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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得极是,但说时容易做时难。

  “我们会介绍新朋友给你。”

  她们到阿麦事务所歇脚。

  一头红发的他此刻留了一脸胡髭,元之想起此汉明明是个女儿身,不禁嗤一声笑出来。



  阿麦瞪元之一眼,“咄,就会揶揄人。”那神情,仍然活脱脱是江香贞。

  元之叹口气,轻轻坐下来。

  阿麦安慰她:“的确需要一段适应期。”

  元之摊摊手,“江香贞有勇气,林慕容有美貌,孔兆珍有个好家庭,关元之有什么?一无所有。”

  “胡说,”阿麦伸手轻轻抚摸她的头发,“关元之得天独厚,什么都有。”

  在旁人看来,这一男一女姿态真正暧昧,当事人自然不觉得。



  “寻访庄允文易如反掌,问题是你找他们干什么。”

  真的,人家已经开始新生活了。

  “想想清楚再行动,免得再伤害人。”

  元之低下头。

  “喂,镇亚重工的董事长,缘何满脸愁苦容?”

  “对了,阿麦,”’元之想起来,“你仍然未婚?”

  “哈,我为什么要结婚?”

  元之笑了,求仁得仁,是谓幸福。

  “让我带你出去走走,关元之,你便会知道,其实你的阅历甚浅,根本没有生活经验,外头自有许多有趣的人。”

  是,他说得对,关元之有奇遇,但是无经验。

  阿麦与吕氏伉俪带着关元之到处走,她文静娟秀,绝对不讨人嫌,元之喜欢坐在一角观察众生相。

  哪位小姐打扮一如孔雀,哪位先生最爱尾随富家小姐,谁讲话酸溜溜,谁没有大脑,谁心怀叵测,谁目中无人……元之都一清二楚。

  元之非常讶异,因为经过观察,她此刻拥有的朋友,可能是她仅有的朋友了,外头的人竟那么怪!

  这个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她的朋友全是真正的朋友。

  阿麦带来消息:“庄氏一家并没有移民,他们在北美度过一个长假,返回本市,应允文转了一份职业,已经升到主管,环境不错。”

  元之问:“他可有再婚?”

  阿麦取笑她,“元之你对他人的婚姻状况最感兴趣。”

  元之啼笑皆非。

  阿麦连忙答:“他独身。”

  “家人可好?”

  “每个人都好,连庄母都老当益壮。”

  “可有孩子们的照片?”

  “幸不辱命。”

  阿麦取出一叠照片。

  元之细看,呵,珠儿长大了,脸盘子仍然圆圆,双眼晶亮,永远像在审视什么人,这可爱的孩子一直叫元之牵挂。

  元之落下泪来。

  阿麦怪同情,“一朝是母,终身是母。”

  明儿长高许多,俨然少年人模样,原来五年时间会在孩子身上发生这么大的作用。

  还有应允文,他大大的出息了,一脸温文,打扮时道,看上去非常舒服。

  惟一没有变的是庄老太,她力抗时间大神,成绩斐然,嘴角依然倔强。

  元之早已把庄氏一家当作她的亲人。

  阿麦说:“我知道你最关怀这小女孩。”

  另有近照。

  阿麦加一句:“奇怪,元之,她长得像现在的你,你发觉没有?”

  “她聪敏得多了。”

  “你打算如何重新接触他们?敲门,说‘我回来了,我变了个样子,不过我仍是我’,还是怎地?”

  “可以吗?”

  阿麦摇摇头,“你从头到尾不是孔兆珍,此刻又何必上门去说你是孔兆珍?”

  “我大可告诉他,我是关元之。”

  “关元之又是谁?庄家根本不认识关元之。”

  元之呆住。

  “从头另开始吧,元之,以你真面目去接触庄允文。”

  元之悲哀,“我不懂得如何开始。”

  阿麦叹息,“学呀,你总不能一直扮演孔兆珍。”

  元之抱怨,“曼勒研究所真爱开玩笑。”

  “不要怪社会,关元之。”

  “帮帮忙,我怎样去结识庄允文。”

  “机会,我可以替你安排,但之后,一切靠你自己。”

  元之大吃一惊。

  麦克阿瑟笑笑,“我了解你,元之,记得吗,我俩的小宇宙曾经共用一个身躯,你不懂得安排生活,至目前为止,曼勒为你布置一切,但此刻是你成长的时候了。”

  阿麦说得对。

  “站起来,元之。”

  “是。”元之即刻立正,敬礼。

  关元之再次见庄允文,是在镇亚一个会议上,她列席旁听。

  会议由她安排,指明邀请对头公司电脑部门主管应允文参予,当然做得十分含蓄,由镇亚总经理去接触那间公司的总经理。

  庄允文仍然是庄允文。

  诚恳、谦逊,不卑不亢。

  但是他成熟了,自信、世故,而且比从前聪敏。

  他小心翼翼地回避着眼前那年轻陌生女子的目光。

  谁?他内心嘀咕,这样盯着他来看。

  幸亏庄允文行为端庄,问心无愧,否则真会被那双眼睛看得发毛。

  会议中间有小憩时刻,元之生硬地上前搭讪。

  “庄先生从前为镇亚服务过吧?”

  “是,所以由我做代表前来开会。”

  “庄先生,伯母好吗,孩子们好吗?”元之的声音不由得哽咽起来。

  庄允文只觉这名女子怪不可言,突兀非常,只得礼貌地回答:“托赖,他们都很好。”

  这时阿麦连忙过来挡在元之面前,“庄,这是我们公司董事长关元之小姐。”

  庄允文微微一笑,这位关元之沽来的名衔太过伟大了。

  他对这样的人没有兴趣,藉故说:“我老板叫我呢,我且过去一下。”

  他一走开,阿麦便说:“元之,你真笨。”

  元之气结,“我满腔真诚,怎么算蠢。”

  “亏你们一度还是夫妻呢。”

  元之恶向胆边生,“你与你的馊主意。”

  “元之,成熟的人,从来不怪别人,只会检讨自己。”

  “对,你最熟,当心熟得要自树桠权上掉下来。”

  那一日的机会泡了汤。

  第二天,元之,跑到小学门口去等放学。

  梁云陪着她,一边劝她:“元之,切不可上前去相认,小孩不认识你,你会吓坏她。”

  元之非常固执,“珠儿会记得我。”

  梁云恼怒,“你这人好比高山滚鼓,根本不通,五年已经过去,幼儿哪有记忆?”

  元之不语,下巴搁在车子窗框上,看着学校门口。

  “从新开始生活岂不是更好?”

  元之不响。

  梁云终于叹口气,“你爱上了庄允文,是不是?”

  元之吓一跳,转过头来,看牢老友。

  “连你自己都不明所以然吧,可怜的元之,这还真是你的初恋,原先以为是盲婚,没想到共患难之后产生了真感情。”

  元之真正的发起呆来。

  梁云轻轻推她一下,“出来了。”

  元之抬起头,只见庄老太太拖着一个小女孩的手自校门出来。

  小女孩的书包几乎比她个子还大,走过冰淇淋摊子,在祖母耳边细语,似磨老人家买甜点。

  元之凝视她,喜悦满心,身不由主,推开了车门。

  “喂,元之,小心处理。”

  元之听若不闻,轻轻下车,慢慢走近冰淇淋摊子。

  小珠儿不算胖,小圆脸一直讨好,她的浓发乌黑,双目炯炯有神。

  忽然之间,握着冰淇淋在舔的小女孩发觉有人注视她,抬起小脸,看向元之。

  元之充满怜爱,只是口难开。

  连庄母也发觉这位穿戴得体的年轻小姐了,她向元之笑笑,同孙女说:“叫姐姐。”

  梁云连忙加一句:“可爱哪,不过叫阿姨才对。”

  元之忍不住泪盈于睫。

  那小女孩似有所觉,置冰淇淋不顾,任由它在手上融化,只是看着元之。

  元之趋向前。

  庄母对陌生人自有警惕,一手拉起孩子,匆匆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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