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洋同学已经入迷了,傻的看着她笑。
我走过去打个招呼,签了名请她进来。向她解释我洗澡等等的事,她一直笑着,不是微笑,而是轻笑,我请她进房间坐,问她有什么事 (是不是云没有空,叫她传话来的呢?)。
她忽然很顽皮的问:“没有事就不能来吗?”
我忍耐着,“不,也许你是有要紧的事。”我说。
她把手臂枕在我的书桌上,压皱了我的功课纸还不知道,然后把下巴放在手臂上,她笑吟吟的说:“我是来看你的。”
老实说,小燕并不是一个讨厌的女孩子,她有她的好处,她的时髦是真时髦,太追得上潮流了。而且打扮得地道而漂亮,不但要有功夫,而且要有那个,还要有那个闲钱。
至少她没有幽怨地说:“我来看你。”
她是笑吟吟的说:“我来看你。”
我只好笑笑。
她看着我书架上的书,我的论文,我的功课。
我忍不住问她:“你念什么科?”
“法律。”她说。
“也是很好的科目。”我说。
她笑笑,“但凡好的科目,将来都找不到饭吃。”
我也笑笑,她说话也还有点意思,只是没有劲跟她辩论下去。
她问:“为什么这些日子里从来没见过你?”
“因为我从来不出去走动,我不去舞会,我不要参加同学会,我总是坐在宿舍里。”我答。
“为什么?为了女朋友妒忌,不让你出去吗?”她又问。
这小女孩子问得这么明显,我又不傻,当然听得出她是在试探我有没有女朋友,于是我笑了。
她见我一笑,面色便一红。
我只好大方地告诉她:“不,我没有女朋友。
她脸上红得更厉害。
“怎么会没有女朋友呢?”她汕汕地问。
“你有没有男朋友?”我问。
“普通的就有,可是没有要好的。”她说。
她很天真,也很活泼,所以我说她是一个可以说话的人。
“你为什么没有要好的男朋友?”
“找不到呀。”她说。
“那就是了,我也找不到。”我笑说:“你能怪我吗?”
“我不信你普通女朋友也没有,除非你讨厌女孩子。”
“讨厌女孩子?不不,女人是天下最可爱的了,男人除了为女人忙着,还有什么其它娱乐呢?我一点也不讨厌女孩子,你完全误会了。不可能的事!”
“那么我常常来看你,你不反对吧?”她问。
我真笑了,她太可爱了,我真还没见过她如此可爱人物呢,她一点也没有矫情,想什么做什么。我们正需要多几个这样的人呢。
“只要你有空,我不反对。”
“那么你不是常常有空了?”她问。
“不一定,我有空,你未必有空、法律不容易,是要下死功夫的,所以这不是我喜不喜欢你的问题。”我说。
“不见得咱们二十四小时都对着课本吧?”
“当然不一定。”
她看着我笑,扁扁的面孔很好看。她不是暗示,她说得再明白没有了,她要来看我,她喜欢我,这种喜欢是表面化的,就像一个孩子喜欢吃糖一样。拍电影的时候,这种类型的女子常被称为“纯情女星”,大概纯情是日文,香港台湾人抄抄袭袭,觉得合用,就用上了。其实小燕是很纯情的,只有读法律的人才能纯情。
我问:“你念大律师?”
“是。”她耸耸肩,“念是念了,可是有什么用呢?难道还能挂牌吗?这里轮不到我们。”
“回香港去,开律师楼。”
她笑,“我父亲再有钱,他有十二个子女。不能花这种钱在我身上,没希望。”
“可是法律还是有趣的,将来读好了。你丈夫不敢欺侮你,那就够了。”
她又笑,“读七年大学只为了将来丈夫不敢欺每我?四姊说:男人好起来,娶个妓女还顶在头上,不好的时候,千金小姐也不放在眼内。”
我震惊,“这是四姊说的?”
“是。”
我沉默了。是什么使她说这种话的?这简直不象她。她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难道不是我眼睛看到的那个人?她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
我只好淡淡的说:“妓女也有好处。”
小燕笑,有兴趣地问:“你会娶妓女吗?”
“我?”我也哑然失笑,“当然不是我,百货识百客,自然有人娶了去。”
小燕拍手笑,“你在四姊面前,一句话也没有,为什么跟我就可以说两车话?”
我说:“四婶是长辈。”
“你几岁?”她问。
“二十三。”
“她三十。”小燕说道,“又比你大多少?你们这班人,一直以小孩子自居,最好永远不长大。”
“人家说老,你就尊人家老,告诉你,难得二十,快得三十,你别太得意了,一转眼你也就三十了,年纪轻也好算是本钱?也许对某些男人女人说是,可是我们又不靠那个吃饭。”她说。
我说:“到底是念法律的。”
“我只希望我到三十岁的时候,有四姊那种气度,她做人公道,可是也太吃亏了,小的,她让着;老的,她也让着;同辈的,她又委屈求全,真是!太没出息了,难怪人人把她当作好果子吃。”
“至少你我都没有。”我说。
小燕看我一眼,说道:“你我有什么用?与她何益?”
“不能这么说。”我站起来,“你要喝咖啡吗?”
“你忙不忙?你要是真忙,我就走,下次再来,要是不忙,我们就喝咖啡。”
她倒真爽快。
忙?不忙?人有做不完的事,做人看你怎么做,要忙起来一辈子也忙不完,不忙混混也过了。我是一个忙人,在上帝眼中,恐怕比一只蚂蚁还可笑吧?但是做嬉皮已经过时了,我也没有资格做嬉皮,正如“风流”、“新潮”,“嬉皮”也是一个被最多误解的名词,抽抽大麻就懒于工作,或是敢当众出丑,就好算嬉皮了。难怪天下嬉皮这么多,有人到了四十岁还乐意做嬉皮,可惜香港又没有福利金派,这些人全变了瘪三。在我来说,懂得生活的人,是苦学苦干的人,尽一份责任,名成利就之后,到巴黎左岸去孵一年半载,这才是一种浪漫,是一种选择——社会没有对不起他,他也没有对不起社会。这才是人。
我最喜欢参加会议,跟一大群教授、同学、别间大学来的专家一起讨论一个题目,谈笑风生,争论得有理,这时候,谁还高兴做那种九流嬉皮?做九流要什么条件?他们懂什么?一流嬉皮如钟拜亚丝日日说花与和平,她的唱片还是得卖钱,送给大众不成?她吃什么?屁。
最最没出息的人,一事无成的人,懒得出名的人、在怪社会怪人类之余,当然拿手好戏是表示他们清高。
也们想庸俗可还难,等下辈子重新来过吧,我要清高容易,今年考试不及格,肚子一吃不饱就清高了。
是呀。几百年后有什么分别?分别在现在,谁还管几百年后的事?现在重要,现在我要做一个站得出来的男人,对得起父母兄弟的。
我伏在桌子上,一下子电茶壶滚了,我冲了咖啡。给小燕。
她看着我,喝了一口咖啡,不说话,一下子说:“你怎么忽然静下来了?”
“对不起,我在想心事。”我说。
“你是一个心事很多的男孩子吧?”她问。
“不。我是一块木头,只担心自己长得高不高,大不大。”
“做乔木也好。妾系丝萝,愿托乔木。”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