并不知道他在客厅坐到几时,我一直佯装不在乎,其实是非常在乎的,一直睡不好,辗转反侧,我希望他可以上楼来,又希望他可以离开,那么至少我可以完全心死,不必牵挂。
但是他没有,他在客厅坐了一夜,然后离去。
他在考虑什么我都知道,他在考虑是不是应该离开我。我尚不知道他的答案。
星期三我到老添马厩去,我跟老添说:“添,你的嘴已太大了。”
老添极不好意思,他喃喃说:“勖先生给我的代价很高。”
我摇摇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老添又缓缓地说:“我警告过冯艾森贝克先生了。”
“他说什么?”我问。
冯艾森贝克的声音自我身后扬起,“我不怕。”他笑。
我惊喜地转身说:“汉斯。”
“你好吗,姜。”他取下烟斗。
“好,谢谢你。”我与他握手。
烟丝喷香地传入我的鼻孔。我深深呼吸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我极之乐意见到他,因为他是明朗的、纯清的。正常的一个人,把我自那污浊的环境内带离一会儿,我喜欢他。
“你的‘父亲’叫勖存姿?”他问。
我笑。“是。”
“我都知道了。但是我与他的‘女儿’骑骑马,喝杯茶,总是可以吧?”汉斯似笑非笑。
“当然可以,”我笑,“你不是那种人。”
我们一起策骑两个圈子,然后到他家,照样的喝茶,这次他请我吃自制牛角面包,还有蜜糖,我吃了很多,然后用耳机听巴哈的音乐。
我觉得非常松弛,加上一星期没有睡好,半躺在安乐椅上,竟然憩着了。什么梦也没有,只闻到木条在壁炉里燃烧的香味,耐久有一声“哗卜”。
汉斯把一条毯子盖住我。我听到蓝宝石在窗外轻轻嘶叫踏蹄。
醒来已是掌灯时分,汉斯在灯下翻阅笔记,放下烟斗,给我一大杯热可可,他不大说话,动作证明一切。
忽然之间我想,假使他是中国人,能够嫁给他未尝不是美事。就这样过一辈子,骑马、种花,看书。
宋家明呢?嫁给宋家明这样的人逃到老远的地方去,两个人慢慢培养感情,养育儿女,日子久了,总能自头偕老。想到这里,捧着热可可杯子,失神很久,但愿这次勖存姿立定了心思抛弃我,或者我尚有从头开始的希望。
“你在想什么?”汉斯问我。
“你会娶我这样的女子?”我冒失地问。
“很难说。”他微笑,“我们两人的文化背景相距太大,并不易克服,并且我也没有想到婚姻问题。”
我微笑,“那么,你会不会留我吃晚饭?”
“当然,我有比萨饼与苹果批,还有冰淇淋。”汉斯说。
“我决定留下来。”我掀开毯子站起来伸个懒腰。
“你确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他说着上下打量我。
“美丽?即使是美丽,也没有灵魂。”我说,“我是浮士德。”
“你‘父亲’富甲一方,你应该有灵魂。”他咬着烟斗沉思,“这年头,连灵魂也可以买得到。”
“少废话,把苹果批取出来。”我笑道。
吃完晚饭汉斯送我回家。
辛普森说:“勖先生说他要过一阵才回来。”
“是吗?”我漠不关心地问一句。
第七章
整两个月,我只与汉斯一人见面,与他谈论功课,与他骑马。春天快到了,树枝抽出新芽。多久了,我做勖存姿的人到底有多久了,这种不见天日的日子,唯有我的功课在支持我。现在还有汉斯,我们的感情是基于一种明朗投机的朋友默契。
两个月见不到勖家的人,真是耳根清静。
我也问汉斯:“你们在研究些什么?”
“我们怀疑原子内除了质子与分子,尚有第三个成分。”
我笑,“我听不懂,我念的是法律,我只知道无端端不可以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怀疑任何一件事。”
他吸一口烟斗,“没有法子可以看见,就算是原子本身,也得靠撞击才能证明它的存在。”
“撞击——?越说越玄了,留意听:还是提出你那宝贵的证据吧。”
他碰碰我的下巴逗我,“譬如说有间酒吧。”
“是。我在听,一间酒吧。”
他横我一眼,我忍不住笑。
“只有一个入口出口。”他说下去。
“是,一个入口出口。”
“你不留心听着,我揍你。”
“但是不停有人向另外一个方向走去,你说,我们是否要怀疑酒吧某处尚有一个出口,至少有个厕所。”
我瞪着眼睛,张大嘴,半晌我说:“我不相信!政府出这么多钱,为了使你们找一间不存在的厕所?”
“不是厕所,是原子中第三个分子。”
“是你说厕所的。”我笑。
他着急,“你到底明白不明白?”
“坦白地说,并不。”我摇头。
“上帝。”汉斯说。
“OK,你们在设法发现原子内第三个成分,一切物理学皆不属‘发明’类,似是‘发现’类,像富兰克林,他发现了电,因为电是恒久存在的。人们一直用煤油灯,是因为人们没‘发现’电,是不是?电灯泡是一项发明,但不是电,对不对?”
“老天,你终于明白了。”他以手覆额。
“我念小学三年级时已明白了。”我说,“老天。”
“你不觉得兴奋?”他问。
“这有什么好兴奋的?”我瞠目问。
“呵,难道还是法律科值得兴奋?”
“当然。”
“放屁。”他说,“把前人判决过的案子一次一次地背诵,然后上堂,装模作样地吹一番牛……这好算兴奋?”
“你又不懂法律!别批评你不懂的事情。”我生气。
“嘿。”他又咬起烟斗。
“愚蠢的物理学家。”我说。
他笑了,“你还是个美丽的女孩子。”
“但欠缺脑袋,是不是?”我指指头。
“不,而且有脑袋。”他摇摇头。
“你如何得知?难道你还是脑科专家?”我反问。
他笑,“吃你的苹果批。”
“很好吃,美味之极。”我问道,“哪里买的?”
“买?我做的。”他指指自己的鼻子。
“‘冯艾森贝克’牌?”我诧异,“真瞧不出来。”
“我有很多秘密的天才要待你假以时日未发现呢。”他说。
“哼。”我笑,“我要回去了,在你这里吃得快变胖子。”
“我或者会向你求婚。”汉斯笑道,“如果你——”
“大买卖。”我笑,“谁稀罕。”
汉斯拉住我的手臂,金色眉毛下是碧蓝冷峻的眼睛。“你稀罕的,你在那一刻是稀罕的。”
忽然之间我从他的表情联想到电影中看过的盖世太保。我很不悦,摔开他的手,“不谈这个了,我又不是犹太人,不必如此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