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别人,就会贪婪,短短四十五天,不不不不够,希望有四百五十天,四百多天过去,希祈四千五百天,到头来还不是一场春梦,到头来还不是席终人散,还不是伤心失望。
有什么是会陪我们老死的呢,没有。早日想穿了,早日脱离苦海。
我对方说:“我们在一起的确开心,但愿回忆长存。”
他用手指替我划去眼泪,“听听这首老歌,从我祖父谈恋爱时直流行到现在,叫十二个永不。”
“这些迷人的歌曲,真叫人死而后己。”
“你也喜欢?我爱煞它们。”
他把我带回座位,小桌子上烛火摇曳,他握紧我的手。
“真想同你结婚。”
“不想连累你。”
“非卿不娶。”
我忍不住笑,“你?”
他假愠,别转面孔。
“本性难移,我走掉第二天,你就捧着巧克力好去寻找新欢了。”我说。
方很认真的说:“时间可以证明一切、你只要问一问你母亲,便可知详情。”
我心底一寒,“我们不谈这个。”
“好,我同你到蓬莱仙境,共渡剩下时光。”
“那么爱梅呢?”
“带爱梅同去。”
我狠下心,“好的,跟你走。”
他令我撇下丈夫子女,到天涯海角去享乐。
我竟是个如此不堪的女人。
但无论是谁,总有权抓住快乐吧,为着一生中些微的,可遇不可求的快乐,牺牲其他,也值得原有吧。
我们几乎空手就离开双阳市,抵达迷失湖。
湖滨有一间小小旧旅舍,一岸花树,湖上有天鹅觅食。
宛如世外桃源。
旅舍主人衷诚的欢迎我们。
别看旅舍外表朦蔽,这里有最香浓的龙虾汤、最甜美的香摈酒、最完善的游戏设备。
我们三个人什么也没做,有时泛舟湖中,眯着眼睛,我躺老方腿上,爱梅躺在我手臂上,人叠人就过一个下午。鱼丝不住抖动,分明有鱼上钩,但我们不去睬它。
爱梅获得极度安全感,似只小动物般熟睡,呼噜呼噜。
我说:“可惜不能多陪她。“方笑说:“幸亏你曾陪过她。”
这就是乐观与悲观之分别。
“她永远不会忘记你,”方说:“将来她情绪低落之时,你会成为她的支柱。”
“是的,她的确记得我。”
母亲曾无数次提及这位无名女士,视她如神明及偶像。
“爱梅懂事的时候,要不要我把真相告诉她!”
“不。”
“我该怎么说?”
我沉默。
母亲一直不知道我即是她女儿,那意思是说,没有人来得及把真相告诉她。
方中信没等到她长大懂事,已经不在人间,而那位先生与夫人,当然更是保守秘密的能手,是以小爱梅不晓得我是谁。
方中信说:“生命只需好,不需长。”
从前不会明白这个话,现在如同身受,我点头。
他又问:“回去之后,怕你会寂寞。”
那是一定的,虽没有开口,眼睛也露消息,他并不担心自身,忙着安慰我,“好歹忍耐一下。”
我凄酸的低下头。
“或者你可以与他详细的谈谈,使他明白你的需要。”
“他并不关心我的需要,我怎么同他谈?”
“陌生人也可以同陌生人谈话呀。”
他真天真。
“你会同莉莉谈话?”我反问他。
“怎么不会,是她嫌我不够正经,与我终止来往,跟了别人,你以为我在情场无往不利?并不见得。她与新朋友在一起不愉快,时常打电话来诉苦,你不会介意吧。”
“不,我怎么会小器。”
他松口气,“每次都捏着把汗,除了你之外,女人太麻烦。”
那不过是因为他喜欢我,所以在他眼睛春出来,我没有缺点,只有可爱,其实那么多女人当中,我最讨厌。我最麻烦,临走还要把一个五岁的孩子托付给他照顾。
我说:“这次回去,别的也许可以忍耐,吃惯了巧克力,可怎么办。”
“多带点走。”
“我不认为可以。”
“那么现在多吃点。”他总有办法。
“当然。”
“陆宜,我怕我会想你想疯掉。”他留恋地凝视我。
我不敢出声,因为我连想念他的权利都会被动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已经自幼受到干涉,现在连思想的自由都失掉。
“陆宜,别不高兴,看这轮月色,专为我们而设,你见过这么银白圆大的月亮没有?”
不,我没有见过。
认识方中信之后,发现许多从前未曾注意的事物,都震荡心扉,这些从前认为微不足道以及琐碎的小事,如今成为生活情趣。
他打开一重重深锁的门。使我见到奇花异卉,以及整个美丽新世界。时间太短了。
园子里晨间灿烂的花,至傍晚已落满一地。
但照方中信的说法,只要曾经盛放,便于生命无愧。
“很多很多人,活了七十岁八十岁,”他说:“快乐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数小时,比较起来,我实在幸运。”
告别的时间终于到了。
我们返回双阳市。
当日夜晚,我与夫人联络。
我说:“明午四时,日落大道二十三公里处。”
夫人说:“这是明智之举。”
我苦笑,“不这么做行吗,他们会把我脑袋炸成碎片。”
她不说话。
“夫人,到了那边,允许我来找你。”
她笑了,“傻女,我不认为我能活到八十八岁。”
我肯定的说:“你一定能够。”
“长寿不一定是福气。”
我固执的说:“夫人,你一定多寿多福。”
她不住轻笑。
“让我来探访你们。”
“活到九十高龄,不一定有力气招呼朋友。”
“我不是普通朋友。”
“好吧,如果记忆还在,我们也在,你可以来吃茶。”
“谢谢你,夫人。”
啊至少在那个荒凉冷漠的世界里,我还有一位朋友。
最后一日的早上,我与方中信都十分沉默。
我与方中信都决定把爱梅送到学校去,免她受刺激。
小孩不疑有他,高高兴兴穿上校服,背好书包出门。
她上车之前,我紧紧拥抱她。
稍后我仍可以见到她:只不过届时她已是一名老妇人。
我凄酸的想,早上的花,傍晚已落在地上,人生如梦一样。
方中信握住我的手,“永别了陆宜。”
他眼睛红红,分明也是哭过来。
我说:“快点找个伴侣,好好成家,养一大堆婴儿,在孩子们哭笑声中,时间过得特别快,日子活泼热闹,只有儿童清脆的笑语声,才能拯救成年人的灵魂。”
他摇头,“你不必说废话安慰我,希望时间可以医治我。”
我只得住嘴,心如刀割的呆视他。
自上午九时开始,我的头开始剧痛,初初是每隔一小时痛一次,每次约一分钟,别看这数十秒钟,已经叫人受不了,我用双手抱牢头部,痛得眼前发黑,滚在地下。
警兆来了。
要是不回去,也会活活痛死、开头还瞒着方中信,十二时过后,频率加密,已达到半小时一次,他在我身边,躲也躲不过,看着我受苦。
我痛得不觉身体思想存在,整个宇宙只余痛的感觉,假使疼痛可以止住,叫我做什么都可以,死不足惜。
在痛与痛的喘息间,方中信把车子自糖厂驶出,往日落大道飞驰。
我浑身的微丝血管因强力忍耐而爆破,针点大紫红色斑点布满皮肤之上,看上去好不诡异。
抵达日落大道二十三公里,我竟然有种大赦的感觉,好了好了,快完了,但愿不要再受这种酷刑。
小纳尔逊氏一早在等,见到我们,立即下车来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