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燕说:“那天黄的女儿订婚,黄回家以后,她就不在家了,黄不以为意,以为她另有应酬。谁知一夜未归,黄急了,到处找,找到我这里来,可是我也没有消息,大家只好怔怔的等著,又报了警,还是不见,你知道怎么好?黄坐在家中,守著电话,整个人呆了,我也不晓得四姊在什么地方。你不知道她,我们虽然跟她有说有笑的,可是她的事,我们全不晓得,这下子她一走,我们连影子也找不到,黄是心里明白的。”
我还是不响。
她跟著我上楼,她的拿手好戏是以小卖小,不请自进,我也随她去。
她说下去,“四姊也是,要走何必等这个时候走——其实这些,说给你听也没有用,你也不会知道。”
我说:“每个人都有一个忍耐程度。”
“可是她都忍了那么久了。”小燕不明白。
“你的手怎么了?破了?”我问。
“手?噢,是,洗衣机坏了,我高估了自己的能力,用手去绞毛巾,绞到一半,虎口出血,没想到自己的手这么嫩。”她笑。
我想到四姊的手在抬箱子的时候割破了。
我问她:“你为什么要远离家里过来读书?——
她诧异的说:“人与畜牲,不读书,何以别之?我喜欢念法律,香港没有这一科,所以跑了来,我是不后悔的,是呀,在家,衣服脱下来,扔在一只篮子里,过两天,熨好了,又回到橱里挂著。可是我不后悔,这种破了手的故事,有什么关系?我学了多少东西!帮我做人处世之道。每次放假回家,我看见亲戚们还是那个老样子,心里就好笑,可是教育叫我不要笑出来,我要学的还多,太多了。有一个人告诉我,读了十年大学,才明白要学的是什么。如果一生不学,一生无愁,因为根本不知道缺乏与需要,这种人自然在某个角度是幸福,猪猡在某方面也很幸福,到了碟子上做了五香.猪肉还是幸福的。”她拍著手哈哈大笑起来。
我既好气又好笑的看著她,她真是滔滔不绝。
一派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样子。
她停住了笑,“这三天内你见过四姊没有?”
“你忽然这么问,是什么意思?”我问。
“黄急于找她,有什么话说清楚。”
“也许她过几天就回去了。”我说。
“四姊不是那种人,她走,就走了。”
“为了什么?”
“说不清的纠纷,”小燕说,“四姊不是喜欢说话的人,尤其不喜欢解释。反正说不明白,走了最好。”
“动机是什么?”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我笑,“你的成语仿佛懂得很多。”
“你少笑我!”小燕说。
有人叫我去听电话,我满以为是四姊打来的,一听之下,却是一个不认得的男人。
“我姓黄。”他这么一说,我自然知道他是谁了。
“是,黄先生。”
“家明是不是?”他的声音也很冷静,只是有点疲倦,他说,“如果你见到四姊,请跟她说声,我等她一个月,就在老房子等,如果她不来,我就回去了,我也明白了。当然你们也不一定见到她,我会在报纸上登一个新闻,万一在路上遇见她,请说一声。”
我问:“或者她离开了这个地方?”
“不不,我很明白她。她是不会走的,她喜欢这里,她没有家。”他的声音低下去,“说我对她不起。你们是不会明白的。”
我不明白?我是明白的惟一一个人。
“我知道。”
“谢谢你,家明,骚扰你了。”他说。
我挂上了电话。
这个男人,真够他烦的,刚要嫁女儿,跑了情妇,我是他,头都大了。
我回到房间,变个办法,把小燕送走了。
我对小燕忽冷忽热,自己也觉不对,只是现在情形不一样了,现在只有我知道四姊一个人在什么地方。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相信我,她只告诉我一个人。
我像是忽然见到了一线做人的希望。到底人是奇怪的,受尽了奇奇怪怪,大大小小的气,还是会活下去的。
我睡得很早。
我的功课不能再等了,我一定要追上去,我每天下午打一个电话给四姊,仍然努力温习我的功课。
一星期之后,我去探她,带著笔记,那一日我在她家里温习,她已经找到工作了,是在一家洋行里做买办。周薪五十镑,这是很好的薪水了,可是对她来说,简直微不足道。
这一天她带了一副耳环,不过是普通的一个金圈,但是圈子上镶著小小的钻石,配著她的黑发,好看极了,由此可知,再美的女人也还是需要这样子的装饰。
这些首饰,是黄送的吧?
说不定。她很能干,说不定是她工作赚的,反正也花不了太多的钱。
短短两个星期她搬了房子,买了自己的小车,找到工作,完全开始她的新生活,那只猫还是走来走去。
我很平静的把黄的话转说她听了。
她笑,“他总是不相信,不相信我会走。”
我不敢说话。
“当然我爱他,可是爱也有自尊心,”她低声说,“我对他的爱是庸俗的,不高贵的,是我终身量憾的,可是我真是为他伤心到底。可是……我也是人,我觉得还是离开他好。”
“他在老房子等你一个月,现在还有三个礼拜。”我说,“如果你不习惯目前的生活,你还是可以回去的。”
“我永远不会习惯目前的生活,但是我永远不会回去,永远不会。”她微笑。
我很害怕她这种微笑下的果断。
“他是一个值得爱的男人。他……什么都好……只可惜不是我的。从来没有属于过我,所以我根本没有失去什么。我像一个小孩子,看著糖店的橱窗,从来没有机会走进过店里,从来没有,现在不如走离那家店,眼不见为净,我有我自己的世界。”她说。
我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她是他的情人,她开过他的名贵车子,住过他的豪华住宅,用过他的钱,毫无疑问,她是一个能干的女人,可是没有那么简单。与一个人生活久了,成了一种习惯,戒了香烟,除非马上抽鸦片,否则总有点惶然不妥当。
既然事到今日,我也不方便说什么,我总之在她身边,可以做什么便做什么。比起黄,我不过小阿飞抽的大麻,还是捣了杂草的,算不得一回事。黄才是纯种的麻醉剂,活在他的世界里,那才真是无忧无虑,可惜四姊不会享受她这种生活。现在她走了出来,白吃这种苦,连我都觉得是多此一举,多少年了,何必等到今天才走出来?小燕说:这些年了……现在不迟了嘛?
现在难道不迟了嘛?
我轻轻的说:“你是一只燕子……”
她转头笑道:“燕子也有很多种的,有王谢堂前的燕子,有《快乐王子》里的燕子,有忘了南飞的燕子……”
我笑了,拿出了我的功课,现在我很习惯在她家里做功课。她下了班,我便到她家,她做饭.我做功课,然后我洗碗,她看电视,我温习。
时间从来没有过得这么快过。
我每夜十一点钟返回宿舍,洗个澡便睡了,很少见得到其它的人。
后来四姊说:“你看这只猫,大得真快。”她的语气很诧异。我看著那只猫,它果然大得不得了,莫说是口袋放不下,连大布袋也收不下了。我觉得生命真是奇怪的事,怎么一只猫会长大长大呢?