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微笑。是的,哥哥是一个好哥哥,但是我见过太多漂亮的男孩子了,这算什么呢?
我听见莉莉在我耳边轻语:“我得回去了,妈的,我真后悔这么早结了婚,天下居然有这么样的男孩子存在,真不相信!”
我还是抿着嘴唇笑。
哥哥说:“辛蒂,去换一件衣裳!”他气恼得很。
“是,先生。”我懒懒的站起来。
莉莉告辞了。我送她到门口,她还向我眨眨眼睛。
我回到房间,拉了一件裙子出来,这些裙子,大概都不人哥哥眼,我真的翻了半天,才穿了裙子出来。哥哥的眼睛看着天花板。
陆家明反而笑了。
“你才从伦敦回来?”他问。
我点点头,他的声音很温柔。
“你看上去也像个伦敦女孩子。”他说。
“那真是侮辱,我才不像。来吧,吃饭了,回了家,除了吃就还是吃,不吃白不吃。我不像伦敦人,我还是中国人,衣服是伦敦衣服,人是中国人。”
我说完了自顾自拉开了椅子就拿起饭碗。爸有他的幽默感,他哈哈的笑了,妈妈的脸,我的天,像锅底似的黑,可怕。
陆家明凝视我。
整顿夜饭他凝视我。
第二章
我叹口气,要找一个欣赏我的人是难的。我很感激他,我认得我三分钟就看到我的好处,是的,我还真有一点好处,只是一般人不大接受。我与他大概无话可说,除了说话还有什么?
他说:“这件裙子很好看。”
哥哥说:“什么裙子?上身是一块小布打个结,下身是一块床单。”我耸耸肩。哥哥,他是哥哥,不变的哥哥。
但是陆家明笑了,他的笑也是美的,他没有看牢哥哥,也没有看牢我,他只是笑了。低着头,喝他那碗汤。这一夜他只说了两句话。
我呢,我比什么时候都静,我只是笑。
我笑陆家明居然肯听哥哥的话,到我家来,而我呢,居然也听哥哥的话,肯留在家里等他来。
有什么用?
吃完饭哥哥要出去跳舞,我不肯去,跟他跳舞最没意思,他不过是要为我与陆家明制造机会。男女的机会需要制造,真大吉而不妙,他要找我,当然有办法找到我,真在乎这一夜跳舞?
但是每个人都要我去,我觉得回了家就像傀儡一样,无可奈何的去了。陆家明是个漂亮的男孩子,这是我肯去跳舞的原因之一。
于是我去了。
在夜总会里,一个歌女在唱:
“假如你离开,在一个夏日,你不如太阳也带走。
当你掉头而去,我不妨让你知道,直到下一个见面,我会缓缓的死亡。
假如你离开,假如你离开,假如你离开……”
不知道为什么,因为喝了几杯酒,眼泪就渐渐的流下去,无法抑制。我总是借酒哭,这是同学都知道的。我与陆家明拥着跳舞,我不介意陌生人看到我的眼泪,男孩子来了去了,谁是谁又有什么关系,我只希望爸爸妈妈别看见。
陆家明感觉到我的眼泪,我们贴得很近,他吻我的脸,静静的。我想,哥哥错了,他找来一个大胆的男孩子,大方得太厉害了,他不知道,哥哥这么精明的人,也胡涂了一次。
但是我居然有点高兴,这样的男孩子最好,无牵无挂,不怕夹弹不清,当然我不知道,像我这么精明的人,也错了一次。
我们这一次跳舞跳得很高兴,真的很高兴。
回家的时候陆家明研出了他的车子,我喝得半醉还是眼睛一亮,我的妈,我几乎不相信眼睛,林宾基尼康达?我不知道香港有林宾基尼康达。美丽的车,美丽的人。
我笑了。夜里的风很凉,衣服贴在身上,我看着陆家明。
他打开车门,车门九十度斜向天空,却又不是海鸥翼状的,路人都停下来看。哥哥笑,“所以不要对我的宝时捷吹口哨。
妈妈担心起来,“他有钱吗?可靠吗?”
“也没有什么,父亲留给他一家酒店,不过八百五十间房间,一天做几万块生意。
妈妈笑,“可惜咱们辛蒂,你知道,她对钞票胡里胡涂,不大讲究。”她停一停,“这个人开车安全吗?”
哥哥说:“妈妈,这个人是飞机工程帅,不是二世祖。辛蒂,你去坐他的车。
“遵命。”我说。
我上了他的车。
“好车。”我说,“香港买得起这种车产的人太多了,但是香港男人会用钱的少。”
他戴上皮手套,开动了车八他说:“倒也不见得,我有一个朋友,他就有一辆好车。
“什么?”我反问,“我见过最好的车子,是马塞拉底印地,银底湖水蓝色的,那个人是律师。
他一怔,“他叫什么?”
我缓缓的说:“我叫他坚。
“你认得坚?”他惊异的问。
“你也认得?”我比他更吃惊。
“是的。”他答,“他常来飞机场练滑翔机,我认得他。”
我静下来,“哦,他是名人。
“是,本城最好的大律师,又年轻。”他说。
我沉默了一会儿。我说:“也不是,他今年三十八了。”
陆家明吃惊的看我一看。“你很熟他?”
“不,并没有。”我否认。
他把车子开得很慢。这种车子在香港开,简直浪费了。
我转话题:“你不大动这部车子吧?如果你真想吸引女孩子们,一部E型十二引擎已经很够了。”
“你欣赏吗?”他转头问我。
“车子?房子?不。我过了那种年龄了。人是重要的。”我说,“我看人。
“我够好吗?”他忽然问。
“很好,为什么选我?”我淡然问,“因为你与我哥哥熟?”
“不。因为你可爱。女孩子像你很难找。我看了很久了。”
“你吹一下口哨,她们一旅行车、一旅行车的跑过来呢。”
他微笑,“全凭选择,是不是?”
“你会失望,我是一个随便的女人。”我说。
“我不相信。”他说。
他把车子停了下来,在山上。看下去,灯光闪得像宝石一样,比以前更好看了。坚带过我上来。两次,第一次我们在恋爱——好吧,至少我在恋爱。第二次,我哭了,他说我们不能在一起。我十八岁,他三十五岁。我哭了。像个孩子。我没有后悔,我是一个不怕丢脸的人,失败了这么些次数,我居然还有勇气维持下去,奇迹。我不在乎。
三年了。
他现在怎么了?
现在我与另外一个男孩子在山上,灯火依然。
唉我的天呀,我的中文是有限公司,但我还是记得这一首词:“只是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共?”
我们喝的那瓶拔兰地很好,我喝得很多,渐渐有点胡涂,不过心里还是明白的,他看着我,他说了几句话,我没听明白,我转身,看着他,他把手搁在我的脸上,吻了我的鼻子。我看着他,没有分别,所有的男人都一样,不管他们是不是你哥哥的好朋友。
他说:“你真可爱。”
“我不是。”我醉醇醇的说,“你迟早会知道我不是。”
他把手搁在我的裸背上,奇怪的是,我一点感觉也没有,他的手,因为极之大力,就好像我自己的手一样,没有什么兴奋,只是无限的了解。
我真有点感动。
如果他是女孩子就好了,我们可以真的做朋友。
“灯光很美。”我说。
“是的。”他说,“很美。”
我笑问:“使你想起什么?”
“我想起了一首词,说一个人找另外一个人,找了半世,忽然回头,那个人却站在灯火阑珊处。”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